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本年度报告摘要的简称均来自年度报告正文中的“释义”章节。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0元(税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

  ■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状况及行业地位

  1、行业发展状况

  2022年1月,工信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国家大力鼓励并倡导企业重点加强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制造能力系统升级以及打造国际竞争优势。在此背景下,中国制药工业整体处于加速转型期,行业结构发生较大调整,仿制药持续面临挑战。

  从2018年的“4+7”药品集采试点至今,全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开展7批8轮,带量采购、产品扩围步入常态化。2022年年内已完成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及多个地区药品集采,并启动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集采范围不断扩大,逐步拓展至生物制品、中成药等产品,并从药品逐步拓展到高值耗材、IVD等领域。扩围同时,中选产品整体降价幅度逐步平稳可预期,潜在可采品种按批次平稳纳入。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有共计25个已通过或视为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在七批国家药品集采中中选,常态化后药品集采对本集团的影响逐步减弱。

  近年来,创新药审评审批制度及医保支付方式持续优化,有效推动中国医药产业的创新转型。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于2021年7月发布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对企业创新研发的有效性及创新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22年2月发布的《药审中心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推动落实加快创新药的审评速度。与此同时,医保目录动态调整逐步常态化,为创新药品的支付能力提供保障,2023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总体谈判成功率超过80%,创历史新高。

  在此背景下,本集团创新研发始终秉持“满足临床未满足需求”的原则,坚持科技驱动和产品驱动。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自主研发并上市国内第一款生物类似药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合营公司复星凯特上市国内第一款CAR-T药物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填补国内相关领域的市场空白;同时,与真实生物联合开发的阿兹夫定片于2022年7月获国家药监局应急附条件批准用于治疗普通型新冠肺炎成年患者。此外,本集团积极推动优质产品出海,其中自主研发的单抗产品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是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曲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也是首个中欧双批的国产单抗生物类似药,并通过与国际知名药企许可合作,使产品可覆盖美国、加拿大、欧洲等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自主研发的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已获批于美国开展桥接试验,国产PD-1/PD-L1出海有望实现突破。

  2、行业地位

  根据工信部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颁布的 2021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榜单,本集团位列第4。根据 IQVIA 统计,2022年第四季度本集团的医院用处方药销售收入位列全国第12位。根据全球医药智库信息平台Informa Pharma Intelligence发布的《2022年医药研发趋势年度分析》白皮书,本集团入选全球医药企业研发管线规模Top25。

  控股子公司Gland Pharma系目前印度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专注于注射剂生产的企业之一。控股子公司复锐医疗科技(Sisram)致力于打造全球化美丽健康生态系统,是全球能量源医美器械领导者之一;联营公司直观复星销售的“达芬奇手术机器人” 是全球领先的外科手术机器人,也是目前运用最广泛的微创手术机器人之一。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荣登“2022届艾力彼医院竞争力社会办医·医院集团”三甲,控股医疗机构佛山复星禅诚医院2018-2022年连续五年蝉联“艾力彼社会办医·单体医院竞争力榜”第一位。

  (二)行业政策的影响以及本集团的应对措施

  1、国家战略政策

  “二十大”确立的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为医药产业长远发展勾画了宏大远景。《“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的相继发布,为我国医药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根本的政策制度和产业环境保障。

  “二十大”报告明确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明确要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2022年,工信部、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大力鼓励并倡导企业重点加强产品创新和产业化技术突破、产业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制造能力系统升级以及创造国际竞争优势。

  本集团坚持以国家健康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指引,围绕人民健康需求,持续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的健康产品和服务。

  2、创新研发、注册审评及合规监管相关政策法规

  创新作为推动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政策法规的出台也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和先进技术平台,以持续推动原创性、引领性的科技攻关。

  2022年,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2年版)》、《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及其目录》等政策,为具有临床价值的医药创新和发展提出可遵循的指向。同时,为市场化导向、引导行业参与临床医学创新等,先后还发布了《国家罕见病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

  国家药监局在2022年先后起草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细胞治疗产品附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政策文件并公开征求意见,还发布了《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相关制度发布旨在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医药创新政策,为创新产品的生产、上市以及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制定行动指南。

  在医药产业推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的政策指导下,为发挥大湾区政策优势,在《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指导原则下,2022年广东省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指定医疗机构非首次使用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申报指南》以及《第二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目录》等,为探索国际先进医药产品进入国内、打通粤港澳医药市场创造了条件。

  本集团高度关注国家对重点技术领域和疾病领域的发展规划,积极响应国家医药产业发展的号召,持续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提升竞争力。目前已积极布局基因治疗、细胞治疗、合成生物学、双抗、RNA等创新赛道,重点围绕抗肿瘤及免疫等治疗领域,开展医药创新研发,为患者提供真正有临床价值的医药产品和服务。随着医药卫生健康相关领域的立法持续完善和配套政策不断落实和细化,本集团也将高效调整相关经营策略,把握医药产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契机,加速推动产品上市、参与市场竞争。与此同时,本集团亦将遵守产品研发、注册和上市后等环节的监管要求,持续加强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并注重把控生物安全风险,严守质量合规底线,保护知识产权。

  3、医疗保障和医保支付、招标采购相关政策

  2022年是医保基金监管大年,年初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年度医疗保障积极飞行检查工作方案》,并于年内就《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11月国家医保局还联同财政部共同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

  2022年6月,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正式启动,共涉及61个品种。相比前几轮,本轮集采中标规则相对更加宽松,至此国家药品集采模式完全成型,行业预期稳定,企业参与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积极性持续踊跃。同期,国家药品集采第二、四批协议也陆续到期,各省到期续约工作平稳展开。

  医保监管同样兼顾医药创新。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新增多项简易程序,为创新药进入目录和患者能用到经济可靠的产品提供便利。北京市还试行印发了《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管理办法》,是地方探索医保基金委创新产品买单和鼓励临床使用的具体实践。

  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工作是撬动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点,更与医药企业的创新发展息息相关。在新形势下,本集团将持续推动提升产品的可及性和可获得性,并进一步降低患者负担;同时,也将一如既往地以质量为先,优化生产、降本增效,积极参与到国家政策改革中,为患者带来更多质高价优的产品。

  4、医疗服务和机构、互联网医疗改革政策

  2022年,“互联网+”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深刻。《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等相继出台,以推动和配套互联网医疗服务。国家市场总局正式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网售处方药的相关规定,为互联网医疗、凭处方售药等行为提供监管依据。同时,“互联网+医疗健康”也成为扩大内需、恢复经济的重要内容,11月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中提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健全互联网诊疗收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相关政策都精准助力医疗服务信息化新业态和互联网+医疗的全面发展。

