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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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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终止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张华农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股东张华农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才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1,526,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本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张华农先生及雄才投资的《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及张华农关于所持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终止告知函》,获悉其根据资金安排决定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的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张华农先生及雄才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已终止。

  2、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张华农先生及时发现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价格低于此次减持预披露公告前一日的收盘价(18.23元/股)后,并立即暂停通过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其就上述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歉。且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类似情况的情况再次发生。

  4、张华农先生及雄才投资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雄才投资有限公司及张华农关于所持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终止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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