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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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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公司持续推动针对战略客户和重要团体客户的“一个太保”协同开发模式,战略客户朋友圈扩大到802家,较上年增加211家。围绕服务健康中国、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大与各级政府合作力度,不断提升在大病保险、长护保险、补充医疗、农村综合保险、绿色保险等领域的综合供给能力;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扩大与央企、行业头部企业战略合作,增强为新兴领域提供保险及投资解决方案的能力。截至2022年末,与集团战略签约且在有效期内的合作伙伴达124家,战略客户中持有不同子公司合约的家数占比超过了50%,基于协同共生的合作价值不断增长。

  围绕“服务人民、服务客户、服务基层”主题,公司走访战略客户293家,集中传播“太保服务”声量,倾听客户需求,交流服务方案,落地重大承保项目和年金服务项目,夯实战略合作生态圈,助力经济新发展。

  公司持续推动科技赋能战略客户协同工作,打通公司内部数据壁垒,着力系统顶层设计、协同应用和风险防范,以共建共享为目标,建成“团客通”数字化管理平台,不断提升客户经营数据驱动效能。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

  一、ESG管理

  公司持续完善ESG治理体系,制定《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规划(2023-2025)》,推动ESG理念融入公司价值观和经营实践,不断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水平。

  (一)ESG愿景

  公司发挥保险保障和资金运用专业优势,建设绿色低碳运营模式,积极构筑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塑造可持续发展文化,推动形成公司与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相关利益方和谐共生、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提升面向客户、员工、股东、社会的持续价值创造能力。

  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开放融合、坚持风控底线,通过建立并完善ESG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国家战略、实体经济和人民美好生活的能力。

  (二)ESG目标

  持续完善公司ESG治理,推动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价值观和经营实践。建设行业领先的可持续金融产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致力环境友好、服务民生保障和助力社会治理的金融供给能力。建立低碳节能的运营模式,逐步优化自身能耗水平,有效降低资产组合碳排放水平。积极塑造ESG文化,建设ESG品牌特色,全面提升公司面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ESG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管理层-执行层”的完整ESG治理架构,明确不同层级的职责,同时加快完善工作机制与制度流程建设,确保ESG工作有序落地。

  ■

  二、ESG实践

  公司先后签署联合国负责任投资原则(UN PRI)、联合国可持续保险原则(UN PSI)、“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并积极推动这些原则深度融入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践。同时,公司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简称“SDGs”)为参照和指引,持续在环境、社会、治理等多个维度落实相关行动。

  (一)环境维度

  绿色保险   ■

  公司围绕保障清洁高效能源体系建设、降低污染消耗、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风险等方面,推进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截至2022年末,为全国7,000多家企业提供环境污染风险保障,总保额超过110亿元;承保清洁能源项目累计保额逾1万亿元,新能源车车险保额超3万亿元;累计向社会提供巨灾风险保障约7,000亿元;先后落地全国首个草原碳汇遥感指数保险、首个湿地碳汇生态价值保险、首单单株林木碳汇保险等碳汇创新产品;承保云南野生动物责任险,累计赔付超过3.6亿元,受益农户达16.2万余户。

  绿色投资 ■

  公司通过股票、债券、公募基金、产业基金和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的非公开市场融资工具,直接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建设,领域涵盖清洁交通、清洁能源、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污染防治等。截至2022年末,绿色投资规模超过1,500亿元。公司完成登记的河南鲁山抽水蓄能债权投资计划和中原豫资生态治理债权投资计划等两个项目,由评估机构给予最高等级(G-1)标准的认证,成为河南省首批经过绿色认证的保险债权投资计划。

  绿色运营 ■

  公司全面实施绿色运营,全流程线上化服务能力持续扩面升级;推广电子保单、电子发票等无纸化服务,减少资源消耗;倡导低碳差旅和办公模式,建立“碳险家”平台引导员工践行绿色办公;打造绿色建筑,大湾区总部大楼取得WELL HSR认证和LEED-CS铂金认证,太保家园以绿色建筑标准指导建设和运行;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持续提升数据中心的能源使用效能。

