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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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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姚宏远先生、陈焕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威科技”) 于2023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1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64%)的董事、副总经理姚宏远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7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1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64%)的副总经理陈焕新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9,7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6%)。

  公司于近日收到姚宏远先生、陈焕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姚宏远先生、陈焕新先生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减持前后的持股变动情况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公司减持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88          证券简称:惠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惠威科技;证券代码:002888)于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1),该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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