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信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长安信托在2023年3月21日至3月24日期间累计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9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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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