  (二)社会维度

  服务国家战略 ■

  公司连续5年服务进博会,累计为五届进博会提供总保额逾 3.8 万亿元的“产、寿、健”一站式综合保险保障方案,并助力第五届进博会打造“零碳进博·零塑办博”;连续为三届服贸会提供一揽子保险保障服务方案,总保额逾 4,600亿元;建设“一带一路”智慧云平台,融合“卫星+安防”两大科技手段,为超过120个国家,遍及亚非拉地区100多家中资企业提供万亿风险保障;服务新兴领域,作为主承保人为多个国内头部芯片工厂项目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保险服务;服务航天事业,独家为快舟一号甲运载火箭提供全面风险保障。

  健康养老保障 ■

  公司积极推动大健康发展蓝图有序落地。2022年5月发布非标体百万医疗产品“家安芯”,为健康人群及5类慢病人群提供医疗保障;11月发布康复医疗品牌“源申康复”,正式启动康复医疗体系建设。截至2022年末,各类医保合作项目覆盖31个省市自治区,服务逾3亿参保人;惠民保项目覆盖15省90余个城市。“太医管家”拥有近千人的“自建医生+外部专家”服务团队,已为超过300万用户提供线上健康管理服务;“太保蓝本”覆盖近400座城市2,800多家公立医院。

  公司有序推进养老家园建设。截至2022年末, “太保家园”已在全国11个城市落地12个项目,其中成都颐养社区、大理乐养社区、杭州颐养社区已正式开业运营。

  乡村振兴 ■

  公司创新保险服务产品,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截至2022年末,在全国建立3,806个“三农”服务站;为380余个产粮大县的逾862万户次粮农提供风险保障,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累计开发逾3,500余款农险产品;开展 “保险+期货”试点项目400余个,保障农户超150万户次;“防贫保”已覆盖全国1,175个区县,累计提供保险保障超过36.5万亿元,累计支付防贫救助金超过20亿元。

  公益捐赠 ■

  公司通过搭建公益平台,带动员工、客户及各个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2022年公益捐赠总额5,008万元。设立“太保蓝”公益基金会,发起“守护记忆·万千百十”项目荣获首届“上海慈善奖”之“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成立“太保蓝星安芯自闭症”专项基金,帮助自闭症孩子获得优质康复医疗资源;开展两次“我与亚运有个约定”希望小学直播活动,向青海省共和县希望小学捐赠教学物资,为37所希望小学送去关爱;完成三江源公益林第三期建设,共造林2,000余亩,初步形成护卫中华水塔的绿色屏障。

  消费者权益 ■

  公司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等监管政策要求,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举办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大会,成立消保专家智库,发布诚信服务宣言,向广大人民群众承诺“以诚信经营锻造卓越口碑,以专业保障守护美好生活,以开放创新成就合作共赢”。积极开展“3.15”教育宣传周、“7.8”保险公众宣传日、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开展金融消费知识宣传。太保产险、太保寿险在保险行业首次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中名列前茅,在保险服务质量指数评定中保持行业领先。

  (三)治理维度

  公司治理 ■

  公司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构建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通过不断深化集团化管理的架构,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加强与资本市场的交流沟通,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截至2022年末,董事会拥有14名董事,外部董事占比71%,女性董事占比21%。通过制度安排和程序保障,实现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效保护。全面遵循信息披露法规要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有关情况,见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治理情况”部分。

  员工权益和发展 ■

  公司致力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按期与工会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及《女员工特殊保护集体合同》,目前员工劳动合同签订覆盖率达100%。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每月定期足额发薪,为员工提供法定带薪年休假和带薪公司福利假。反对性别歧视,在招聘、培训、薪酬、职业成长、晋升等环节中,公平公正地提供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公司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年轻化,持续引进科技、健康、养老、投资等高层次专业化人才,累计形成近500人组成的覆盖各层级、各领域优秀青年人才池。组织开展第二期青训营,持续推进子公司“见习总监” “百舸千帆” “管理培训生”等干部人才培养项目,打造青年人才学习成长的长效机制。

