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末总股本98,834.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华润三九业务领域及业务模式

  华润三九的愿景是“成为大众医药健康产业的引领者”,创新运用中西医科学技术,专注高质量医药健康产品创新研发和智能制造,服务中国家庭每一位成员,致力于成为中国医药健康第一品牌。

  在消费者端,公司有着深厚的经验积累和丰富的产品品类,对消费者自我诊疗需求持续深入研究,制造更多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健康产品,经由电视、网络等媒介与目标消费者进行沟通,并通过遍布全国的经销商、零售药房以及线上平台等渠道进行销售。公司的CHC健康消费产品主要覆盖感冒、胃肠、皮肤、肝胆、儿科、骨科、妇科等品类,并持续丰富品种。依托“999”及多个专业品牌,公司以家庭常见疾病治疗及健康管理为出发点,积极向健康管理、康复慢病管理方向延伸,结合行业发展机会,以良好体验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满足每一个家庭成员从“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全周期、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在医疗端,公司产品覆盖心脑血管、肿瘤、消化系统、骨科、儿科、抗感染等治疗领域,拥有999理洫王牌血塞通软胶囊、参附注射液、示踪用盐酸米托蒽醌注射液、华蟾素片剂及注射剂、益血生胶囊、尪痹胶囊等多个处方药品种,在医疗端享有较高声誉。公司通过对相关疾病诊疗方案的深入研究,研发并制造在临床上具有独特诊疗价值的药品,以可靠的临床证据和专业的学术活动向目标客户群体进行推广,在各级医院实现销售。同时,公司发挥中药价值创造者能力和中、西医结合优势,聚焦核心品类,提升医院品牌影响力,对CHC业务赋能,双终端协同,形成根深叶茂的商业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重大资产重组及其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行业合作及整合优质资源的机会。2022年5月9日,公司公告收购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集团”)28%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昆药集团28%的股份。本次总交易价款为29.02亿元,对应每股转让价格13.67元。2022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2022年11月28日,董事会2022年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事项。2022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2022年12月23日,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披露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昆药集团28%股份已过户至华润三九名下,本次交易对应的标的资产已过户完成。2023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药集团完成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暨取得其控制权的公告》,昆药集团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昆药集团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由汪力成先生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8日、2022年7月8日、2022年8月6日、2022年9月5日、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4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o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2021年12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和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和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与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2022年5月10日为授予日、2022年5月25日为上市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向267名激励对象以14.84元/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824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78,900,000股增加至987,140,000股。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与监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2022年7月22日为授予日、2022年8月29日为上市日,公司董事会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事宜,向131名激励对象以23.48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120.6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87,140,000股增加至988,346,000股。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2022年第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2022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2月2日、2021年12月4日、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6日、2022年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o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年3月4日、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4日、2022年8月26日在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o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3—010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润三九”或“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的股份。2023年1月19日,昆药集团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昆药集团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

  2023年度,为适应昆药集团及相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满足相关公司融资担保需求,昆药集团及其下属子/孙公司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9.52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占昆药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9.10%,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60%。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6.57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占昆药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18%,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6%;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2.95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占昆药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2%,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3%。其中,昆药集团本部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8.25亿元,涉及被担保单位9家;昆药集团全资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药商业”)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1.27亿元,涉及被担保单位6家。

  2023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担保预计情况

  为适应昆药集团、昆药商业、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陵山制药”)、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康医药”)、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众院”)、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制药”)、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方科泰”)、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版纳药业”)、昆明贝克诺顿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销售”)、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浙江”);昆药商业下属子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康桥”)、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山民心”)、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版纳傣医药”)、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理辉睿”)、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河佳宇”)、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医药”)等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满足相关下属公司融资需求,拟在2023年度由昆药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上述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52亿元的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计划如下所列:

  1. 昆药集团对其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业务的担保计划

  昆药集团本部2023年度对其子公司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7.30亿元,均为连带责任担保,该等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及相关担保明细如下所列:

  ■

  2. 昆药集团为全资孙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业务的担保计划

  昆药集团本部2023年为全资孙公司担保计划额度为0.95亿元,均为连带责任担保,该等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及相关担保明细如下所列:

  ■

  3. 昆药集团全资子公司昆药商业对其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授信业务的担保计划

  昆药集团全资子公司昆药商业2023年度对其子公司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1.27亿元。2023年度内,昆药商业根据其子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在不超过前述担保计划总额人民币1.27亿元的前提下在下述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计划额度,当发生调剂使用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昆药集团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如涉及对前述担保计划额度的调剂使用,昆药集团将提请其股东大会授权昆药集团管理层在具体实施时进行调剂。该等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昆药商业对其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均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担保涉及被担保单位及相关担保明细如下所列:

  ■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二)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三)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

  ■

  (四)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五)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六)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

  ■

  (七)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八)昆明贝克诺顿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九)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十)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十一)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十二)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十三)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十四)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十五)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以上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有关授权情况

  本议案经华润三九、昆药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昆药集团管理层代表昆药集团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担保计划之授权有效期限自昆药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此外,如有专项担保融资需求,将另行提请审议。

  五、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是昆药集团及其相关下属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具体担保条款将以相关主体融资时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昆药集团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64亿元,占昆药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3%,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9%;昆药集团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24亿元,占昆药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2%,占华润三九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7%;无逾期担保事项。除昆药集团外,华润三九及华润三九其他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七、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及相关下属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昆药集团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被担保人主要包括昆药集团全资子/孙公司以及昆药商业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其中,昆药商业对其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公司董事会结合相关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认为总体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及相关下属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对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九、 备查文件

  1. 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3—011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业务