  对此,本集团将积极应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服务发展的新变化,尤其是互联网和信息化,立足业态探索新业务模式。面对“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机遇,本集团将持续以精益化、智慧化运营为手段,抢抓发展机遇,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业务的融合发展,并通过与区域公立医院形成专科互补的模式,积极探索、加快布局医疗新机构。

  三、 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得益于新品及次新品的收入增长贡献以及营销费用的有效控制,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和经常性收益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439.52亿元,同比增长12.66%,包括汉利康、汉曲优、复必泰、捷倍安、苏可欣、汉斯状等在内的新品和次新品收入在制药业务收入中占比超30%,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73亿元,同比增长18.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18亿元,同比增长7.10%。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为-1.42亿元,同比减少15.93亿元,主要系本集团所持有的BNTX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其中,年内BNTX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及出售净影响约-10亿元。由于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报告期内本集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31亿元,同比减少21.10%。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研发投入共计58.85亿元,同比增长18.22%;其中,研发费用为43.02亿元,同比增加4.65亿元、增长12.12%。

  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一)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经营进展

  1、持续推进创新产品的开发落地

  报告期内,本集团共有6个自研创新药(适应症)、4个许可引进创新药(适应症)、27个仿制药(适应症)于中国境内/中国香港/美国获批上市;7个创新药(适应症)、30个仿制药(适应症)于中国境内申报上市(NDA);22个创新药(适应症)于中国境内获批开展临床试验(IND)。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集团多款创新产品/适应症获批上市:本集团自主研发的首款生物创新药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先后获批上市三项适应症(即微卫星高度不稳定(MSI-H)实体瘤、鳞状非小细胞肺癌(sqNSCLC)、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复必泰BNT162b2、复必泰二价疫苗均已于中国香港获正式注册、于中国澳门获批常规进口疫苗,相关儿童剂型及幼儿剂型也已分别获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紧急使用认可(EUA)用于当地政府接种计划;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创新适应症类风湿关节炎(RA)获批上市,并进入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本集团与真实生物联合开发的阿兹夫定片于2022年7月获国家药监局应急附条件批准用于治疗普通型新冠肺炎成年患者;本集团与柯菲平联合开发并由本集团独家商业化的我国自主研发的首款钾离子竞争性酸阻滞剂(P-CAB)盐酸凯普拉生片(商品名:倍稳)于2023年2月获批于中国境内上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DU)和反流性食管炎(RE)的治疗;本集团自主研发并向Cipla许可的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已获批于澳大利亚上市,获批适应症已覆盖原研药在当地所有已获批适应症。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集团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及许可引进的多款产品陆续进入关键临床/审批阶段: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SCLC)于2022年先后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及欧盟委员会(EC)的孤儿药资格认定,并已在美国启动一项对比一线标准治疗阿替利珠单抗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头对头桥接试验;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的第三项适应症(用于治疗一线免疫化疗无效或在一线免疫化疗后12个月内复发的成人大B细胞淋巴瘤,r/r LBCL)于中国境内的上市注册申请于2022年10月获受理,并被纳入优先审评品种名单;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多价结合体)于中国境内启动III期临床研究。

  有关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创新药(适应症)研发及上市情况,详见附表1至附表3。

  附表1-报告期内获批上市的创新药(适应症)

  ■

  注1:2023年1月,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联合化疗(卡铂和依托泊苷)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上市申请获国家药监局批准。

  注2:获附条件上市批准。

  注3:复必泰BNT162b2、复必泰二价疫苗于中国香港获正式注册为药品/制品,于中国澳门获批常规进口疫苗;Pretomanid片于中国香港获正式注册为药品/制品。

  注4:捷倍安(阿兹夫定片)、复必泰BNT162b2、复必泰二价疫苗、Pretomanid片为本集团许可引进的创新药(疫苗)。

  

  附表2-报告期内申报上市的创新药(适应症)

  ■

  注:为合营公司复星凯特产品。

  附表3-报告期内获得临床批件的创新药(适应症)

  ■

  注1:为合营公司复星凯特产品。

  注2:于澳大利亚获批临床。

  注3:根据美国注册分类,505(b)即创新药。

  2、持续提升全球运营/商业化能力

  报告期内,本集团启动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于美国市场的商业化筹备工作,自建美国创新药团队涵盖医学事务、市场准入、销售等职能,并已与Syneos Health达成深度合作,为汉斯状在美国的商业化提供全方位支持。复锐医疗科技(Sisram)、博毅雅(Breas)持续提升全球渠道能力,Sisram增加英国、迪拜直销团队,并加强在中国境内的运营能力,家用能量源医美产品LMNT于国内上市,开启To C业务,2022年Sisram直销收入占比增至66%;Breas加速建设中国及美国直销团队,To C产品Z1呼吸机国产化版本取得生产许可,并在海南实现量产。

  本集团依托多年的产业经验积淀、高强度创新研发投入和全球渠道网络建设,已具备行业领先的全球双向许可能力,助力实现自研产品和合作创新产品的价值最大化。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安进之控股子公司就欧泰乐(阿普米司特片)和Parsabiv(依特卡肽)2款创新药物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独家商业化授权许可达成合作;本集团达成免疫抑制剂Grafalon(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注射剂)、双功能HER2-唾液酸酶融合蛋白等多款海外创新产品的合作;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先后向Organon、Eurofarma、Abbott、Getz Pharma等公司授出多款产品许可,借助国际领先的合作伙伴覆盖增量市场。此外,控股子公司Gland Pharma拟出资不超过2.1亿欧元收购欧洲CDMO公司Cenexi,战略布局欧洲市场CDMO业务,构建欧洲本土化制造能力。

  3、持续推进战略升级和内部整合

  报告期内,本集团进一步推进内部业务梳理,推动提升运营效率。

  2022年年初,制药业务升级分设为创新药事业部、成熟产品及制造事业部和疫苗事业部,强化业务分线聚焦。报告期内,创新药事业部依托全球研发中心对创新药研发团队及创新产品管线进行统筹管理,整合内外部研发资源及人才,完善团队梯队建设,持续提升早期研发及CMC研发能力,优化管线管理并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提升研发效率,加速临床推进及产品上市进程;成熟产品及制造事业部持续打造区域化生产中心,集聚产能并打通原料药及制剂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营效率、扩大生产成本优势,同时从事业部层面统筹体系内仿制药研发,聚焦首仿、前三仿及高难度复杂制剂的研发;疫苗事业部全面整合细菌性疫苗和病毒性疫苗技术平台,结合两个平台的优势及互补点,从研发团队整合、销售渠道及生产基地协同等多个方面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本集团医疗健康服务业务积极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打通线上线下、院内院外场景,为用户提供基于医疗级信任的一站式健康服务和全病程闭环解决方案。

