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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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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符合中国及国际标准的创新型疫苗企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获得境内外多个国家的紧急使用授权/附条件上市,吸入用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作为加强针在国内纳入紧急使用并获得摩洛哥及印度尼西亚的紧急使用许可,两款脑膜炎球菌疫苗产品MCV4曼海欣?及MCV2美奈喜?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腺病毒载体)已经完成新药注册。报告期内,公司在推进已上市产品的商业化,提升市场占有率的同时,也持续推进在研管线,在研管线涵盖预防新冠肺炎、百白破、肺炎、结核病、带状疱疹等多个临床需求量较大的疫苗品种。

  公司目前产品管线具体情况如下:

  ■

  注:针对Omicron毒株开发的双价吸入用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及双价mRNA新冠疫苗正处于临床研究阶段。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并广泛开展对外合作。自主研发即内部研发团队参与产品研发的所有阶段,从早期POC研究,工艺开发,质量标准的确定,药效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到临床试验等,提交NDA申请材料,获批新药。合作研发即公司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与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开发创新疫苗。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以加快产品管线的研发进程,自建技术平台并持续打造延展,搭建研发人才梯队,并通过技术合作的形式开发更多重磅创新品种,使公司产品管线更富竞争力。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培养基原料、药用辅料、临床试验对照疫苗以及其他研发试剂耗材。采购计划按半年度进行更新,每季度进行调整。供应链采购部采购计划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各项目物料清单及部门需求计划,汇总生产物料整体采购需求,综合库存、在途数量,确定生产物料采购计划,在系统中提交请购单,订单环节按照审批矩阵逐级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公司通过《采购管理规程》、《询价和竞标流程》等制度,对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采购流程、生产物料的采购流程、非生产物料的日常采购、入库验收及付款流程进行规范。

  3、生产模式

  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准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具备疫苗生产能力;超出疫苗生产能力确需委托生产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建设符合GMP要求的高规格厂房和配置相应的先进设备,后续将根据产品研发进度、商业化策略、市场安排以及公司生产具体情况来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部门进行生产。

  4、销售模式

  公司设立了体系完备的商业运营中心,不断扩大及完善营销网络,树立良好的产品口碑及品牌声誉,搭建高效冷链物流供货商网络,将继续随产品商业化进程扩充自建商业化团队,同时联合行业内专业合作伙伴对产品进行推广,提升对终端的渗透率,为民众提供高质量的疫苗产品。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及基本特点

  公司现主要从事疫苗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主要产品为脑膜炎球菌疫苗、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腺病毒载体)、百白破疫苗、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结核病加强疫苗等。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代码:C2762)”;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

  疫苗是人类医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人类控制传染病的主要手段,被视为20世纪最伟大的公共卫生成就之一。疫苗的发展历经多次技术革命,疫苗行业现已日趋成熟。早在12世纪中国便使用人痘接种来预防天花,18世纪英国出现牛痘接种预防天花,疫苗成为免疫手法进入人类医学界。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法国科学家巴斯德发明减毒活疫苗技术,研发出了狂犬病疫苗、卡介苗等仍延用至今的产品。20世纪中叶开始,多糖蛋白结合疫苗、蛋白组分制成疫苗成为疫苗发展史中重要的成就之一。20世纪70年代开始,分子生物学的发展使得人类可以在分子水平上对微生物的基因进行操作,发明了基因重组疫苗技术。21世纪后,随着基因组学的发展,人类开始以基因组为基础的疫苗发展策略。

