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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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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3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03月25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同意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约1,464.8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3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3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03月25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3月27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06号)核准,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08.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7,436,3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2,828,452.3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4,607,847.64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06月02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4369号《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所募资金投入项目后若有剩余,则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并且在使用该等资金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03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20年06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708.45万元。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及余额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基本建设完毕并已投入使用,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3年03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464.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待支付金额为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和项目效益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有效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付款周期较长,按计划将在项目未来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现阶段形成一定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同意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约1,464.8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前,相关事项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后,待支付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2.5万套高性能控制阀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64.8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事项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审议通过本次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五)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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