  4、数字化赋能业务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优化数字化技术与手段,重点搭建数字化业务中台、管理中台与数据中台。在数字化业务中台方面,推进药物研发数字化,迭代开发INNOX研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建立研发全流程数字化系统及研发数据分析平台,创新探索AI技术赋能研发业务应用,提升研发管理效率;深化智能制造,通过顶层设计制定智能制造标准,打造超级数字工厂;完善供应链体系建设,建立供应链管理和追溯系统,实现从销售预测到生产计划的智能决策;建立统一的营销数智化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精准营销。在数字化管理中台方面,完善人力管理体系,搭建人力资源数字化管理eHR平台;促进业财一体化,搭建企业数字化管理系统集成平台,推动多家境内外子公司完成系统上线。在数字化数据中台方面,建立集团数据仓库, 将人力、财务、质量、运营、采购、EHS等数据接入数据平台进行建模并建立可视化分析报告,以指导企业预算管理,赋能业务增长策略。

  (二)分板块业绩概览

  1、制药

  业绩概要

  报告期内,本集团制药业务实现收入308.12亿元,同比增长6.60%,其中:1)新品及次新品保持快速增长,同比增长超20%,新品和次新品收入在制药业务收入中占比超30%,主要是新上市产品汉斯状、捷倍安的收入贡献以及次新品汉曲优、苏可欣增长贡献;2)Gland Pharma由于两条胰岛素产线停产升级、注射剂包装材料供应短缺影响产能和订单承接能力等因素影响,收入同比下降6%(根据Gland Pharma本币财务报表);3)复必泰(mRNA 新冠疫苗)销量同比下降30%。由于新品及次新品收入占比提升,产品结构优化,制药业务毛利率同比提升,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实现分部业绩37.95亿元,同比增长28.04%;实现分部利润34.13亿元,同比增长29.77%(未包含所持BNTX股票出售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制药业务研发投入50.97亿元,同比增长13.62%,制药业务研发投入占制药业务收入的16.54%;其中,研发费用为35.52亿元,占制药业务收入的11.53%。

  报告期内,本集团制药业务主要治疗领域核心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抗肿瘤及免疫调节核心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9.44%,主要系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苏可欣(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汉达远(阿达木单抗注射液)销售增长及新品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奥康泽(奈妥匹坦帕洛诺司琼胶囊)的收入贡献所致。

  注2:代谢及消化系统核心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0.24%,主要系凡可佳(硫辛酸注射液)、阿拓莫兰(注射用谷胱甘肽)集采执行影响所致。

  注3:抗感染核心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0.45%,主要系复必泰(mRNA新冠疫苗)、米卡芬净销售数量减少,及新品捷倍安(阿兹夫定片)、可乐必妥(左氧氟沙星片、左氧氟沙星注射液)收入贡献的综合影响。

  注4:中枢神经系统核心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1.79%,主要系奥德金(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销量下降的影响所致。

  注5:心血管系统核心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12%,主要系肝素系列制剂销售数量增加所致。

  注6:原料药和中间体核心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96%,主要系氨基酸系列销售数量增长所致。

  注7:抗肿瘤及免疫调节核心产品包括: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苏可欣(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可胜(西黄胶囊)、汉达远(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凯莱止(盐酸依匹斯汀胶囊)、朝晖先(比卡鲁胺片)、怡罗泽/图美司(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奥康泽(奈妥匹坦帕洛诺司琼胶囊)、迪凯美(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昂丹司琼、紫杉醇、奥沙利铂。

  代谢及消化系统核心产品包括:优立通(非布司他片)、阿拓莫兰(谷胱甘肽片)、动物胰岛素及其制剂、倍逸(氯化钾颗粒)、可伊(新复方芦荟胶囊)、阿拓莫兰(注射用谷胱甘肽)、怡宝(注射用重组人促红素(CHO细胞))、立庆(阿法骨化醇片)、万苏平(格列美脲片)、万苏靖(恩格列净片)、凡可佳(硫辛酸注射液)、人胰岛素及其制剂。

  抗感染核心产品包括:复必泰(mRNA新冠疫苗)、捷倍安(阿兹夫定片)、青蒿琥酯等抗疟系列、非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悉畅/毕立枢(注射用头孢美唑钠)、沙多力卡(注射用炎琥宁)、抗结核系列、哌舒西林(注射用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美士灵(注射用头孢米诺钠)、达托霉素、强舒西林/嗪舒/二叶嗪(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卡泊芬净、贺普丁(拉米夫定片)、可乐必妥(左氧氟沙星片、左氧氟沙星注射液)、米卡芬净、万古霉素、二叶必(注射用头孢唑肟钠)、司可尼(阿奇霉素胶囊)、卡荻(注射用氟氯西林钠)、瑞赛宁(盐酸克林霉素胶囊)。

  中枢神经系统核心产品包括:启维(富马酸喹硫平片)、启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长托宁(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奥德金(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劳拉西泮片。

  心血管系统核心产品包括:肝素系列制剂、邦坦(替米沙坦片)、邦之(匹伐他汀钙片)、亚尼安(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可元(羟苯磺酸钙胶囊)、优帝尔(注射用前列地尔干乳剂)、心先安(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苏卡欣(吲达帕胺片)。

  原料药和中间体核心产品包括:氨基酸系列、氨甲环酸、盐酸左旋咪唑、盐酸克林霉素。

  *2021年1至12月数据按2022年1至12月口径重述。

  2022年,本集团制药业务销售额过亿的制剂或系列共47个,较2021年净增加3个,具体如下:

  ■

  重点事项

  ●PD-1抑制剂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集团自主研发的创新型PD-1抑制剂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先后获批三项适应症(即微卫星高度不稳定(MSI-H)实体瘤、鳞状非小细胞肺癌(sqNSCLC)、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其中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适应症的获批标志着汉斯状成为全球首个获批用于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靶向PD-1单抗药品,其于欧盟的上市许可申请(MAA)也已获受理,第四项适应症(食管鳞状细胞癌,ESCC)于中国境内的上市注册申请已获受理。