  疫苗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全球疫苗产业格局和中国疫苗产业格局也不断演变。2000年以前,由于疫苗研发周期长、投入资金多、风险高,且不具有慢病治疗型药物长期使用的特点,大部分制药企业投资疫苗的积极性并不高。2005年以后,葛兰素史克、辉瑞、赛诺菲、强生等大型医药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纷纷进入疫苗市场,并通过购买产品专利权、购买企业控制权等方式,快速扩充产品线,提升公司规模,新冠疾病流行爆发前,四大疫苗巨头葛兰素史克、默沙东、辉瑞、赛诺菲市场集中度颇高。与国际上疫苗产业巨头垄断的格局相比,由于我国疫苗产业进入市场化仅短短不到20年时间,故我国市场格局相对分散。1989年卫生部将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央防疫处以及六个地方研究所(北京、上海、武汉、成都、长春、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整合组建成立中国生物制品总公司,即“中生集团”的前身。中生集团以及昆明生物制品研究所在当时几乎垄断全国疫苗的供应体系。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全面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同时国家对疫苗产业准入的行政管制开始放松,民营企业纷纷涉足疫苗领域,外企也逐渐进入中国,疫苗市场经济时代从此开启了序幕。截至目前国内免疫规划疫苗生产商仍以国企为主,非免疫规划疫苗中,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占据更高份额。

  1)全球疫苗市场概况

  疫苗普及率增加和新疫苗品种的不断推出是全球疫苗市场增长的主要因素。2017年至2021年,全球人用疫苗市场规模从约277亿美元增长至约460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3.5%。随着未来更多疫苗的研发和上市,预计2025年将达到约831亿美元,2030年将达到约1,310亿美元。全球人用疫苗市场将在民众健康意识、传染病治疗和预防需求、消费能力增长的驱动下持续快速增长。

  全球人用疫苗市场规模(不含新冠疫苗)(2017–2030E)

  ■

  全球疫苗生产研发能力稀缺,欧美厂商垄断疫苗市场。2020年,全球具有疫苗生产或研发能力的国家或地区共20个,主要集中在欧美、日本、印度及中国等综合技术实力较强的地区和印尼、孟加拉国、巴西等人口相对较多的国家。尽管发展中国家的疫苗需求巨大,但前四的欧美厂商依然占据了全球疫苗市场89%的份额。随着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疫苗研发生产能力的提升,未来欧美厂商将面临更大挑战。2021年新冠肺炎疾病流行的爆发让全球十大疫苗重磅品种及全球人用疫苗企业排名发生了较大变化。不含新冠疫苗,2021年全球疫苗市场份额最高的厂商为默沙东、葛兰素史克、赛诺菲和辉瑞,四家厂商包揽了全球销量最高的十大疫苗。

  ■

  2)中国疫苗市场概况

  中国是2020年全球第二大疫苗市场,所占市场份额为31.7%。在创新型疫苗的可及性增加、政府政策利好、疫苗技术创新及疫苗接种意识增强的推动下,中国疫苗市场由2016年的271亿人民币增加至2020年的753亿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为29.10%,且预期将于2031年达到3,835亿人民币,2020年至2031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5.95%。

  2021年,全国新冠疫苗接种量达28.3亿剂次,中国疫苗市场的总体规模大幅增长至约2000亿人民币。此次新冠疾病流行将对疫苗行业带来深远影响:1)新冠疫苗的研发加速了腺病毒载体、mRNA等新技术路线的应用,国内疫苗企业迎来技术创新升级的机遇;2)新冠肺炎疫苗已成为家喻户晓的抗疫产品,民众的健康防范意识与疫苗预防接种意识有所提升,成人疫苗市场有望进一步拓展;3)全球抗疫促进了国产疫苗产品的出口,加速了中国疫苗企业国际化进程。在此背景下,我国疫苗产业有望在技术迭代升级、成人市场拓展、全球市场开拓等方面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 疫苗市场规模有望以较疾病流行前更快的增速持续增长。

  ■

  (2)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疫苗研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基因组技术的研究到新抗原的设计,关键的研发能力包括综合平台技术、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以及稳定达标的质控体系,且研发时间长,而且获批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疫苗产品在获批上市前必须进行概念实证评估、攻毒研究及免疫原性研究,并在产品获得最后批准前进行多项临床试验,这一过程可能持续十年以上。在长时间研发过程中,疫苗企业将投入数亿元资金,且面临最终开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各国在疫苗审评审批法规与质量标准上有所差别,对地方政策注册法规理解的程度亦会影响企业研发获批疫苗产品的能力。

