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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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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2名,缺席监事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娜女士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来函拟变更委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拟免去林少美女士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同时补选刘东波先生作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君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4月12日14:00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等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正信同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拟免去林少美女士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同时补选刘东波先生作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刘东波先生的简历

  刘东波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2月至2013年4月任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年4月至2015年1月任深圳市侨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5年1月起任深圳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刘东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东波先生任职的深圳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强先生控制的企业,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其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2日

  至2023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联系电话:021-64095566;

  4、传真:021-64095577;

  5、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3年4月11日15:00;

  6、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12日14:00开始,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3:00-14:00,登记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7、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1-64095566

  传真:021-64095577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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