  围绕“Combo+Global”(联合治疗+国际化)差异化开发战略,汉斯状已相继获得中国、美国、欧盟等国家及地区的临床试验批准。截至本报告发布日,以汉斯状为核心的11项联合疗法正在全球开展临床试验,广泛覆盖肺癌、食管癌、头颈鳞癌和胃癌等适应症。其中就鳞状非小细胞肺癌(sqNSCLC)、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和局限期小细胞肺癌(LS-SCLC)三项适应症均开展了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并已在美国启动一项对比一线标准治疗阿替利珠单抗用于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的头对头桥接试验;局限期小细胞肺癌(LS-SCLC)的国际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也已于中国境内和美国完成首例患者给药,并于澳大利亚和西班牙获批临床。此外,汉斯状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SCLC)于2022年先后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和欧盟委员会(EC)的孤儿药资格认定。

  随着汉斯状多项适应症在国内相继获批以及在海外临床的顺利开展,本集团将持续推进该产品的全球商业化布局,提升药物可及性。截至2022年底,汉斯状已于中国境内27个省份完成招标挂网,进入宁波、金华等5个城市的定制型商业保险目录,并已惠及超1万名中国患者。在海外商业化方面,本集团于2019年与KG Bio达成合作,授予其汉斯状首个单药疗法及两项联合疗法在东南亚地区10个国家的独家开发和商业化权利;此外,本集团已启动汉斯状于美国市场的商业化筹备工作,自建美国创新药团队涵盖医学事务、市场准入、销售等职能,并已与Syneos Health达成深度合作,为汉斯状美国的商业化提供全方位支持。

  ●CAR-T细胞治疗产品

  合营公司复星凯特的奕凯达(阿基仑赛注射液),基于自Kite Pharma引进的CAR-T细胞治疗产品Yescarta进行技术转移并获授权在中国进行本土化生产,是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CAR-T细胞治疗产品,已获批用于既往接受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后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r/r DLBCL)成人患者。截至2022年末,奕凯达已被纳入70个省市的城市惠民保和超过60项商业保险,备案的治疗中心超过130家。截至2023年1月末,奕凯达已治疗近300位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

  奕凯达的第二项适应症(用于治疗复发或难治性惰性非霍奇金淋巴瘤(r/r iNHL),包含滤泡性淋巴瘤和边缘区淋巴瘤的成人患者)2021年已获批于中国境内开展临床试验,并被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截至报告期末,该适应症于中国境内处于桥接临床试验阶段。奕凯达的第三项适应症(用于治疗一线免疫化疗无效或在一线免疫化疗后12个月内复发的成人大B细胞淋巴瘤,r/r LBCL)的药品注册申请已获国家药监局审评受理,并被纳入优先审评品种名单。Yescarta就该适应症已于2022年4月获美国FDA批准上市,成为全球首款获得美国FDA批准作为B细胞淋巴瘤(LBCL)二线疗法的CAR-T药物。

  复星凯特的第二款CAR-T细胞治疗产品FKC889的第一项适应症(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治疗后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r/r MCL)成人患者)和第二项适应症(复发或难治性成人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成人r/r ALL)分别于2022年3月和2022年12月于中国境内获批开展临床试验;截至本报告发布日,第一项适应症于中国境内处于桥接临床试验阶段。

  ●与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检测、治疗相关产品进展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推进复必泰(mRNA新冠疫苗)在港澳台地区的接种及覆盖范围。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复必泰BNT162b2(即mRNA新冠疫苗BNT162b2)、复必泰二价疫苗(即mRNA新冠疫苗原始株/Omicron变异株BA.4-5二价疫苗)均已于中国香港获正式注册为药品/制品、于中国澳门获批准为常规进口疫苗,实现公立和私营市场全覆盖;相关儿童剂型(用于5至11岁儿童接种)及幼儿剂型(用于6个月至4岁幼儿接种)也已分别获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紧急使用认可(EUA)用于当地政府接种计划;复必泰二价疫苗于中国台湾地区已获批紧急使用,复必泰BNT162b2儿童剂型、幼儿剂型也已分别获批于中国台湾地区开展接种。报告期内,复必泰(mRNA新冠疫苗)于港澳台地区实现销售1,500余万剂。自上市以来至2023年2月末,港澳台地区已累计接种超3,100万剂。

  2022年7月,本集团与真实生物达成战略合作,双方联合开发并由本集团独家商业化阿兹夫定,合作领域包括新冠病毒、艾滋病治疗及预防领域。阿兹夫定片于2022年7月获国家药监局应急附条件批准用于治疗普通型新冠肺炎成年患者,而后相继被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九版、第十版;于2022年8月被纳入医保临时支付范围,并于2023年1月被正式纳入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截至本报告发布日,阿兹夫定片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医保挂网,并已覆盖全国各地近5万家医疗机构。

  ●其他许可引进与对外许可

  依托开放式研发生态和前瞻性国际化布局,以及丰富的全球渠道网络、深耕国内医药行业多年的产业能力积淀,本集团已形成全球领先的双向许可能力,敏捷高效地触达更多新兴领域、领先技术及区域市场。

  报告期内,本集团与安进就欧泰乐(阿普米司特片)和Parsabiv(依特卡肽)2款创新药物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独家商业化授权许可达成合作,进一步丰富非肿瘤领域的创新产品布局。其中,欧泰乐(阿普米司特片)已于2021年8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是全球首款、国内唯一获批用于斑块状银屑病治疗的口服磷酸二酯酶4(PDE4)抑制剂,并于2023年1月获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此外,报告期内,本集团还就盐酸凯普拉生片、双功能HER2-唾液酸酶融合蛋白等多款创新产品达成合作,盐酸凯普拉生片(商品名:倍稳)于2023年2月获批于中国境内上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DU)和反流性食管炎(RE)的治疗。

  在完善产品布局的同时,本集团也积极寻求与全球领先医药企业的合作,助力自研产品覆盖增量市场,实现价值最大化。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与多家全球合作伙伴达成产品许可协议。2022年2月,复宏汉霖授予Getz Pharma在亚非欧11个新兴市场对汉达远(阿达木单抗注射液)的独家商业化权益;2022年5月,复宏汉霖授予巴西本土龙头药企Eurofarma在16个拉美地区国家对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汉曲优(注射用曲妥珠单抗)、汉贝泰(贝伐珠单抗注射液)三款产品开展商业化的权利,积极拓展拉美地区市场;2022年6月,复宏汉霖授予Organon在中国以外全球范围内对帕妥珠单抗生物类似药HLX11(重组抗HER2结构域II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地舒单抗生物类似药HLX14(重组抗RANKL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2款产品独家开展商业化的权利,Organon应依约支付7,000万美元首付款,及合计至多46,800万美元的开发和申报注册里程碑及商业销售里程碑,以覆盖美国、欧盟等主流市场和众多新兴市场。

