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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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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V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V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V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V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光伏硅片、光伏电池及组件、其他硅材料及高效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及运营。产品的应用领域,包括集成电路、消费类电子、电网传输、风能发电、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5G、人工智能、光伏发电、工业控制等产业。

  新能源光伏材料板块,主要从事光伏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新能源光伏单晶硅棒、硅片。

  光伏电池组件板块,主要从事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光伏电池和高效叠瓦组件。

  ■

  (2)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围绕硅材料展开,专注单晶硅的研发和生产,以单晶硅为起点和基础,深耕高科技、重资产、长周期的国家战略科技产业,朝着纵深化、延展化方向发展。纵向在新能源光伏制造和其他硅材料制造领域延伸,形成新能源光伏材料板块、光伏电池及组件板块和其他硅材料板块。横向在强关联的其他领域扩展,围绕“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形成光伏发电板块,包括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立足“环境友好、员工爱戴、社会尊重、客户信赖”,以市场经营、产业技术水平和制造方式提升为导向,通过业务发展实现全球化产业布局、全球化商业布局,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V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V(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概述

  按照五年滚动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围绕“实施光伏材料全球领先战略,保持综合实力全球TOP1”,2022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坚持贯彻“上坡加油,追赶超越,全球领先”的理念,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与制造方式变革,加速提升先进产能释放,优化升级产品结构,持续降本增效,实现经营上台阶,发展高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业绩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0.10亿元,同比增长63.02%;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50.57亿元,同比增长18.11%;含银行汇票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95.69亿元,同比增长9.89%;净利润70.73亿元,同比增长59.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19亿元,同比增长69.2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091.34亿元,较期初增长39.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76.18亿元,较期初增长18.77%。

  影响公司报告期业绩的主要因素如下:

  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和工业4.0制造方式转型,增强内生竞争力,多次穿越行业周期。2022年,在新能源光伏行业供应链大幅波动下,保障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竞争力。

  (1)先进产能加速提升,产品结构优化,G12战略产品成本与市场优势显著;(2)持续推动技术创新与制造方式变革,G12技术平台与工业4.0生产线深度融合,提升了公司生产制造效率、工艺技术水平和满足客户高质量、差异化、柔性化需求的能力,较大程度保障公司盈利能力。在晶体环节,降低单位产品硅料消耗率,单炉月产能力持续提高;在晶片环节,通过细线化、薄片化工艺改善,硅片A品率大幅提升,同硅片厚度下公斤出片数显著领先行业水平;(3)通过长期构建的良好供应链合作关系,较好地保障公司产销规模。同时,发挥在推动行业技术和制造水平提升过程中形成的定义权、定标权、定价权,在供应链频繁波动过程中,有效降低经营风险;(4)随着工业4.0生产方式持续在公司各产业板块的作业流程和作业场景的应用,报告期内,人均劳动生产率继续大幅度提升、产品质量和一致性持续提升、原材辅料消耗进一步改善,工厂运营效率与成本持续优化;同时,伴随大尺寸、N型产品需求提升,工业4.0柔性制造优势持续凸显。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新能源光伏产业:

  2022年,面对俄乌冲突、能源危机、全球通胀等突发事件带来外部环境冲击,以及行业内供应链短缺引发原材料价格上涨,光伏得益于其绿色、经济、可制造的特性,依然实现逆势高速增长,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预计达到260GW,创历史新高。其中国内新增光伏并网装机容量87.41GW,同比增加59.3%,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393.31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海外欧洲、印度、巴西等区域需求大幅提升,全年中国大陆组件出口量达158.5GW,同比增长57.6%。

  光伏确定性增长趋势,吸引大量跨界资本涌入新能源产业,产业链竞争博弈加剧,同时海外国家出于能源自主可控的诉求,引发光伏制造本土化与贸易逆全球化趋势。公司坚持“上坡加油,追赶超越,全球领先”的理念,贯彻五年滚动发展战略规划,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和制造方式转型,强化核心竞争优势,加速全球化产业布局进程,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同比大幅增长。

  光伏材料业务板块:

  ① G12优势产能规模持续提升

  光伏发电经济性驱动终端需求上升,高功率、高效率产品有效降低光伏发电LCOE,终端市场快速向大尺寸切换。公司加速优势产能扩产,晶体环节,随着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宁夏中环六期项目)产能扩张,截至2022年12月底,单晶总产能提升至140GW,2023年末预计产能进一步提升至180GW;晶片环节,公司在天津和宜兴年产25GW高效太阳能超薄硅单晶片智慧工厂项目(简称“DW三期”)和年产30GW高纯太阳能超薄硅单晶材料智慧工厂项目(简称“DW四期”)的陆续投产,2023年新增银川年产35GW高纯太阳能超薄单晶硅片智慧工厂项目及配套项目(“DW五期”项目)已开工,进一步推动公司G12硅片先进产能加速提升,产品结构优化,发挥公司G12战略产品的规模优势、成本优势及市场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伏硅片市场的领先地位以及市场占有率。

  ② 持续技术创新、制造方式转型

  公司依托核心技术优势和工业4.0制造能力,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制造方式转型推动光伏行业持续降本,已经实现了硅料使用效率与成本、开炉成本、单位公斤出片数等方面的全面领先,同时晶体、晶片单GW投资成本持续降低,进一步夯实了公司的成本优势。

