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行业状况
报告期,白羽肉鸡行业行情波动较大,整体处于低位,呈现前低后高走势。由于之前年度引种量较高,市场上鸡苗供给量较大,且消费低迷,终端鸡肉价格较低,上半年鸡苗价格虽有小幅上涨,但是全年鸡苗价格整体在低位波动,处于产能去化阶段,下半年行情略有回暖。
报告期,国外多地发生禽流感疫情,自2022年5月起白羽肉鸡祖代鸡引种量减少明显,截至目前祖代鸡引种依然没有明显改观。根据种鸡养殖周期测算,2023年三季度起国内商品肉鸡供应量将逐步减少。随着引种量的降低、未来消费逐步回暖,鸡肉消费有望迎来增长,进一步带动鸡苗价格的上涨。
报告期,随着鸡肉熟食和调理品种类的丰富和烹饪工具的普及(空气炸锅、烤箱等),鸡肉熟食品和调理品市场扩张明显。由于其简单的加工烹饪方法和美味营养,越来越得到家庭消费的认可,市场空间广阔。
(2)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雏鸡的生产与销售;商品代肉鸡的饲养与屠宰加工;鸡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公司已形成了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和商品代肉雏鸡生产销售为核心,肉鸡饲养、屠宰加工、鸡肉熟食和调理品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为辅助的经营模式。
(3)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商品代肉鸡苗,商品代鸡苗除自用外,主要销售给大型养殖公司、大中型养殖户和经销商用以进行商品鸡养殖;子公司民和食品以商品代肉鸡屠宰加工冷冻鸡肉制品为主,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肉鸡分割产品,同时提供部分熟食和调理品。
(4)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在白羽鸡养殖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建立起了以父母代肉种鸡饲养、商品代肉鸡苗生产销售为核心,集肉鸡养殖、屠宰加工、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循环产业链,实现工厂化生产和集约化管理,并进一步发展熟食深加工业务,延伸产业链布局,向着生态平衡、安全环保、优质高产的现代畜牧业迈进。
公司现为中国畜牧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畜牧业协会禽业分会理事会会长单位、白羽肉鸡联盟副主席单位、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科技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等;先后被认定为“亚洲家禽企业五十强”、“中国畜牧行业优秀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国家出口鸡肉标准化示范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国家首批“肉鸡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等。
公司鸡肉熟食产品通过天猫、抖音开展网店和直播的销售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2年民和5大自有直播间累计观看人次达2.5亿次,产品荣登抖音电商鸡肉行业销售榜TOP1,抖音电商优质肉品店铺TOP2,食品健康行业商家自播排行榜TOP3。
(5)报告期,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公司加快进行“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的推进工作,首批11万套父母代种鸡已于11月进入项目园区开始饲养,2023年下半年将逐步生产鸡苗供应市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烟台市蓬莱区变更到临沂市临沭县,可以更加贴近公司鸡苗销售市场,优化布局,目前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建设。
报告期,公司蓬莱和潍坊两地熟食品项目正式投入生产运营,鸡肉熟食及调理食品开始生产销售。食品深加工项目的实施,使公司的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向下游延伸,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将拓宽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在杭州成立孙公司杭州民悦和,负责熟食品的电商平台销售,目前在天猫和抖音都有店铺,并通过自播的形式销售,销售势头良好。由于处于渠道建设初期,需要投入较多资金进行宣传和引流,投入较大,目前处于业务拓展期。
报告期,子公司民和生物科技参与制定《畜禽粪水还田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已由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发布,于2022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准的发布实施为畜禽粪污沼气工程沼液标准化还田利用提供技术依据,民和生物科技作为第二单位参与制定并已获批发布的国家标准《农用沼液》,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内规模化沼气工程沼液的资源化利用。
报告期,公司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办好实业,成就自我,回报家人,回报社会”的宗旨与初心,在助农惠民、乡村振兴、扶贫助学等等方面持续投入,共计捐助近50万元。向烟台市蓬莱区红十字会捐款200万元。助力小门家镇卧龙村、南王街道方家村、北沟镇贺家沟村和吴家村等多个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爱心捐助活动,儿童节期间为蓬莱区第三实验小学的贫闲学生送去了文体学习用品和助学金;参与蓬莱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知行仙境 同心筑梦”系列活动,为贫困户捐助新壮态有机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因继承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孙希民变更为孙希民、孙宪法、孙宪秋。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及2022年3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相关股东于2022年3月30日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关于股东继承股份完成过户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其中独立董事程永峰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孙宪法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中的相关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止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3,954,816,699.62元,比上年末增加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73,666,426.60元,比上年末下降14.46%;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8,643,596.9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060,246.84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49.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8,899,363.9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77.01%。公司2022年度详细财务状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52,060,246.84元;由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关于该事项的审计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含各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银行、政府财政部门政策性借款等)申请使用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
公司将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开展融资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并根据授信要求,以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作为上述融资的保证,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该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
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不再逐笔上报董事会审议表决。为提高工作效率、争取优惠融资条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授信事宜,并在上述融资额度内进行融资。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本决议生效后,公司董事会无需再对不超过此授信额度范围内的融资进行单独决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为津贴性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各自任职岗位工资为基础,结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考核。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细内容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监事薪酬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会计师关于该事项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孙延淼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止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3,954,816,699.62元,比上年末增加2.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673,666,426.60元,比上年末下降14.46%;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8,643,596.9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9.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2,060,246.84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49.5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8,899,363.9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777.01%。公司2022年度详细财务状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452,060,246.84元;由于公司2022年度亏损,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公司决定2022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日常运营。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师关于该事项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审慎研究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事项还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能遵守独立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与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托中所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90万元;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2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5、业务资质: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兴华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3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三)业务信息
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67,856.2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9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2,077.20万元。
(四)执业信息
1、独立性: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朱颖平、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晓思、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颖平和刘珍珍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拟任项目合伙人朱颖平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颖平(项目合伙人):自2012年10月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审计服务业务10余年,先后为乐普医疗(300003)、盛世股份(831634)、圣士达股份(834812)、金信德(837779)、中关村发展集团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主要有汽车制造,电网,金融,农业养殖,机械制造,房地产,制药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从业经历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女士: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8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签字会计师刘珍珍从业经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珍珍:自2012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9年,先后为民和股份(000234)、双杰电气(300444)、维冠视界(835002)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五)诚信记录