  ●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相关进展

  2023年1月,本集团多款自主研发及许可引进的创新药物及新适应症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将进一步提高创新药物的可及性及可负担性,惠及更多国内患者。其中,通过谈判首次纳入新版国家医保目录的包括(1)由本集团独家商业化的捷倍安(阿兹夫定片);(2)全球首个且唯一同时阻断NK-1受体和5-HT3受体的双通道固定剂量组合口服复方制剂奥康泽(奈妥匹坦帕洛诺司琼胶囊);(3)全球首款、国内唯一获批治疗银屑病的口服靶向小分子药物欧泰乐(阿普米司特片)。此外,多款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产品新增纳入适应症或完成续约,包括(1)汉利康(利妥昔单抗注射液)2022年新获批适应症类风湿性关节炎(RA)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进一步扩大医保适用范围;(2)全球首个获美国FDA批准用于CLD相关血小板减少症的口服血小板生成素受体激动剂(TPO-RA)苏可欣(马来酸阿伐曲泊帕片)完成医保续约。

  

  ●产线整合及首仿/前三仿/高难度复杂制剂研发

  报告期内,成熟产品及制造业务持续进行产线整合,进一步提高生产成本优势,加快成熟产品首仿、前三仿及高难度复杂制剂的自主研发。

  生产端持续进行产线整合,打造区域化生产中心,集聚产能并打通原料药及制剂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生产运营效率、扩大生产成本优势。报告期内,本集团围绕徐州地区打造区域化生产中心,打通星诺原料药基地及徐州制剂基地,垂直整合原料药与制剂产业链,实现集约化大产能生产,同时涵盖多种剂型和疾病领域。此外,本集团持续推进生产国际质量标准认证,夯实制剂出海基础,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万邦医药的肝素钠注射液产线已通过美国FDA现场审查,具备向美国市场供应资质;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有9条产线通过美国FDA、欧盟等主流法规市场GMP认证。

  产品端持续优化成熟产品的生命周期管理,聚焦成熟产品首仿、前三仿及高难度复杂制剂的自主研发,把握高契合度的外延机会,提升管线厚度及体系能效,积极推动制剂的海外商业化。报告期内,本集团完成对第一三共(北京)的收购,获得可乐必妥(左氧氟沙星片、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生产销售权;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控股子公司Gland Pharma已签订收购协议,拟出资不超过2.1亿欧元收购欧洲CDMO公司Cenexi,战略布局欧洲市场CDMO业务,构建欧洲本土化制造能力。报告期内,本集团高难度复杂制剂产品苯乙酸钠和苯甲酸钠(SPSB)复方液体制剂在美国上市,阿立哌唑口崩片于中国境内的上市注册申请已获受理。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研仿制药项目达118个,一致性评价项目21个。

  ●细菌性疫苗和病毒性疫苗平台

  本集团已形成细菌性疫苗和病毒性疫苗的技术平台,拥有独特的多糖—蛋白多价结合专利技术,截至报告期末主要在研产品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多价结合体)、24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多价结合体)、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等,并积极布局流脑系列疫苗、重组流感疫苗等产品的研发。

  同时,本集团持续推动管线内疫苗的产业化落地。2022 年11月,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启动III期临床研究,该疫苗为本集团自主研发的预防用生物制品,拟用于2月龄以上人群的主动免疫(以预防1型、3型、4型、5型、6A型、6B型、7F型、9V型、14型、18C型、19A型、19F型和23F型菌株感染引起的肺炎球菌疾病)。截至本报告发布日,III期临床入组率超过90%。2023年1月,复星安特金收到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将为其后续开展在研疫苗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本集团自主研发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和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于中国境内的上市注册申请分别获受理,并于2023年3月完成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注册、生产GMP符合性二合一现场检查及临床试验现场核查。

  研发创新管线

  报告期内,本集团搭建创新药事业部顶层架构,引进多位资深科学家和高能级人才,全面升级国内外早期研发、CMC、临床医学、临床运营等能力。同时,通过精益研发项目,借助INNOX数字化管理系统对创新药项目立项、管理、重大节点决策机制进行重新梳理,动态评估管线价值与竞争力,提升研发质量与成效。

  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许可引进、深度孵化的方式,本集团聚焦肿瘤(实体瘤、血液瘤)、免疫、中枢神经、慢病(肝病/代谢/肾病)等核心治疗领域,重点强化小分子、抗体/ADC、细胞治疗、RNA等核心技术平台,打造开放式、全球化的创新研发体系,并积极探索RNA、靶向蛋白降解、AI辅助治疗等技术的布局,持续提升核心研发能力和管线价值,以推动更多FIC(First-in-class,即同类首创)与BIC(Best-in-class,即同类最佳)产品的研发及商业化。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研创新药、生物类似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项目超260项(主要在研药品项目详见附表4)。报告期内,本集团制药板块专利申请达249项,其中包括美国专利申请16项、PCT申请17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48项。

  附表4-主要在研药品项目

  ■

  注:本表不包括合营公司复星凯特在研项目和控股子公司Gland Pharma在研项目。

  

  附表5-自研小分子创新药

  ■

  ■

  附表6-自研生物创新药

  ■

  注: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获得新药临床试验许可。

  附表7-许可引进创新药

  ■

  注1:2023年2月,倍稳(盐酸凯普拉生片)用于十二指肠溃疡(DU)和反流性食管炎(RE)治疗的上市申请获国家药监局批准;于美国处于I期临床试验。注2:2022年12月,复必泰BNT162b2(mRNA新冠疫苗原始株)、复必泰二价疫苗(原始株/Omicron变异株BA.4-5二价疫苗)于中国香港获正式注册为药品/制品。

  注3:2023年1月,复必泰二价疫苗于中国澳门获批常规进口疫苗。

  附表8-自研生物类似药

  ■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有累计25个已通过或视为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在七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招标中中选(详见附表9-集采中选产品)。对于纳入集采的存量品种,本集团发挥多渠道营销及精益生产的优势,在以价换量的同时强化集采产品的生命周期管理,并积极推动增量产品通过集采路径快速切入市场,有效平滑存量产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影响。

  附表9-集采中选产品

  ■

  商业化体系

  通过持续强化营销体系的建设与整合,本集团已形成与现有产品及拟上市产品相配套的、专业化、品牌化、数字化、合规化的分线营销体系。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制药板块商业化团队约6,000人,覆盖超过2,000家三级医院、10,000家一、二级医院和近20万家零售药店。

