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3,884,9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偏光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TFT系列和黑白系列偏光片两类。偏光片是将聚乙烯醇(PVA)膜和三醋酸纤维素(TAC)膜经拉伸、复合、涂布等工艺制成的一种高分子材料,是液晶显示面板的关键原材料之一。公司主要为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消费类电子产品液晶显示屏,汽车电子、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等工控类电子产品液晶显示屏,以及3D眼镜、防眩光太阳镜等提供偏光片产品及周边产品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为我国国内少数具备TFT-LCD用偏光片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公司已成为了国内主要液晶面板和主要液晶显示模组生产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二)主营产品简介
1、偏光片工作原理
偏光片全称为偏振光片,可控制特定光束的偏振方向。自然光在通过偏光片时,振动方向与偏光片透过轴垂直的光将被吸收,透过光只剩下振动方向与偏光片透过轴平行的偏振光。
液晶显示模组中有两张偏光片分别贴在玻璃基板两侧,下偏光片用于将背光源产生的光束转换为偏振光,上偏光片用于解析经液晶电调制后的偏振光,产生明暗对比,从而产生显示画面。液晶显示模组的成像必须依靠偏振光,少了任何一张偏光片,液晶显示模组都不能显示图像。液晶显示模组的基本结构如下图所示:
■
2、偏光片基本结构
偏光片主要由PVA膜、TAC膜、保护膜、离型膜和压敏胶等复合制成。偏光片的基本结构如下图所示:
偏光片的基本结构
■
偏光片中起偏振作用的核心膜材是PVA膜。PVA膜经染色后吸附具有二向吸收功能的碘分子,通过拉伸使碘分子在PVA膜上有序排列,形成具有均匀二向吸收性能的偏光膜,其透过轴与拉伸的方向垂直。PVA膜拉伸及碘分子排列情况如下表所示:
■
构成偏光片的各种主要膜材所具备的特性及作用如下表所示:
■
3、主要产品特点及应用领域
偏光片主要性能指标包括光学特性、机械性能和可靠性三方面。光学特性主要是指偏光片的透过率、偏振度和色调等参数;机械性能主要包括偏光片的翘曲度、偏光片压敏胶的粘结强度等;可靠性则是衡量偏光片耐久性的指标,其评价方法是将偏光片放置在高温、低温、高温高湿等环境试验箱中经过一定的时间后,检查其外观和光学性能的变化。
公司生产的偏光片产品按照应用领域的不同,分为TFT-LCD系列偏光片和黑白系列(TN\STN\OLED)偏光片两大类,前者主要应用于彩色TFT液晶显示屏,后者主要应用于单色及假彩色液晶显示屏,两者区别主要在于对偏光片性能指标要求不同。
公司的TFT-LCD系列偏光片产品,根据使用功能及具体膜材的差异,可以分为普通功能偏光片、宽视角功能偏光片和增亮功能偏光片。其中,宽视角功能偏光片使用超宽视角薄膜作为保护膜,可以使液晶显示器获得更好地可视角度;增亮功能偏光片在普通偏光片中加入了一层增亮膜,可以在同等功耗下使LCD显示器呈现更高的亮度。相较于普通功能偏光片,宽视角功能偏光片和增亮功能偏光片售价更高。
公司各类偏光片产品及其主要用途如下: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采购,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的物料计划制作采购订单,根据生产部要求的不同材料品种和质量标准,优先从公司现有合作的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应商执行订单。
由于中国偏光片长期依赖进口,上游的主要原材料集中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因此,发行人所需PVA膜、TAC膜和压敏胶水等原材料主要向境外采购。由于境外采购周期较长,公司通常会根据下游大客户的生产情况,从境外采购原材料进行储备,保持一定比例的合理库存。
按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协议,公司境外采购货款一般采用信用证(L/C)结算,信用证期限主要为60天,境内货款一般采用电汇方式结算,账期一般为月结30天或月结60天。
2、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采取“以销定产,并保持适当安全库存”的生产政策,根据客户提供的备料计划和订单情况来确定生产计划。由于公司采购周期较长,因此公司通常在月末取得客户未来两个月的采购计划,并进行提前备料生产,取得客户订单后,再依据客户订单情况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
3、销售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客户为导向的营销运作机制,由市场营销部负责产品销售和客户开发、关系维护等工作。
公司销售流程主要是先通过行业展会、业务员联络等方式,与潜在客户取得联系,提供少量产品试用,测试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产品测试合格后,双方对报价和交易方式(含结算币种、付款条件)进行磋商,先小批量供货,产品质量得到客户认可后,再开始大批量供货。
下游大型面板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及供应稳定性要求较高,在产品测试合格后,会对公司是否具备供应商资格进行全方位认证,认证通过以后,公司即可成为其合格供应商。通过大客户的供应商认证体系之后,双方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公司组建了专门的团队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通过大客户的导入认证,并提供后续服务。
公司主要客户的销售账期主要为月结60天或月结90天,以汇款或承兑汇票方式结算。月结60天或月结90天,即本月供货,下月月底之前对账确认客户需结算的货款,确认后60天或90天内支付货款,回款周期约为90-120天。
(四)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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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张建军先生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订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丙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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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30,460,428.25元,加上202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206,421,289.30元,本年度提取盈余公积金9,439,010.21元,减除本年度已经分配的利润51,539,025.69元后,2022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75,903,681.65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 以173,884,9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34,776,986.4元,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就《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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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和独立董事津贴为10.8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16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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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3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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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 2022 年 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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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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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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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4,265,97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净额为61,933,077.9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956,000元,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6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0年度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明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华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龙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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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度募集资金
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说明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0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项目未完成,无法核算项目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超宽幅偏光片项目的投资建设。该项目拟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85,426.6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95.60万元。
现计划将该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85,426.6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合肥三利谱二期项目”),变更完成后,合肥三利谱二期项目累计拟投入募集资金85,426.60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给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逐步拨付借款。公司持有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98.53%的股权,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贷款。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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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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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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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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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4,265,97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395.60万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截至2023年3月27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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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3.3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3、投资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此次现金管理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用于募资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也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以控制风险,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并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3.3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对外投资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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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201,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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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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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外汇套期保值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发展,公司海外业务量不断增加,外汇头寸越来 越大,为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公司 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 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业务规模、业务期间及投入资金
(一)业务规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预计不超过等值1,400万美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业务期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入资金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事项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审批有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
三、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 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等的款项逾期, 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而产生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 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进出口 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 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 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 金额和时间相匹配。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审计部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7、公司证券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 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8、公司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
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
3、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等值7,000万美元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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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 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 [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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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上午10:00—12: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22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建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慧女士,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王小军先生,独立董事涂成洲先生,保荐代表人何雨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9日(周日)下午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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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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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至2023年4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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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慧、董玉钧
联系电话:0755-36676888
联系传真:0755-33696788
电子邮箱:dsh@sunnypo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邮政编码:518107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6”,投票简称为“三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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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