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胡金根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伍芸玲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志芹、刘昭坤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