  近年来,为了配合创新产品的上市及国际化进程,本集团着重打造了创新药肿瘤及非肿瘤团队、OBM广阔市场团队、OTC及线上渠道的新零售团队、非洲、印度及美国商业化团队,并且在医学事务、市场准入、医学战略联盟、品牌推广等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支持体系。此外,通过与国药控股的合作与联动,充分发挥国药控股的分销网络和物流配送优势,促进本集团药品销售渠道的拓展。

  随着汉利康、汉曲优、汉斯状等创新产品相继上市,本集团创新药肿瘤团队不断扩容与优化,截至报告期末已具备约2,100人的规模,分别针对核心市场、县域市场及DTP渠道布局,聚焦血液科、淋巴瘤科、血液肿瘤科、乳腺科、肿瘤内科、肝胆外科、介入科等核心科室,实现近4,000家医院、近1,000家DTP药房的多渠道覆盖。未来创新药肿瘤团队将进一步打通现有产品矩阵,服务于更多创新肿瘤药品及综合治疗方案的落地。

  本集团创新药非肿瘤团队具备深厚的慢病领域的市场经验,打造了优立通、邦之等多个市场领先品牌,同时获得了外部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随着药品集采的推进,团队持续转型升级,已设置自免、消化及代谢、肾病及综合专线,约1,300人的营销推广队伍分管线全域触达患者,聚焦核心科室包括风湿科、皮肤科、肾科、透析科、消化科等。此外,报告期内,本集团还成立了百人规模的抗病毒团队,迅速投入阿兹夫定片商业化推进中。未来创新药非肿瘤团队将持续强化核心赛道的患者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建立更有差异化、竞争力的非肿瘤团队。

  此外,本集团持续拓展国际市场,截至报告期末,制药板块已形成约1,000人的海外商业化团队,主要覆盖美国及非洲等市场。在美国市场,本集团已启动汉斯状(斯鲁利单抗注射液)的商业化筹备工作,并自建涵盖医学事务、市场准入、销售等职能的创新药商业化团队;在非洲等新兴市场,本集团已建立5个区域性分销中心,建立并发展起核心的数字化管理能力、用户运营能力、B2B2C模式的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注册、流通、学术推广及上市后安全警戒等一站式服务,为本集团产品准入及营销奠定了坚实基础。

  整合式生产及精益运营

  为进一步提高生产体系竞争力,提升运营效率并落实国际化战略,本集团不断梳理挖掘内部优势产能,深化生产端整合,并通过建设原料药、制剂基地及工程技术中心,实现产品的快速转化。本集团通过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明星产线和生产基地,建立CMO/MAH管理体系,推进集团内产品产线资源的整合,推动本集团产品向明星产线和专业生产基地集聚。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推进徐州综合基地、星诺医药原料药基地、重庆长寿原料药基地、常德洞庭原料药基地等综合性生产基地的建设,提升原料药及制剂产能;加快复宏汉霖松江基地的建设,持续扩充生物药产能。截至报告期末,重庆长寿基地、常德洞庭基地已完成首期工程主体结构建设,星诺医药原料药基地、徐州产业园制剂基地已完成首批产品转移及验证工作,后期可持续导入新产品并提升产能。

  同时,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深入推进施行“卓越运营管理”,以FOPEX为基础,进一步升级为FES管理体系。通过深入重点产品生产环节的分析研究,落实优化措施,改进工艺,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升产品交付能力;聚焦营收增长和研发效率提升,深耕运营质量,持续深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

  本集团注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管理,通过差距分析、专项检查、专项培训等不同形式,促进控股子公司建立符合国内国际要求的质量体系,提升全员质量风险意识及质量管理能力。报告期内,本集团国内制药板块控股子公司所有生产线均已通过国内GMP认证,并接受国内外各类官方检查60余次、接受官方抽样超过600批次,均顺利通过。

  2、医疗器械及医学诊断

  报告期内,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9.49亿元,同比增长17.03%;分部业绩5.21亿元,剔除2021年亚能生物股权转让等因素影响后,同口径增长11.87%;分部利润7.71亿元,同口径增长2.33%。医疗器械与医学诊断业务增长主要来自于:1)得益于新品上市及渠道扩展,复锐医疗科技(Sisram)业务在北美及欧洲等主要市场的强势增长;2)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等新上市产品的收入贡献。

  本集团医疗器械业务,已初步构建形成以医疗美容、呼吸健康、专业医疗为核心的三大业务分支。

  在医疗美容领域,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复锐医疗科技(Sisram)实现营业收入3.54亿美元、净利润4,008万美元(根据复锐医疗科技(Sisram)本币财务报表),同比分别增长20.5%、23.2%,其驱动因素为北美、亚太等核心区域业务的强势攀升,多维度产品线及渠道的拓展与协同,研发能力和基础设施升级,以及积极的人才管理战略。报告期内,复锐医疗科技(Sisram)在积极拓展原有能量源医美设备业务的同时,进行了美容牙科、注射填充、个人护理等战略赛道的业务布局并推动整合。报告期内,复锐医疗科技(Sisram)推出首款光波能量的家用个人护理品牌LMNT及首款产品LMNT one,并在中国和意大利同步首发上市;在美国市场推出Alma TED?及CBD+ 专业护理解决方案?,进一步优化能量源医美产品组合。此外,复锐医疗科技(Sisram)还参与投资天津星丝奕,布局丝素蛋白透明质酸钠复合凝胶及面部埋线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及生产。

  在呼吸健康领域,本集团在深耕欧洲市场的同时,持续加大力度拓展美国和中国市场。报告期内,博毅雅(Breas)To C产品Z1呼吸机国产化版本取得生产许可,并在海南实现量产;进一步推动Vivo45和Vivo3呼吸机的国产化进程;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启动下一代便携呼吸机Z3的研发。

  在专业医疗领域,围绕肿瘤诊疗、骨科、神经科三大领域的代理产品组合持续丰富。联营公司直观复星“达芬奇手术机器人”2022年装机量为55台;同时,本土化持续取得进展,报告期内,集研发、生产、服务为一体的医疗机器人制造研发中心于上海正式开工建设。

  此外,医疗器械业务已形成直销分销相结合的全球营销网络。报告期内,复锐医疗科技(Sisram)通过加强数字化渠道,丰富全球营销的策略及方式,持续拓展全球直销市场。截至报告期末,复锐医疗科技(Sisram)营销网络覆盖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2022年直销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至约66%。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呼吸健康领域的销售网络主要覆盖欧洲、美国、中国、日本、印度和澳大利亚等。