  公司为员工提供舒适安心的工作环境。定期开展安全、环境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工间操、体育健身、心理辅导等活动,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健康讲座。提供员工关爱保险保障计划,运用“太医管家”健康管理平台,为员工及家庭成员提供家庭医生、视频问诊、健康管理、门诊预约等服务。

  ESG风险管理 ■

  公司围绕ESG风险管理要求,持续开展针对气候变化、人口老龄化等新兴健康问题、城镇化问题等议题的识别、分析与评价。在《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及大类风险管理制度中增加ESG风险相关内容,对巨灾风险等ESG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和监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导致的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将“台风地区财产险保额占比”等指标列入集团风险限额指标体系,对气候灾害脆弱地区的相关数据进行定期监测,防范台风等巨灾事件引起的集中赔付风险。

  反贪腐 ■

  公司深入贯彻中央对国有企业腐败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容错纠错和责任追究政策》等制度,明确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管控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的职责权限,规范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问责程序。

  数据安全 ■

  公司高度重视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建立数据安全治理体系,集团成立数据工作委员会,下设数据安全工作组,统筹推进数据安全管理工作落地;制定《数据安全分类分级实施细则》《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客户信息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负面清单》《客户数据安全负面清单》《数据防泄漏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规范》等一系列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对客户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进行明确规定。2022年,未发生因违反客户信息管理规定而受到监管处罚的情况。

  供应链管理 ■

  公司规范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实施《供应商管理办法》。持续优化采购及供应商管理流程,逐步推动数字化管理,建设供应商准入、评价、使用等功能一体化的供应商管理系统。在供应商准入环节,实行公开征集、内外部推荐、供应商自荐等,凡有意向参与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采购部门登记相关信息,并签署ESG承诺书。在供应商遴选环节,严格按照国家、集团及内部有关规定,结合项目情况,采取合法合规的遴选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效益的原则。

  专项分析

  一、合并报表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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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流动性分析

  (一)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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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6.4%至1,479.11亿元,主要原因是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增加。

  本年度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55.7%至1,689.83亿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由上年度的净流出变为本年度的净流入,主要原因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增加额增加。

  (二)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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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资产负债率=(总负债+少数股东权益)/ 总资产。

  (三)流动性分析

  本公司从集团层面对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流动性进行统一管理。集团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其现金流主要来源于子公司的股息及本身投资性活动产生的投资收益。

  本公司的流动性资金主要来自于保费、投资净收益、投资资产出售或到期及融资活动所收到的现金。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主要包括保险合同的有关退保、减保或以其他方式提前终止保单,保险的赔付或给付,向股东派发的股息,以及各项日常支出所需支付的现金。

  由于保费收入仍然持续增长,因此本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通常为净流入。同时本公司注重资产负债管理,在战略资产配置管理的投资资产中,均配置一定比例的高流动性资产以满足流动性需求。

  此外,本公司的筹融资能力,也是流动性管理的主要部分。本公司可以通过卖出回购证券的方式及其他融资活动获得额外的流动资金。

  本公司认为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本公司可预见的流动资金需求。

  三、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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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当年利润的影响为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和十六。

  四、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见财务报表附注六之2。

  五、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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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偿付能力

  2021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II)》(简称“偿二代二期规则”),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银保监会规定,本公司计算和披露核心资本、实际资本、最低资本和偿付能力充足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太保集团、太保寿险、太保产险、太平洋健康险、太平洋安信农险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高于监管要求。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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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2022年12月31日的偿付能力数据为偿二代二期规则下的计量结果,2021年12月31日的偿付能力数据仍为原规则下的计量结果。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控股保险子公司偿付能力信息详见本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伦交所网站(www.londonstockexchange.com)及本公司网站(www.cpic.com.cn)披露的相关偿付能力报告摘要节录。

  七、敏感性分析

  价格风险敏感性分析

  下表为价格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各报告期末全部权益资产注1投资在股票价格上下变动10%时(假设权益资产注1与股票价格同比例变动),将对本集团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注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注:

  1、权益资产未包含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理财产品、优先股和其他权益投资等。

  2、考虑了股票价格变动造成的影响中归属于保户的部分。

  八、保险合同准备金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其中人寿保险业务需要计提该四种准备金,财产保险业务需要计提前两种准备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太保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14,192.3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2%;太保产险保险合同准备金余额为1,354.1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7 %。保险合同准备金增长主要是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保险责任的累积所致。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进行总体上的负债充足性测试。若测试结果显示计提的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是充足的,则无需额外增提;若测试结果显示计提的各类保险合同准备金不充足,则额外增提保险合同准备金。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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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再保险业务

  2022年,本公司分出保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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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本公司分入保费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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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2年末,本公司应收分保准备金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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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根据保险法规及本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需要,决定本公司自留额及再保险的分保比例。为降低再保险的集中度风险,本公司与多家行业领先的再保险公司签订了再保险协议。本公司选择再保险公司的标准包括财务实力、专业能力、服务水平、理赔效率及价格条件,一般情况下优先选择记录良好并符合监管相关规定的国内外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包括被评为A-或更高评级的国际再保险公司。本公司选择的再保险合作伙伴主要有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等。

  十、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22年末,本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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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表中各公司数据均为单体数据。关于本公司主要控股、参股公司的其他情况,详见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经营业绩回顾与分析”部分和财务报告附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长期股权投资”部分。

  2、集团持股比例包括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股。

  3、太保产险已于2023年2月获银保监会批准(银保监复〔2023〕87号),注册资本变更为19,948,087,650元。集团持股比例为98.5%。

  4、长江养老、太保资产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等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表中长江养老、太保资产按新准则数据填列。

  5、国联安基金根据证监会会计部、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下发的《关于基金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等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相关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本表中国联安基金按新准则数据填列。

  十一、前五大客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保险业务收入占本公司保险业务收入约为0.5%,其中没有本公司关联方。

  鉴于本公司的业务性质,本公司无与其业务直接相关的供应商。

  十二、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被质押的情况

  本公司主要资产为金融资产。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证券投资过程中运用债券质押开展正常的回购业务,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未来展望

  一、市场环境与经营计划

  中国经济发展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中长期看,居民收入提升、消费信心提振将带来保险需求面的改善;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绿色保险、普惠保险、健康养老服务和个人养老金等政策支持将为行业发展注入持续增长动能;保险资金亦有望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重大工程和项目中获取投资机遇;监管高度重视风险管控,不断强化公司治理和经营行为监管,也将助于保险公司在中国式保险业建设进程中行稳致远。

  公司将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以“客户体验最佳、业务质量最优、风控能力最强”,“成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引领者”为目标愿景,锚定高质量发展方向,坚持价值主线,坚持长期主义,持续深化主业经营,不断完善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体系建设;持续落地“大健康”、“大区域”、“大数据”三大战略,提升关键领域突破能力和战略协同;强化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严守风险底线,增强可持续发展韧性。

  二、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举措

  2023年,公司经营的内外部环境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国际方面,伴随产业链重构,高通胀抑制经济增长和国际贸易,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增加;国内方面,地产等核心风险因素改善,但经济恢复基础仍需巩固,信用风险或将进一步释放。行业监管方面,严监管态势持续,不断推进公司治理、资本约束、消保、系统重要性等监管要求以及新会计准则应用。从保险行业发展来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配套有待完善,寿险进入深化转型阶段,业务发展承压,产险成本控制和业务结构优化仍面临压力,投资端面临利率中枢长期下行叠加信用风险,加大保险资金配置挑战。从集团经营来看,随着业务发展布局,风险管理复杂性不断加大,综合性、新生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面对上述风险趋势,公司将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机遇和挑战,审慎应对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及不确定性。2023年,公司以护航高质量发展为风险管理目标,以深化落实监管要求,升级风险管理体系为抓手,持续优化集团特有风险的管控机制,加强关键风险的研判、预警和应对,推进风险管理与经营融合,扎实过程管理和闭环机制,严守风险底线,不断拓展风险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切实提升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3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3-009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孔庆伟董事长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4人。本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2022年度初步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6.09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30.20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2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7.96亿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9,620,341,455股,按每股人民币1.02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9,812,748,284.10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仍满足监管要求。