  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高度依赖于其生产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在没有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审批的情况下,疫苗的生产不允许外包。根据国家药监局2022年7月发布的《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疫苗品种,持有人可提出疫苗委托生产申请:(一)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提出储备需要,且认为持有人现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需求的;(二)国务院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急需,且认为持有人现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需求的;(三)生产多联多价疫苗的。”

  疫苗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生物过程,需要深入了解生产过程和专业知识。疫苗产品质量高度依赖生产过程控制,即使作用机理或抗原相同,疫苗开发人员也可以调整生产步骤和参数,得到不同的年龄适应度、血清型覆盖率和抗原组成,从而得到不同的最终产品。在正常情况下国内疫苗企业须内部生产疫苗,难以向其他厂家进行CMO(合同委托生产)外包生产,故新入行者未必具备疫苗行业所需的深入专业知识、工艺技术以及质控体系,未必能够达到国家的行业准入要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符合中国及国际标准的创新型疫苗企业。在管理层带领下,公司推进了一系列创新疫苗的研发及商业化,产品管线涵盖预防新冠肺炎、脑膜炎、埃博拉病毒病、百白破、肺炎、结核病、带状疱疹等多个临床需求量较大的疫苗品种。

  公司研发团队汇聚了多位资深科学家和疫苗行业资深专家,他们曾经在赛诺菲巴斯德、阿斯利康和惠氏(现被辉瑞收购)、诺华制药、中生集团等国内外大型制药公司牵头负责或参与创新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十余年钻研,公司在疫苗研发和生产领域逐步建立起五个领先的核心技术平台:(1)基于病毒载体技术。公司凭借此技术平台开发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获得境内外多个国家的紧急使用授权/附条件上市。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腺病毒载体)已获得新药证书及生产文号。利用该技术,公司还将推进结核病加强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产品的研发;(2)合成疫苗技术。公司利用该技术平台生产多种载体蛋白和多糖,研发出安全性更好、免疫原性更强的多价结合和联合疫苗。该技术平台使公司在国内众多疫苗生产企业中具有竞争优势;(3)蛋白结构设计和VLP组装技术。公司利用该技术平台研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肺炎新型抗原及百日咳新型重组生产菌株;(4)mRNA技术。公司开发出mRNA通用型工艺,有望大幅缩短产品开发时间,同时有利于快速产业化放大,公司应用该技术开发预防性疫苗产品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和其他多种病毒疫苗。(5)制剂及给药技术。公司在研疫苗均采用无动物源成分的培养基配方,最终产品制剂不含苯酚等防腐剂,产品安全性显著提升。同时制剂技术使得公司获批生产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及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可在2-8摄氏度的环境下长期保持稳定,领先于国际同类产品。

  公司从研发型企业逐步向产业化、商业化迈进。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接种,于2022年2月获批用于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同时,为保障新冠疫苗在海外的及时供应,公司在多个发展中国家与当地合作建成了海外灌装生产线,实现了从疫苗临床试验到本地化生产,在海外抗疫中合作取得新突破。公司全球创新的吸入用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作为加强针被纳入紧急使用后,于2022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接种。同时,两款流脑结合疫苗MCV2及MCV4也在陆续推进于各个省份的准入及终端相关工作。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未来疫苗行业容量不断扩大

  随着我国疫苗产业快速发展以及新品开发投入逐步加大,国内疫苗市场产品结构逐渐改善,中国疫苗监管体系顺利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认证,国家对疾病预防控制、疫苗接种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不断加大,人民消费水平和接种意识的不断提高,老龄化加剧和接种人群的增加,国内疫苗行业市场容量将不断扩大。

  同时,新冠疾病流行的冲击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提高了民众对疫苗的认知,这种认知提高也是爆发式的。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成年人也需要接种疫苗来预防疾病,除了新冠疫苗外,麻腮风疫苗、肺炎疫苗、乙肝疫苗、带状疱疹疫苗、HPV疫苗都开始受到广泛关注,未来几年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渗透率大概率会快速上涨,成人疫苗市场扩容。