  报告期内,本集团医学诊断业务积极推进战略升级和内部整合,根据各基地和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侧重和特点,明确了各自作为研发制造中心、差异化仪器研发平台、检验服务业务平台、试剂制造基地等的分工定位,加速诊断板块整合和运营一体化进程,推动诊断板块长期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本集团医学诊断业务多款产品获批上市,包括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慢病管理四高检测一体机等;同时,积极推进新仪器的研发及上市,报告期内,F-i1000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F-i3000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F-C800p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核酸提取仪、生化免疫一体机等新产品陆续推出,仪器研发能力不断加强;化学发光产品中的心肌、激素、甲功等数个试剂产品进入量产商业化阶段,产品管线中的高速生化检测仪、流水线整套装备、全自动分子工作站、Glycotest HCC Panel(早期肝癌诊断和筛查方案)、分子POCT呼吸道检测领域数个panel以及免疫荧光层析平台上的数个感染病原体检测 panel等临床价值较高的诊断试剂的研发正在推进中。

  3、医疗健康服务

  报告期内,医疗健康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0.80亿元,同比增长47.64%,剔除报告期内新并购的广州新市医院等因素影响后,同口径增长33.56%,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线上业务的增长以及线下医院收入的恢复。由于线上业务投入较大、线下医院诊疗量阶段性减少以及新开业医院的前期亏损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分部业绩为-6.22亿元,同比减少2.55亿元,分部利润为-7.92亿元,同比减少3.59亿元。

  当前,线上问诊和在线购药已成为居民获取医疗服务的新趋势。对此,本集团积极探索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模式,加速推动医疗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本集团医疗健康服务平台“复星健康”以“致力于成为值得全球家庭托付的健康管理科技集团”为愿景、以“让家庭更健康、让生命更美好”为使命,为用户提供基于医疗级信任的一站式健康服务和全病程闭环解决方案,逐步构建医药保健融合的主动健康管理模式(FHMO)。

  本集团持续打通线上线下、院内院外场景,围绕专业医疗能力,提供医疗中心和区域医联体、专病医疗及保险赋能等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累计获得10家互联网医院牌照,控股医院核定床位合计6,333张。

  报告期内,佛山复星禅诚医院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及上海星晨儿童医院正式启用,进一步深耕妇儿专科赛道。同时,包括佛山复星禅诚医院及其辐射医联体在内的 6家医疗机构全面上线“云HIS”(新一代智慧医疗云平台),大湾区区域医疗医联体线上线下一体化开始试点;本集团整合内外部优质医疗资源打造学科引擎,不断健全专科全病程管理服务;推动专业医疗与消费医疗整合式发展,提供一站式健康管理服务。

  医疗中心和区域医联体方面,本集团通过持续推进医疗机构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延伸基层服务、打造医疗学科高度、推动集团一体化运营,深耕区域性医疗模式,围绕大湾区、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形成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布局。报告期内,本集团以自营旗舰医院为切入点,与区域内医疗机构协同打通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服务环节,满足用户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同时,持续提升学科高度,成立重点专科委员会,多家控股医疗机构已完成所在区域地市级重点专科、省级专科的创建,部分学科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其中,佛山复星禅诚医院获得佛山市“十四五”高水平医学重点专科、安徽济民肿瘤医院与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实现专科联盟深度合作等。此外,集团一体化运营持续加强,不断增强资产管理效率及质控合规,通过药械集中采购降本效益显著。

  专病医疗方面,聚焦重点专病领域,围绕患者需求,构建专科数智化能力、医生资源体系及特色供应链,逐步实现全病程管理。本集团围绕重点专病构建数字化专科中心,高效整合医疗生态资源,截至报告期末,已与上千家医院形成数字化业务合作,平台注册合作医生累计认证6万人,在包括肿瘤、慢性肾病等专病领域实现了创新模式突破,形成打通院内院外、线上线下的服务闭环;此外,本集团打造了新冠防治医疗服务平台及复必泰mRNA二价疫苗接种预约平台,提供一站式特色专科医疗服务。与此同时,本集团在学科建设方面取得稳步进展,通过整合旗下医院的专科资源,形成了妇产科、心血管内科、康复医学、骨科等12大专科联盟,基于数字化平台赋能,推动成员医院专科的横向打通;构建医生集团模式,引入各专科头部专家合伙人团队,提升学科高度,对内对外赋能学科建设。报告期内,引入泌尿外科专业及神经外科头部专家,医生集团模式已在控股医疗机构内落地运营。

  保险赋能方面,为用户提供保险及健康管理服务,聚焦区域医疗与专病医疗两大业务,助力构建FHMO生态闭环。本集团围绕医疗中心和区域医联体的特色科室及前沿医疗技术,打造定制化的保险创新支付方案,让更多患者享受到特色医疗服务,推动保险与医疗服务的深度融合。基于与零售药店、保险公司、药企的广泛合作,围绕乳腺癌、宫颈癌、肿瘤、肝病等多种疾病打造创新支付方案降低患者购药压力,并同步提供专病管理服务,提升患者价值转化。同时以私人医生为抓手,逐步夯实平台运营及医疗服务能力,为保险客户提供差异化的线上医疗、健康管理和购药服务,搭建医药保健融合的FHMO基础。

  4、医药分销和零售

  2022年,国药控股实现营业收入5,521.48亿元、净利润143.4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2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97%、9.80%和9.89%。

  在医药分销领域,国药控股积极顺应行业转型趋势,加强分销网络的服务能力,在持续提升业务网络的覆盖和渗透比率的同时,确保重点区域和市场实现稳定增长;加速推进供应链模式创新和服务转型,拓展新的增长点,通过与生产厂商的深入合作,逐步完善“医药患险”、“批零一体”的服务生态。2022年,国药控股医药分销业务实现收入4,066.04亿元,同比增长4.27%。

  在医疗器械领域,国药控股依托网络覆盖和服务优势,聚焦B端市场的运营模式转变,加速拓展综合服务优势,巩固竞争壁垒。2022年,国药控股医疗器械业务实现收入1,208.51亿元,同比增长11.77%。

  在药品零售领域,国药控股持续加强零售业态的网络布局和区域覆盖,重点提升对全国业务空白地区以及面向医院业务的覆盖率。截至报告期末,国药控股新增零售门店共计494家。2022年,国药控股药品零售业务实现收入329.79亿元,同比增长13.49%。

  5、融资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优化债务结构,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和综合融资成本,并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高效把握行业机会,保障长期可持续发展。

