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公告编号:2023-012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A1幢)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俊梅女士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4人,董事胥翠芬女士及独立董事纳鹏杰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刚剑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陈登权先生、副总经理熊庆丰先生、副总经理左川先生、副总经理杨涛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 敏、李 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代码:600459      股票简称:贵研铂业         编号:临2023-013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研铂业”)于 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公司拟将该两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01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贵研铂业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61,067,590元减至760,981,578元。公司总股本将由761,067,590股减至760,981,578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义务),并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5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采用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寄出时电话与公司联系。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 988 号

  3、联系人: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4、联系电话:0871-68328190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