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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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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31                                                 公司简称:豫光金铅

  第一节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8,648,630.81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7%。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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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 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代码为C32)。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解铅、阴极铜、白银、黄金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产品的冶炼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电解铅、白银、黄金、阴极铜等,公司是国内电解铅和白银生产领域的龙头企业。近些年来,公司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现已成为全国铅行业中资质最齐全、最具竞争优势的企业之一,开创了再生铅与原生铅相结合的新模式,使铅工业步入了“生产—消费—再生”的循环发展之路,被誉为“再生铅发展的中国样本”。公司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造链,以新材料、新能源为发展方向,积极推进铜箔、高端铅铜合金、银基合金、粉体材料、高纯金属等新材料、新产品、新产业研发,铜箔、高端铅合金等产品顺利投放市场,公司高质量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2022年,全球经济呈现出典型的低增长、高膨胀的滞涨特征,在通胀、加息和地缘冲突的多重影响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连续多次下调全球经济预期。我国持续加大稳经济政策力度,经济增长触底回升,经济全年呈现“V”型走势。

  铅:2022年,LME铅价波动区间较大,国内铅价波动区间比较狭窄。伦铅冲高回落后呈宽幅震荡趋势,价格重心下移。2022年LME三月期铅均价2,145美元/吨,同比下降2.0%;同期,LME现货均价2,151美元/吨,同比下降2.4%。相比于伦铅,沪铅主力合约走势相对平稳,于14,500元/吨-16,000元/吨区间震荡。2022年,上海期货交易所主力合约均价为15,303元/吨,同比小幅增长0.1%;同期。

  铜:2022年,受全球通涨、美元加息、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铜价呈现前高后低走势,伦敦金属交易所(LME)铜价最高价为10,600美元/吨,最低价为7,104美元/吨,年均价为8,786美元/吨,同比下降5.5%。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当月期铜均价为67,056元/吨,同比下跌2.02%。

  金:2022年,黄金价格整体呈现前高后低、宽幅震荡的态势,伦敦现货黄金最高价为2,039.05美元/盎司,最低价为1,628.75美元/盎司,伦敦现货黄金年平均价格为1,800.09美元/盎司,同比上升0.08%。2022年,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均价为390.58元/克,同比上升4.53%。

  银:2022年,银价先震荡上涨,随后进入下跌通道,四季度银价稳步上扬。2022年,LBMA现货白银,年内最高为3月9日26.175美元/盎司,最低为9月1日17.77美元/盎司,振幅47%;年均价21.73美元/盎司,同比下跌13.56%。2022年,沪银主力年均价为4,726元/千克,同比下降9.2%。

  公司主要从事铅、铜冶炼,产出电解铅和阴极铜,同时对黄金、白银、锌、硫酸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进行综合回收。公司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长期积累的生产经验,充分、高效回收铅、铜冶炼过程中产出的黄金、白银、锌、硫酸等副产品,增加企业效益。公司积极探索转型升级,发展循环经济,冶炼过程中注重原生矿、再生资源混合冶炼,实现节能降耗和效益最大化。

  公司主要产品类别包括铅产品、铜产品、黄金产品、白银产品、锌系列产品和硫酸产品等,其中,公司铅产品以铅锭(电解铅)为主,铜产品以阴极铜为主,黄金产品主要为金锭,白银产品主要为银锭,锌产品以氧化锌(包括副产品氧化锌、纳米氧化锌等)、硫酸锌(包括七水硫酸锌、液体硫酸锌等)为主、硫酸产品以工业硫酸为主。用途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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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生产活动主要为有色金属冶炼及综合回收两个环节。公司通过原料加工冶炼产出精铅、阴极铜成品,同时对冶炼副产品中黄金、白银、硫酸、锑、铋等有价金属和有价元素进行综合回收,提高资源有效利用。公司按生产流程和冶炼特点设置生产单位,分别承担金属冶炼、成品精炼、贵金属回收、综合回收等相对应的产品任务。生产任务由公司生产部按年、季、月分解落实,提供销售资源配套条件、动态平衡调整,实现整个系统的连续、满负荷、平衡生产,有相应的技术、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有成本计划、材料计划、备件计划、检修计划等配套的计划管理体系,各生产单位按计划具体分解,依据相关作业文件和制度具体实现各生产环节的实时控制,从而保证生产运行的有序、有效组织。

  此外,公司重视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建立原生铅与再生铅共生产的循环经济产业模式。公司采用CX集成系统对废铅酸蓄电池进行处理回收,不仅解决了废铅酸蓄电池的环境污染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公司对原料需求,把清洁生产、资源及其废弃物综合利用、生态设计和可持续发展等融为一体,从而实现绿色高效冶炼。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以铅精矿、铜精矿、银精矿等为主的原生物料和以废铅蓄电池、废铜为主的再生物料,通过国内、国际市场采购。公司外购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确定原则,是按照产成品市场价格扣减市场加工费的方法,综合考虑产品品位等因素确定,产成品市场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市场发布的铅、铜、金、银价来确定。公司在确定每一笔采购具体价格时,主要依据原料品位高低、品质状况、富含情况等几个因素来确定。