  2022年,本公司完成A股非公开发行,新增发行106,756,666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44.8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等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创新药物临床、许可引进及产品上市相关准备,原料药及制剂集约化综合性基地,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有助于本集团推进新药研发、产能整合及财务结构的持续优化。

  2022年,本公司积极深化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完成银行间市场6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和40亿元中期票据额度的注册,并获得可持续发展挂钩银团贷款4亿美元、发行5亿元中期票据,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四、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得益于新品及次新品的收入增长贡献以及营销费用的有效控制,报告期内,本集团营业收入和经常性收益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73亿元,同比增长18.17%。

  注2: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所致,其中: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年内本集团所持有的BNTX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及出售净影响约-10亿元。

  注3:报告期内,本集团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复云健康及星创健康科技,按准则规定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比较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注1:仅指A 股。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 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其于报告期末持有的股份数量包括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复星国际通过其合计持有本公司77,533,500股H股,约占本公司于报告期末已发行股份总数2.90%)。

  注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注:考虑到本集团所持有的BNTX股票股价两年波动影响较大,剔除该项影响后,利息保障倍数同口径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98%。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3-030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会董事12人。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吴以芳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2022年年度报告。

  同意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或“《港交所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22年年报(及其中的企业管治报告、ESG报告)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首席执行官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的股权登记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0元(税前)。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具体执行经批准后的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预案发表了意见。

  本预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境外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022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280万元和75万元、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21万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2023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集团2022年日常关联/连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连董事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文德镛先生、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徐晓亮先生和潘东辉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4名董事(即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和报酬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的考核方案,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财务指标、运营与管理指标、战略与发展指标、协作指标等方面进行考评,并结合个人贡献予以评估。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执行董事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和文德镛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8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考核结果和报酬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案的议案。

  基于本集团五年战略规划及2023年工作重点,从财务指标、运营与管理指标、战略与发展指标、协作指标等方面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具体考核内容加以确定。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执行董事吴以芳先生、王可心先生、关晓晖女士和文德镛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其余8名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本公司董事考核方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计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通过2022年内审工作总结和2023年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本集团(包括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50,000万元,并提请授权管理层在年利率不低于2%(人民币利率适用)或不低于1%(外币利率适用)、且不低于委托贷款/借款提供方融资成本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借款利率,委托贷款/借款期限以协议约定为准。

  本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时间止:

  1、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

  此外,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委托贷款/借款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指被担保债务本金,下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330,000万元,以用于包括:(1)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以及(2)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自身履约义务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期限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中:

  1、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中:

  (1)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方所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25,200万元;

  (2)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被担保方所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48,500万元。

  如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前述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有余额未使用的,该等余额可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不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项下发生的担保,若被担保方系本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则本集团原则上只承担所持股权/权益比例相当的担保责任;超出本集团所持股权/权益比例部分的担保,须由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或被担保方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2、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即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330,000万元)、前述第1项已实际使用的额度外,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其自有资产为自身履约义务提供担保。

  本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时间止:

  1、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

  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详情请见同日发布之《关于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新增申请授信总额的议案。

  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本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新增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8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额度和对原额度的调整),具体授信内容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本额度有效期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时间止:

  1、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

  同时,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授信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所持境内外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根据证券市场情况,适时择机处置本集团所持境内外上市公司股份,出售上述资产的总成交金额不超过本集团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含本数);处置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本集团营运资金。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时间止:

  1、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

  同时,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确定具体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处置标的、出售价格、数量及方式等)。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增发本公司A股及/或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把握市场时机,在发行新股时确保灵活性,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予本公司董事会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以行使本公司权力,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A股及H股之额外股份,以及就该等事项订立或授予发售要约及/或协议,但所涉股份数目不超过于本议案获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当日现有A股、H股各自已发行总数的20%。

  (一)授权内容

  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予本公司董事会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无条件和一般性授权,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公司需要,决定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A股及/或H股股本中之额外股份。

  2、作出或授予将会或可能需要发行A股及/或H股股份或认购或购买A股及/或H股股份的其他可转让权利(统称“工具”)的建议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增设及发行认股权证、债券、债权证或可转换为股份的其他工具。

  3、于供股、红股或资本化发行时因调整之前发行的工具数目而发行额外工具。

  4、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发行、配发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发行、配发及处理(无论依据任何原因配发)的A股及/或H股股份的股份总数,及作出或授予的发售要约及/或协议(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A股及/或H股股份的其他证券)的数量(该等证券按照其转换为或配发的A股及/或H股股份的数量计算),不得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本公司A股、H股股份各自已发行的总数之20%。

  5、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在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时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的新股类别、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投向、发行时机、发行期间、具体认购方法、原有股东优先认购比例及其它与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6、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及签署发行所需、适当、可取或有关的一切行为、契据、文件及其它相关事宜;审议批准及代表本公司签署与发行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7、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及代表本公司签署向有关监管机构递交的与发行相关的法定文件。根据监管机构和本公司上市地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向香港及/或任何其他地区及司法管辖权区(如适用)的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所有必需的存档、注册及备案手续等。

  8、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监管机构要求,对上述第6项和第7项有关协议和法定文件进行修改。

  9、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在发行新股后增加注册资本及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二)授权期限

  除董事会于相关期间就发行A股及/或H股订立或授予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而该发售建议、协议或购买权可能需要在相关期间结束后继续推进或实施外,上述授权不得超过相关期间。

  就本议案而言,“相关期间”为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时起至下列二者最早之时间止:

  1、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

  2、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时。

  本公司董事会仅在符合《公司法》及联交所《上市规则》或任何其它政府或监管机构所有可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并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有关政府机关的一切必需批准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下的权力。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本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及使本公司于适宜时能灵活回购H股股份,根据《公司法》、联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即香港证监会,下同)《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授权内容如下:

  1、在下文第2项的规限下,授权本公司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按照中国政府或证券监管机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经不时修订),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按其认为合适的条款行使本公司所有权力购回本公司已发行的H股股份。

  2、在获得上文第1项的批准下,于有关期间内根据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所购回的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类别股份总数的10%。

  3、上文第1项的批准须待下列条件获满足的情况下方可作实:

  (1)本公司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就与本项所列议案的相同条款通过特别决议案;

  (2)本公司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全部主管监管机构(如适用)所需的批文。

  4、根据H股股份实际回购、注销及减少本公司注册资本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本公司债权人及刊发公告、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如适用),并办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相关事宜。

  5、有关H股股份回购事项的其他事宜。

  就本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时起直至下列最早之时间止:

  (1)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2)本公司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如适用)通过特别决议撤销或修改本议案所述授权时。

  公司代码:600196                                                  公司简称:复星医药

  (下转B101版)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