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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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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已于2023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曹克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 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要求,公司将对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调整、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并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2023年3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3月27日在总部办公楼3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4名,实到会监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 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要求,公司将对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调整、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报告进行重新审计,并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一、概述

  2022年12月30日,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1号), 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要求,公司将对相关年度定期报告及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调整、更正。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的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并对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公司将2019年度与北京北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在2020年度确认,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2,220.00万元;公司确认北汽模塑2020年度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时未扣除北汽模塑代垫费用,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679.30万元;公司通过要求供应商配合提供虚假采购折扣以虚减成本,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100.00万元;公司2021年度发放2020年一次性奖金,并将相关费用确认在2021年度,导致2020年度利润总额虚增197.71万元。

  本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主要调整情况如下:

  (一)对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

  1、根据虚增技术开发服务收入情况,调增期初应收账款22,355,400.00元,调减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5,255,850.00元,调增期初应交税费1,491,840.00元,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14,082,903.00元,调增期初盈余公积1,564,767.00元。调减营业收入22,200,000.00元,调减信用减值损失1,176,600.00元,调减税金及附加159,840.00元。

  2、根据未扣除的代垫费用情况,调增营业成本6,793,000.00元,调增应付账款6,793,000.00元。

  3、根据虚假采购折扣情况,调增营业成本1,000,000.00元,调增应付账款1,000,000.00元。

  4、根据期后一次性奖金情况,调增管理费用1,977,101.53元,调增应付职工薪酬1,977,101.53元。

  5、根据上述事项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调整当期所得税费用,相应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2,442,525.38元,调减所得税费用7,658,415.38元。

  (二)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

  1、根据未扣除的代垫费用情况,调减营业成本6,793,000.00元。

  2、根据虚假采购折扣情况,调减营业成本1,000,000.00元。

  3、根据期后一次性奖金情况,调减管理费用1,977,101.53元。

  4、根据上述事项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调整当期所得税费用,调增所得税费用2,442,525.38元。

  2、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对2020年度、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0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二)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三)对2020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四)对202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五)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六)对2021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比较期间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度、2021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0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二)对2020年度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三)对2020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四)对2021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五)对2021年度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六)对2021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及金额无影响

  4、上述会计差错对公司相应财务报表附注的更正情况(黑体加粗部分)

  (一)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

  ■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应收账款以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为基准进行账龄分析,先发生的款项,在资金周转的时候优先结清。

  用于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说明: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账龄披露: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

  (5) 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情况。

  (6)本报告期无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5-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

  5-3、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按账龄列示: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5-4、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

  (2) 短期薪酬列示: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

  5-5、应交税费

  ■

  5-6、盈余公积

  ■

  1)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期按母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39,171,256.04元,按照10%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积3,917,125.60元。

  5-7、未分配利润

  ■

  1)本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9,214,990.71元人民币。

  5-8、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情况

  ■

  5-9、税金及附加

  ■

  5-10、管理费用

  ■

  5-11、信用减值损失

  ■

  5-12、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5-1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

  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

  (2)应付项目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2). 报告分部财务信息: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4-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应收账款以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为基准进行账龄分析,先发生的款项,在资金周转的时候优先结清。

  用于确定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所采用的输入值、假设等信息说明: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账龄披露: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详见附注三、10。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3) 本期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

  (5)本报告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情况。

  (6)本报告期无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1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情况

  ■

  2、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

  十五、补充资料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二)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5-1、盈余公积

  ■

  5-2、未分配利润

  ■

  1)本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99,916,968.40元人民币。

  5-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情况

  ■

  2、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

  5-4、管理费用

  ■

  5-5、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

  5-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2). 报告分部财务信息: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4-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情况

  ■

  十五、补充资料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注:上述表格除特别标注外,其余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重新审计,并就前期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苏公W〔2023〕A172号)、《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3〕E1060号)。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更正前期会计差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处理方法得当,程序合法合规,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意见;

  5、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更新后);

  6、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更新后)。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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