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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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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3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3 月 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3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进行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子公司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光伏”)向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保证,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

  2、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鑫铂光伏的总资产为86,577.91万元,净资产为62,605.33万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014.50万元(2022年度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鑫铂光伏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安徽鑫铂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3、债权人: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一)在主合同期限内,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二)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鑫铂光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鑫铂光伏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鑫铂光伏的生产经营需要。截至2022年12月31日鑫铂光伏资产负债率为27.69%,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实际担保金额为47,164.079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4.98%,以上担保全部是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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