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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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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6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董事孙兢先生、独立董事徐伟箭先生、独立董事黄生权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先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 “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计划延期18个月完成,即将完成日期从2023年3月延期至2024年9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杭阿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健先生已辞去董事一职,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有序运行,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杭阿根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非独立董事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述第2项议案共计一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杭阿根先生,男,中国国籍,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嘉善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曾获嘉兴市十佳工会主席称号。1994年至2005年从事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采购、基建工作,2005年至2008年从事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基建工作。2008年以来,一直在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现担任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

  截止目前,杭阿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杭阿根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陈大魁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为陈大魁先生之妹夫;与其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杭阿根先生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6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洋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监事周文化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期限进行延期调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对“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期限进行延期调整。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3-016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1月2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0]1664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0,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52.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5,657.86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2010年12月6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08号《验资报告》。

  二、原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融资资金的投资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为28,474.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7,662.86万元,其余使用募集资金利息与自筹资金补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计已实际投资金额74,388.69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1,643.95万元(包含公司以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本次拟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为“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计划延期18个月完成,即将完成日期从2023年3月延期至2024年9月。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28,474.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7,662.86万元,其余部分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超募的资金产生的利息以及公司自筹资金),原计划于2023年3月建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6,094.76万元,实际投资及建设进度与投资计划出现了较大差异,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自2021年3月决定投资建设以来,受2022年国内环境因素等制约,公司人员流动、物流运输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致使项目建设不能按照原计划如期完成。

  (2)为了充分利用好现有有限的土地资源,项目在后期设计时增建了地下停车库;且因新建厂房与原有厂房距离较近,项目厂房电子交联辐照室在地下10米深处,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因地质原因增加了深基坑维护;同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考虑到满足客户要求,对生产环境进行了提升,厂房后期布置及环境方面也增加了投入。上述因素也造成了厂房建设工期较原有计划有所延迟,厂房等建筑物投入亦有增加。截止目前,“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所需要的厂房等基建投资已基本进行完毕。

  (3)由于公司设备制造部门人员精力限制,6套3米聚烯烃热收缩膜普通膜生产线已基本安装完毕,首套生产线已于近日试车成功,其余5套也即将陆续进行设备调试,并将陆续投入使用;其余6套3米聚烯烃热收缩膜交联膜生产线的主要部件尚在加工制作当中。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所做出的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进行延期的决定。

  监事会就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发表意见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期限进行延期调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对“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期限进行延期调整。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的核查意见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是2023年年内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3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3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4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有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23年3月28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注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没有需要逐项表决的提案。

  注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上述第1项共计1项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3年4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4187845  传 真:0573-84187829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4100

  联系人:许丽秀、楚军韬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及回执后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2;投票简称:“众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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