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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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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346,997,427.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3,620,853.0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并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1,396,098.73元。

  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潘集电厂(一期)及其持有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基于上述原因,为保障公司收购上述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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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行业大类为水上运输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实际,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

  (一)电力行业情况

  2022年以来,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安全保供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双碳”目标新要求,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影响,全力以赴保供电、保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2022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8.6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一、二、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5.0%、0.8%、6.0%和2.5%。截至2022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宏观经济及气候等均是影响电力消费需求增长的重要方面。2023年预计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拉动电力消费需求增速比2022年有所提高。

  (二)物流行业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引导力度持续强化,物流发展支撑体系不断健全、制度环境进一步改善,多措并举促使物流业保持韧性恢复,物流业内驱动力增强,向质量求发展,向服务要效益,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促进了物流市场规模稳定增长,物流服务供给的质量稳步提升。物流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破堵点、卡点、脆弱点,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竞争力和安全性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产业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有力地支撑了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有效保障了民生顺畅有序。2023年,扩大内需、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成为重点任务,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成为关键,物流作为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的重要产业发展机遇明显增多。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安全生产经营稳定,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火力发电业务、售电业务、铁路运输业务及煤炭贸易业务。

  (一)火力发电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电厂、控股子公司淮沪煤电及参股公司淮沪电力开展,主要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其中全资电厂包括顾桥电厂、潘三电厂和新庄孜电厂,均为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淮沪煤电和淮沪电力采取的是煤矿和电厂共属同一主体的煤电联营模式,产业实体包括田集电厂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以及配套的丁集煤矿,淮沪煤电下属的丁集煤矿作为淮沪煤电煤电一体化项目配套煤矿,主要产品是动力煤,用于田集电厂一期和二期项目发电用煤。所发电量以年度双边交易电为主、月度交易电及电网代购电为辅,其中年度双边交易电按照电力市场上网电价出售给售电公司、电网公司,代购电按照月度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出售给电网公司,根据电力单价与售电量计算电力销售收入,扣除发电及生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

  (二)售电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售电公司和江苏售电公司(以下统称“售电公司”)开展,主营业务为电量的批发零售业务。现阶段主要依托公司火力发电资源优势,开展与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之间的双边交易以及向大用户销售电力或代理中小用户参与市场交易,主要利润来源为电量交易的价差。同时,售电公司积极开展电能管理、碳资产管理业务以及投资建设与售电业务关联紧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铁路运输业务。由公司所属铁运分公司开展,铁路货物运输总设计能力达到7,000万吨/年,所辖铁路线路长为272.5公里。目前,运输货源煤炭大部分来源于淮南矿区,铁运分公司主要根据过轨运量向运输服务委托方收取过轨费,并直接与委托方客户结算,由发送站向客户一次性核收铁路线全程货物运输费用。铁路运输费执行19.60元/吨,其业务收入基本保持稳定态势。此外,铁运分公司在铁路运输主业基础上积极拓展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业务,努力实现维修业务创收增效。

  (四)煤炭贸易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淮矿电燃公司和电燃(芜湖)公司开展,业务主要包括煤炭的加工、批发、零售;主要利润来源为煤炭贸易价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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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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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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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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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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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3.57亿元,利润总额7.07亿元,净利润5.25亿元。完成铁路货运量5116.65万吨;完成煤炭销售量2065.35万吨;累计完成发电量116.95亿度,其中全资电厂累计发电量56.96亿度,淮沪煤电田集电厂累计发电量59.99亿度;累计完成交易电量103.69亿度。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在合肥白金汉爵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22年度财务决算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如下: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53.57亿元,同比增加25.80亿元,其中:物流贸易收入176.98亿元;铁路运输业务收入8.71亿元;电力业务收入44.79亿元;煤炭销售收入20.43亿元;其他收入2.66亿元。

  2022年,公司营业总成本245.34亿元,同比增加22.90亿元,其中:营业成本235.95亿元,期间费用8.01亿元,税金及附加1.38亿元。

  2022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07亿元,扣除所得税费用1.82亿元,税后净利润5.2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47亿元,同比减少0.89亿元。每股收益由上年0.11元下降到0.09元。