  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承担境外核数师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其他职责,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具体报酬。

  关于续聘境内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投资资产战略配置方案检视及调整建议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资产配置暨投资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孔庆伟、傅帆董事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裁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保险子公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及2022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声誉风险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交易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体育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捐赠项目预算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大湾区绿碳科技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宝武绿碳基金暨H股关连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宝武绿碳基金份额的H股关连交易,本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上述交易之条款属公平合理、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路巧玲、陈然回避表决)。

  三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罗婉文女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罗婉文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并有资格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连选连任。罗婉文女士的任职资格须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罗婉文女士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第二获授权人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陈昊之先生代替谢凌女士(原ESS第二获授权人)担任公司ESS第二获授权人。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毓华先生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毓华先生为公司市场发展总监(总经理助理),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张毓华先生的任职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资格核准通过后生效。

  张毓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具体地址及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相关会议安排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一并发出。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

  罗婉文女士简历

  罗婉文女士,1954年1月出生,Jingtian & Gongcheng LLP(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香港首席管理合伙人。目前罗女士还担任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审计和风险委员会主席、香港市区重建局非执行董事及其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主席。

  罗女士曾多次被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为一些咨询委员会及法定组织成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议员薪津独立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委员,香港妇女事务委员会委员,香港经济发展委员会专业服务业工作小组委员等。

  罗女士在2021年7月荣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的荣誉勋章。罗女士拥有大学法学学历、法学学士荣誉学位,持有香港、英国、澳大利亚及新加坡的律师执业资格,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

  

  附件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现提名罗婉文女士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1;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2;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5;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6;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1此项不适用;

  2此项不适用;

  3此项不适用;

  4此项不适用;

  5此项不适用;

  6此项不适用;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罗婉文,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提名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7;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8;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9;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10;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11;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12;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7此项不适用;

  8此项不适用;

  9此项不适用;

  10此项不适用;

  11此项不适用;

  12此项不适用;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2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婉文

  2023年3月23日

  附件4:

  张毓华先生简历

  张毓华先生,1967年11月出生,现任太保产险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曾任太保产险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分公司总经理等。在此之前,张先生曾任职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中共菏泽市委、市政府。

  张先生拥有大学学历、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3-010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季正荣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朱永红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书面委托季正荣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现场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经过董事会审议,同时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基础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的议案》

  同意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2022及2022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保险领域风险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声誉风险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3-011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2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119.29亿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119.29亿元。

  一、概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及保单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22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4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及保单红利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

  公司2022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对上述有关假设进行了调整(主要是保险合同负债评估的折现率基准曲线变动),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2年12月31日考虑分出业务后的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119.29亿元,减少2022年度的利润总额合计约人民币119.29亿元。

  2、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和原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基于有关假设所作出的合理调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5、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3- 012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项目注册会计师:郭杭翔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自清先生,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小东先生,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诚信记录

  就安永华明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杭翔、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自清和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小东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等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246.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43.00万元,合计人民币2,489.85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较2021年度审计费用有所减少。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在业界具有较好的口碑和执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根据本公司对审计机构服务的年度评估结果,其2022年度提供的审计服务总体满意度较高,为保持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承担境外核数师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其他职责。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安永华明在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承担境外核数师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所要求的其他职责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安永华明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公告编号:2023-013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6.09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30.20亿元。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结转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2022年末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7.96亿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经审计的母公司财务报表数为基准,拟根据总股本9,620,341,455股,按每股人民币1.02元(含税)进行年度现金股利分配,共计分配人民币9,812,748,284.10元,剩余部分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3年度。公司2022年全年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9%。

  现金股利分配后,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无重大影响,仍满足监管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现金分红对本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均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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