  合作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增加整体财务弹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业务合作。其中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人民币5亿元;票据业务每12个月累计票据贴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日均存款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拟申请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三年。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珠海华润银行亦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住    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法定代表人:宗少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6,042,687,183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0094XE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

  珠海华润银行成立于1996年12月27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珠海市11家城市信用合作社改制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成立时名称为珠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4月11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更名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末,珠海华润银行拥有10家分行、94家支行,控股2家村镇银行,并在深圳前海设立1家资金运营中心。珠海华润银行现有股东包括法人股东8户及自然人股东122户,持股比例占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截至2022年末,珠海华润银行资产总额3179.15亿元,负债总额2869.08亿元;资本充足率17.08%,核心资本充足率13.54% ;不良贷款率为1.74 %;拨备覆盖率达188.57%。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健增长。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之下属公司,珠海华润银行亦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因此本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为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如下业务合作:

  (一)票据业务:包括票据托管、票据质押开票(保证金开票)、票据托收、票据池查询、票据贴现。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现有的战略合作银行的贴现利率。

  (二)资金结算、存款业务: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资金结算、存款业务,存款包括资金结算、票据结算等业务形成的存款(含活期及定期存款),存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上浮。

  (三)信贷业务: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保函、信用证等。本次申请为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未来发生资金需求时,可在该额度、期限及业务范围内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相关业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以上业务中,票据业务每12个月累计票据贴现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日均存款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人民币5亿元。合作期限拟申请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三年。

  在授权期限内,建议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额度及业务范围内与珠海华润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继续在上述金融业务领域开展合作,其中资金结算、存款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方面,信贷类业务则涉及华润银行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通过对珠海华润银行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分析,以及对珠海华润银行经营情况、管理状况、风险管理情况的了解,未发现珠海华润银行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日常资金结算及存款、信贷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针对本次综合金融业务,公司建立了《风险处置预案》。将成立风险预防处置小组,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跟踪,严控风险;在其业务期间,及时取得珠海华润银行季度报告及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对珠海华润银行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分析及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公司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与珠海华润银行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方案,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的业务合作,有助于加强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增加公司的整体财务弹性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业务合作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珠海华润银行是一家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不良贷款率低,公司资金安全有保障。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珠海华润银行发生存款业务的年日均存款金额为1.23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由于该交易涉及与关联企业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我们通过对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银行”)的调查了解及查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后认为:(1)珠海华润银行作为一家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公司及下属企业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票据业务,资金结算、存款业务,信贷类业务,符合公司合理管理日常经营活动资金的需要;(3)公司本次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同时,公司以及下属企业对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上述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形成了《风险评估报告》,建立了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在珠海华润银行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2、该交易作为关联交易经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3、该交易作为关联交易经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九、备查文件

  1、 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与珠海华润银行业务合作范围的风险评估报告》

  5、《在珠海华润银行调整业务范围的风险处置预案》

  6、《珠海华润银行综合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3—007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下午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3月17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邱华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关于公司总裁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商业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8,802,103.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5,156,998.4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535,907,182.46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2022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408,284,927.14元。

  公司提出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只分配,不转增。即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98,834.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0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人民币988,346,000元,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48,802,103.34元的40.3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请参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请参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请参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十、关于2022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报酬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其中,公司董事长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年度目标绩效奖金+股权激励”三个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在每月工资发放,占年度目标总薪酬的44%;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当年度的业绩合同完成情况挂钩,奖金基数占年度目标总薪酬的56%,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并且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股权激励”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合解除限售业绩条件考核结果及个人年度业绩合同考核结果确定各批次股权激励兑现额度。公司董事长薪酬已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杨旭东先生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董事津贴按月支付。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关联董事邱华伟先生、赵炳祥先生、周辉女士、杨旭东先生、姚兴田先生、屠鹏飞先生、许芳女士、刘俊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及未来业务需求,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各10亿元。公司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各10亿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业务合作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业务合作的公告》(2023-011)。

  关联董事白晓松先生、崔兴品先生、于舒天先生、杨旭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2022年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决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根据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所需时间,按照相关审计业务收费标准,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01万元(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6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95万元(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3—01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3年4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股东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1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湖街道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1号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提案分别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会议,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上述提案中,审议提案5、提案7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时间: 2023年4月12日-4月14日、4月17日9:00-16:30,4月18日9:00-14:30。

  3.登记地点: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503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5-83360999转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传真:0755-83360999-396006;邮编:518110。

  6. 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99;投票简称:三九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法人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23—008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下午在华润三九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1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责。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三次会议,有关会议及决议情况如下:

  1、2022年度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2022年度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度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3月24日在公司办公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4、2022年度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2年度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1、交易对方;2、标的资产;3、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4、交易的资金来源;5、现金支付期限;6、过渡期安排;7、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8、职工安置方案;9、债权债务处置方案;10、决议的有效期。(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5)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2022年度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2年度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2年度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9、2022年度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公司共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的议案。

  10、2022年度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2022年度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在公司办公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1、交易对方;2、标的资产;3、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4、交易的资金来源;5、现金支付期限;6、过渡期安排;7、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8、职工安置方案;9、债权债务处置方案;10、决议的有效期。(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5)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6)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资产估值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7)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12、2022年度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与华润商业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2022年度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办公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1)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2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分别列席了公司各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现场会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随着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科学,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查,未发现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独立、客观、公正。

  2022年度财务报告全文请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对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行为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交易价格合理,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履行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和市场规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做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发表意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6、对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写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在审阅《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稳定发展提供了合理保证。

  (2)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规范,评价结果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7、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审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23-007)。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审阅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提出的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类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制订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将本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记载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书面审核意见请详见本公告“一、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昆药集团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业务合作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与珠海华润银行开展业务合作的公告》(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99                证券简称:华润三九                公告编号:2023-009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