  (2)创新疫苗的比重不断增大,国产疫苗的研发及制剂水平逐步提高

  全球重磅疫苗的上市推动我国疫苗向新型疫苗的升级,部分疫苗制备技术已取得长足的进步。目前重磅创新疫苗是全球疫苗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市场份额呈现向重磅疫苗不断集中的趋势。目前我国创新疫苗相对比较稀缺,随着国家对于创新疫苗研发的支持政策不断出台,加之本地疫苗企业对研发投入的不断加大,我国创新疫苗的比重将不断增大。

  同时,从简单的灭活或减毒苗到基因工程重组产品,更高水平的培养基、更少的引起毒副作用的物质残留、更高水平的佐剂等技术进步使得国产疫苗的竞争力不断提升,有望缩小国产疫苗和国际疫苗的技术差距。

  (3)国家政策支持及鼓励疫苗创新

  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并纳入国家战略,中国政府致力于推动疫苗产业技术升级和创新,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国家制定研制规划,安排资金,支持新型和急需疫苗的研制,鼓励疫苗企业加大研制和创新资金投入,优化工艺,提升质量控制水平,对于创新疫苗施行优先的审评审批。

  (4)行业整合趋势明显,规模效应逐渐凸显

  长期以来,疫苗四大巨头辉瑞(Pfizer)、葛兰素史克(GSK)、默沙东(MSD)、赛诺菲(Sanofi)共同占据了全球疫苗市场超过85%的市场份额。随着新冠疾病流行爆发,莫德纳(Moderna)等新兴公司异军突起,全球疫苗市场也进入增长爆发期,行业竞争明显加剧。相较国外疫苗市场四大巨头高度集中的市场竞争格局,我国疫苗产业目前集中度较低,疫苗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整体在技术研发实力,综合技术平台与创新产品管线等方面尚需进一步提升和优化。

  2019年12月1日,国家正式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在疫苗生产流通及接种安全管理、生物安全风险、生产准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违法处罚等方面均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和要求,支持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随着整个行业规范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政策从研发、注册、生产和流通等各个环节都出台了推动行业整合的政策,伴随疫苗技术迭代升级,缺乏核心的研发能力、严格的生产质量管理能力和疫苗上市后持续质量监督能力的疫苗企业的生存压力将进一步加大。行业整合将进一步加剧,规模效应将逐渐凸显。

  (5)新冠疾病流行促使国内疫苗行业发展

  在新冠疫苗的全球研发竞赛中,新型疫苗技术大放异彩,在新冠疫苗极速审批和多方合作的研发模式下,国内疫苗企业迎来快速实现技术升级的空前良机。疫苗技术上的升级使国内企业已经与国际前沿接轨,这种平台型技术使得国内企业跨越和国际巨头在技术上的鸿沟,实现弯道追赶,促进国内疫苗行业的整体技术升级和长远发展。同时,针对新冠疫苗而研发催化产生新的疫苗企业,以及现有疫苗企业在新冠疾病流行推动下能力及基本积累得到迅速提升,新冠疾病流行所产生的丰富现金流也为未来疫苗领域投资提供资金基础。

  新冠疾病流行的爆发将疫苗产业推向事关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地位,在新冠疾病流行影响下,我国国家突发性传染病应急疫苗市场迅速崛起,而非免疫规划疫苗大品种也在疾病流行后迅速恢复并强劲增长,其中HPV和肺炎疫苗在2021年新冠疾病流行大环境中增长速度领先。新冠疾病流行的爆发大大提升了疫苗行业的曝光率,也大幅度提升了人们对疫苗的关注度及接种意识,未来研发管线丰富、质量把控严格且拥有重点疫苗产品的企业将获得长期发展机遇,新冠疫苗的研发带来了新技术、平台良好布局时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34,595千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909,431千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7.5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11,468,960千元,比年初减少3.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748,090千元,比年初减少15.6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0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UEFENG YU(宇学峰)博士主持,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2022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运作的规范性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规范化管理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度一直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赋予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五)《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年度业绩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编制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审议通过《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境内审计机构、境外审计机构分别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及财务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九)《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聘请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对国内、国际会计准则理解深刻,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经验丰富,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XUEFENG YU(宇学峰)、SHOUBAI CHAO(巢守柏)、朱涛、DONGXU QIU(邱东旭)、王靖回避表决。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A股及/或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2023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十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市场需求,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为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将A股募集资金中用于“在研疫苗研发项目-DTcP-Hib”的3,000万元更改为用于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的联合疫苗的研发,以进一步提升联合疫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十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妥善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批准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性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十三)《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总额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十四)《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为不超过3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十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相关咨询意见并修订相关规则,拟将审议和批准《香港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纳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并据此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3月)。