1、中兴华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2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调研、审查和分析,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所出具的报告及时、全面、客观。经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往的审计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后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盘活资金、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7、公司将选择银行、证券等专业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本次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核查: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进行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短期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和股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民和股份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913,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29,999.9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469,997.04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2月28日,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完毕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盘活资金、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7、公司将选择银行、证券等专业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本次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核查:公司审计部门定期对现金管理产品投资进行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和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民和股份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913,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29,999.9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469,997.04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2月28日,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本次延期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由于需要和“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配合使用,而孵化项目工期较短,因此配合进行建设而延期;“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设计产线为四条,目前已经建设安装完毕两条生产线并开始运行,后续将根据项目运行和销售节奏适时进行剩余产线安装。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延期符合公司运行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程审慎研究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实施期限延期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民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913,5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9,529,999.96元后,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69,997.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验资报告。
■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
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
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6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募集资金销户前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75%,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支持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食品”)发展,拟为民和食品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一年,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此次担保为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此担保额度不影响其他已批准但未到期的担保额度授权。
该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街道仙境东路1号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肉鸡屠宰、分割加工、销售;肉制品、速冻食品的加工销售。
2、与本公司关系
民和食品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3、民和食品财务情况
■
民和食品信用状况良好。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民和食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具体担保协议以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民和食品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融资类业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因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未就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此次决议生效后,公司为民和食品提供的有效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含本次)
■
注:公司2020年4月19日审议通过为民和食品提供三年期27,000万元担保额度将于2023年4月18日到期结束。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批,目前未生效。
除上述担保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部分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资产的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7-12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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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基于各类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参照不同账龄区间预期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各项主要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如下:
①库存种蛋按照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期末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孵化费用及销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存栏种鸡参照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规定,对有确凿证据表明产生明显减值迹象的,按照不同批次的服役期及平均产蛋数量计算出合格种蛋数量,再按照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鸡苗期末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后期饲养成本及孵化费用、销售费用后的金额与种鸡淘汰变现价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鸡肉制品以合同价或者市场售价为基础,减去估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计算可变现净值。
存栏种鸡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转回,在淘汰处置时转销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除存栏种鸡外,其他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单项重大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说明
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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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48,572,959.71元,计入2022年度会计报表,预计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164,865.73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48,164,865.73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2、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3年3月27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6日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9:15 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3年4月20日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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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述职报告,该事项无需审议。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核验入场。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小涛
联系电话:0535-5637723 传真:0535-5637723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
邮政编码:265600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4”,投票简称为“民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6日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 )股份股。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民和股份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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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票数。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3年4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通过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宪法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东明先生、财务总监钟宪军先生、独立董事程永峰先生、保荐代表人陈振瑜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会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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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