  继续深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数字化、智慧化的生产模式,进一步实现工业4.0及智能制造升级,提升柔性制造能力,打造自主协同、高效运转的黑灯工厂,引领行业制造方式变革。依托工业4.0柔性化制造及定式化生产能力,实现硅片Totalsolution产品供应体系,与上下游客户协同建立柔性化合作模式,具备高可追溯性,满足客户定制化、差异化的诉求,提升自身和客户可持续竞争力。同时,伴随大尺寸、N型、薄片化产品需求进一步提升,工业4.0柔性制造优势将持续凸显。

  ③科学研判,高效运营

  公司长期专注于硅材料及其延伸产业六十余年,对行业发展规律有充分的理解。公司持续强化市场研判能力,建立Smart运营体系,动态识别市场周期性波动和竞合关系,高效运营,科学决策。

  ④坚持差异化、全球化竞争优势路线

  基于全球商业布局、工业4.0柔性制造、技术创新能力及差异化产品竞争力,推进商业全球化和产业全球化战略。

  ⑤坚持以人为本文化践行,实现制造方式升级下人才结构转型

  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提升人效,实现制造方式升级下人才结构转型,持续提升组织运行效率和成本竞争优势,不断加强产业内部整体策划、高效协同的运营管理机制,以观念认知的统一、业务的科学有效和标准化、组织架构和协作机制的和谐,应对公司快速、跨地域、国际化发展,以任务为导向开展组织变革,消灭无肽,不断提升组织效率,不断提升组织力,实现员工更有尊严工作和生活。

  光伏电池及组件板块:

  公司持续秉承高度尊重知识产权、坚持差异化竞争理念,持续自主技术创新和knowhow工艺积累,专注于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技术领先的技术投入和工艺创新,坚定“叠瓦+G12”双平台差异化技术&产品路线,实现了“G12+叠瓦”3.0产品的全面迭代,并且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推动终端BOS成本进一步降低,得到了全球客户的认可和青睐,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公司不断推动工业4.0制造方式转型,将工业4.0与模块化制造管理方式相结合,提升精益制造水平,强化差异化制造能力,持续降本增效,不断扩大叠瓦核心差异化竞争力。江苏地区G12高效叠瓦组件项目产能实现9GW;天津地区投建的G12高效叠瓦组件项目(一期)产能实现3GW。同时,基于对于下一代差异化电池技术拓展的思考,在江苏地区建设完成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行业领先的年产能2GWG12电池工程示范线,并已具备可拓展条件。

  基于Maxeon公司拥有的IBC电池-组件、叠瓦组件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优势,与公司的制造文化相结合,通过协同创新、联合创新,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整体全球化的商业竞争优势,为公司制造全球化奠定基础。通过技术、资源共享,公司与Maxeon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生产与渠道的相互促进和协同发展。Maxeon完善的海外产业布局和全球供应链体系、成熟的海外客户服务经验及系统化产品体系,以及较高的品牌认可度和渠道优势,将进一步协助公司未来海外业务的加速发展。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暨总经理:沈浩平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18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董事应参会9人,实际参会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报告》第三、四节。

  公司报告期内履职的独立董事陈荣玲、周红、毕晓方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沈浩平先生汇报的2022年公司生产、销售等各项工作情况,并阐述2023年度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未来展望。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2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状况。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报告》第四节“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授权公司经营层在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周转及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活动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自身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授信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期限、利率、用途及相关权利义务等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票9票,赞成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26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至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2023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3至9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至9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6日-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办法:(1)参加本次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以2023年4月17日下午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00-15:00,现场登记请提前致电预约,登记地点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世龙、蒋缘

  电话:022-23789787

  传真:022-23789786

  邮箱:investment@tzeco.com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股票简称:股票代码为362129,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代表我本人/公司出席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一、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对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具体指示:

  ■

  五、如果委托人对上述第四项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是/否):

  六、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七、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19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报告》及《2022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报告》第四节“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21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议案尚待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818,653,821.8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7,254,259,663.59元,减提取法定的盈余公积471,856,489.78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355,489,735.58元、应付永续债利息0.00元,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245,567,260.12元。

  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718,564,897.80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167,194,570.71元,减提取法定的盈余公积471,856,489.78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355,489,735.58元、应付永续债利息0.00元,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058,413,243.15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22年度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058,413,243.15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及新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按照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3,233,789,449股计算,剔除回购专户中股份22,466股,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23,376,698.30元。转增股数808,441,745股,转赠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042,231,194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支付资金总额390,937,809.33元,视同现金分红。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重视对投资者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权益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22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也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 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8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81亿元。普华永道中天的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倪靖安,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或上市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郑广安,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199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子牧,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倪靖安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郑广安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子牧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倪靖安女士、质量复核合伙人郑广安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子牧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普华永道中天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和财务管理给予公正监督和指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经核查,普华永道中天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和财务管理给予公正监督和指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5、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23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人民币42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24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上述规定。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6号公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25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计提减值合计174,866.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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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减值

  本公司每月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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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回收金额根据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3)合同资产减值

  对于合同资产,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2022年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146,382.49万元,长期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 4,926.41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615.09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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