  2022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182.42亿元,同比减少1.79亿元;净资产117.38亿元,同比增加4.65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2.12亿元,同比增加3.47亿元;负债总额65.04亿元,同比减少6.44亿元。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5.66%,流动比率为124.06%,净资产收益率为3.46%。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6.71亿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99.88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83.17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7.48亿元,其中,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63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9.11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4.76亿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0.79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25.55亿元。2022年公司现金净流入4.47亿元。

  (二)2023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2023预算系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突出效益为中心,以各子(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为基础,并结合2022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虑,按照“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确定。预计2023年全年实现总收入238.00亿元,利润总额为8.50亿元,净利润为6.30亿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公司收购控股股东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并具有较大经营规模和较强专业实力和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的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亦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情况,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适用期限、薪酬标准及其他说明等事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3-011号公告)。

  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都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5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及发展战略布局需要,2023年度公司计划融资42.00亿元,主要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生产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本部

  计划融资11.0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2、淮沪煤电有限公司

  计划融资23.0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生产运营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3、淮矿电力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融资7.5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4、淮矿电力燃料(芜湖)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融资0.5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煤炭贸易采购的流动资金,拟向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取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质押等方式融资。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检查、分析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基础上,结合内部控制实施管理办法和评价实施办法,对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编写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次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有助于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08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方案主要内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计划收购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南矿业”)的控股子公司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所属的潘集电厂(一期)及其持有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以下简称:相关资产)。因上述资产体量较大,公司在收购过程中预计需要较大的资金支出。鉴此,为保障公司收购上述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346,997,427.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3,620,853.0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并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1,396,098.73元。

  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配股、增发或其他合法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淮南矿业的控股子公司电力集团所属的潘集电厂(一期)及其持有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

  基于上述原因,为保障公司收购上述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环境影响

  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铁路运输、煤炭贸易、火力发电及售电业务。其中,火力发电业务作为公司能源产业,其资产规模和管理体量最大,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发展方向。由于受煤电矛盾、安全环保、能源转型等多重因素冲击,煤电行业整体经营压力明显加大。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日益加强,碳排放管控将越来越严,碳市场履约成本将逐渐升高,小容量机组在竞争上处于明显劣势。此外,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经济性快速提升,将进一步挤占煤电市场空间,火力发电企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合并净利润346,997,427.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3,620,853.09元;母公司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1,396,098.73元。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安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2023年在项目建设、更新改造、股权投资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均需资本投入和运营资金投入。

  (三)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其他原因

  2023年2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所属电力集团建设的潘集电厂(一期)2号机组正式投产发电。至此,潘集电厂(一期)两台机组已经具备正式运营条件。另外,电力集团还持有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淮南矿业为履行其承诺并解决与公司的同业竞争,已于2023年3月23日向公司发出《资产收购通知》,通知明确由公司根据自身条件通过合法方式收购电力集团所属的潘集电厂(一期)及其持有的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50.43%股权和淮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3-004号公告)。因上述资产体量较大,公司在收购过程中预计需要较大的资金支出。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长远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收购淮南矿业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项目建设、更新改造、股权投资以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收购淮南矿业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长远发展战略等情况所做出的决定,留存未分配利润既能够保障公司收购控股股东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又能够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同时能够保障公司收购控股股东相关资产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持续经营不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3月27日,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等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该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该等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续: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6.61%的股份。

  2、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2年关联交易涉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正常且经营情况良好,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情况,亦不存在违约情形,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主要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采购及销售货物、接受及提供劳务和与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南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等。

  2、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定交易关系,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协商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没有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函;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指全资、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计划如下:

  一、投资概况

  1、资金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滚动使用。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自2023年4月21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对本次现金管理行使决策权,具体由公司财务部和相关子公司按程序办理。

  6、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

  公司代码:600575                            公司简称:淮河能源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8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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