  (二十六)《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624,440股。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十七)《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任何需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披露的公告、通函等,并处理任何涉及本持股计划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联交所合规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20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诺”)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共624,44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1年8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建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

  3、2021年8月21日至2021年8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6)。

  4、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中设置的归属条件,公司层面2022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2022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2022年作为第二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50%,因此,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54,050股,同时作废预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70,390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24,44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3-010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江峰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公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合称“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022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2022年度,公司不断完善ESG治理机制,深耕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主动回应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通过在运营、环境、社会等责任领域的实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科研创新、赋能产业、国际交流、医疗普惠等方面做出贡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暨社会责任报告》。

  (六)《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聘请2023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2023年境外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有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A股及/或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回购A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2023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七)《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十八)《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十)《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比照关联交易程序对2023年度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进行预计,公司与上海医药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二十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建立了相关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本次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二十二)《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已授予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十三)《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周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规范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周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周媛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康希诺       证券代码:688185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三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称“康希诺”或“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本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本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359人,其中参与本持股计划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562,460股,约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7,449,899股的0.23%。

  本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A股普通股股票。本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次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的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61.17元/股。

  8、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持股计划各批次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当批次授予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最长锁定期为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实际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9、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10、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持股计划,本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及其关联方应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本持股计划发表明确意见。本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本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本持股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章本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本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持股计划。通过持有公司股票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本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确定标准

  一、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二、参与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参与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与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三章本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562,460股,约占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7,449,899股的0.23%。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二、本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次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不超过562,460股。公司于2022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并于2022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9)。2022年12月1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83,7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63%,回购最高价格为269.0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58.00元/股,回购均价为219.4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50,016,243.01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1、购买股票价格

  本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50%,即61.17元/股。

  2、定价依据

  本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公司参考了相关政策和其他上市公司案例,并结合公司历史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效果、近年来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走势、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后确定。上述定价方式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持股计划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激励核心团队,从而充分有效调动核心管理者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核心管理/技术人才,提高核心人员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本持股计划的定价综合考虑了持股计划的有效性和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等因素,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了参与对象范围、解锁安排和授予权益数量,遵循了“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体现了公司实际激励需求。该定价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购买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四、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第四章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59人,其中参与本持股计划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人,最终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3,440.57万元,参加员工应缴纳的资金总额为员工认购的股数上限562,460股,按照每股61.17元计算得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股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

  注:1、实际参与人员及各自持有份额可能根据出资认缴情况而有所调整;

  2、如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则放弃认购部分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并由董事会确定最终认购份额;

  3、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若上述参与对象未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份额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

  

  第五章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设置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解锁安排及其合规性

  1、本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各批次授予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批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时点:为自公司授予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当批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个解锁时点:为自公司授予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当批次获授标的股票总数的50%。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60日内(含年度报告公告当日),或有关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至年度报告公告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2)公司审议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含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当日),或有关季度或半年度期间结束之日起至该定期报告公告之日止期间(以较短者为准);

  (3)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4)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5)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3、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的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的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本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本持股计划考核设置

  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权益解锁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参与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依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目标解锁额度×解锁比例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目标解锁数量,管理委员会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收回,并有权决定是否将该份额分配至其他员工,该员工应符合本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若该份额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由公司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并按照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额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收益归公司所有。

  

  第六章本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股东权利的情况及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暨本持股计划行使本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投票权除外),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等的安排。

  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

  公司代码:688185                      公司简称:康希诺

  (下转B09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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