  采购过程中,公司根据国内外市场价格走势及库存结构,及时调整采购策略,规避原料采购风险。公司成立价格委员会,每周召开价格会议,集体决策判断预测公司产品价格走向及趋势,利用市场价格波动,在保证供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压缩采购成本。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目前以国内市场为主,主要销售模式为对终端客户直接销售,尽量减少中间环节的销售费用使公司利润最大化。在国内市场上,公司根据客户近3年来的购买数量和购买价格,对客户资源进行细分,并依次制定不同的销售策略。此外,公司将客户按区域划分,并在区域内将客户按其所生产产品的特性进行市场细分,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的质量、结构层次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根据客户的需求不断调整和改变销售策略。同时,公司注重强强联合,与国内知名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签订长期合同,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市场占有率。因产品质量有保证、服务及时、信誉度高,公司在国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公司产品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主要参考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市场等发布的铅、铜、金、银价适当调整作为出厂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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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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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494.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7%。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8.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0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3.56亿元, 较上年末增长7.22%。2022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长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为应对价格波动风险,强化套期保值管理,期货收益增加,另一方面增加效益矿采购,提高金属回收率,取得明显成效。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3-01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14日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5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陈伟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利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的议案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8,648,630.81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7%,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3-015)。监事会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2年度拟支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总额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3-016)。监事会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3-018)。监事会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2022年度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了128,425,480.37元减值准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3-019)。监事会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8、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监事薪酬及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经核算,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022年度薪酬总额为32.88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提案为:(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薪酬标准: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4)发放办法:上述人员2023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5)其他规定:上述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3-020)。监事会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的议案

  公司拟与关联方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购货合同(铅银金铜矿粉)、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签署互为供电合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1、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21)。监事会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3-01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本次公司减值损失按项目列示: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551,831.41元、对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减值准备14,095,349.04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二)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104,179,044.49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公司产成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599,255.43元,具体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如下: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3,778,299.92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4,647,180.45元,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8,425,480.37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3-015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1,263.78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8,648,630.81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7%,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现行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是基于对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超过了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3-017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张小国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张小国先生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小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安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期限一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变更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简历

  张安邦:男,1968年,专科,工程师。历任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济源市佰银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3-01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5号、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3-021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能源 及产品销售。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对公司的 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回避表决。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的《购货合同(铅矿粉、银矿粉、金矿粉、铜矿粉)》、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互为供电合同》。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均回避表决。

  2022年4月22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有关详情请见2022年3月31日和2022年4月2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供货合同(氧化锌、白银)》、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渣、铜渣、银浮选渣)》、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矿粉、铜矿粉)》,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的《运输合同》、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购货合同(铅精矿、银精矿、金精矿、铜矿粉)》、与关联方豫光(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的《供货合同(电解铅、阴极铜)》、与关联方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购货合同(铅精矿)》,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的《购货合同(铅矿粉、银矿粉、金矿粉、铜矿粉)》、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互为供电合同》,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购货合同《购货合同(锌锭)》、与关联方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购货合同《购货合同(锌锭)》,以上合同的有效期均为三年。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以上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市场价格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文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锌冶炼及副产品硫酸、海锦镉、锌合金综合利用;稀贵金属综合回收;以及与上述产品相关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

  住所:济源市莲东村北

  2、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安国

  注册资本:43,494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3、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祥征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货运代理、货运信息配载)

  住所:济源市五龙口镇莲东村北

  4、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拥军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冶炼、锌锭、锌产品、硫酸及副产品生产、矿产品购销;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锌锭、锌产品及副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滨河路中段

  5、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立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开发;工程勘察设计(凭资质证书经营);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500号3栋1单元8楼817号

  6、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狄伟礼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销售代理,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西区

  7、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海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有色金属(不含危险化学品)、稀有金属、贵金属、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销售(不含煤炭、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农副产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河南省济源市北海办事处济渎路商务内街西12-2号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持有公司29.61%的股权。

  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江西省豫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河南豫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母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标的物中铅、锌、铜、金、银等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价格严格参照上海有色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铅价、锌价、铜价、金价、银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根据交易标的中含铅、锌、铜、金、银的品位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2、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物流有限公司运输费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每次交易双方均应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协议中应详细约定计价标准、数量、交货地点、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等条款。

  3、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与供电方实际结算的电单价和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计算。

  4、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生效。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有色冶炼行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属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原料、能源及产品销售。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没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交易事项公平、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公告编号:2023-022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5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8日

  至2023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3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凭身份证明、有效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除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济源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苗雨    联系电话:0391-6665836

  邮编:459000       传真:0391-6688986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3-01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4日上午9:00在公司5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任文艺先生、张小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安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充分讨论,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5、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090,242,6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8,648,630.81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7%,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3-015)。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2年度拟支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总额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3-016)。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小国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安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期限一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临2023-017)。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3-018)。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2022年度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了128,425,480.37元减值准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3-019)。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2、关于审议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经核算,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总额为399.56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案为(1)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薪酬标准: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4)发放办法:上述人员2023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其中,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亦按月平均发放);(5)其他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基于现时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及公司形势,综合考虑生产经营面临的各种因素对公司的影响,2023年,公司计划完成铅产品53万吨、黄金13吨、白银 1550吨、阴极铜13.40万吨,硫酸72.90万吨,销售收入289.80亿元,费用成本支出287.78亿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如下:

  (1)保值品种:黄金、白银、电解铅、阴极铜、锌、铝

  (2)保值工具: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金、银延期交收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金、银、铅、铜、锌期货及期权合约;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铅、铜期货合约;伦敦贵金属交易所的贵金属远期交易;银行的OTC交易;期权场外、场内交易等。

  (3)保值数量:根据公司 2023年度原材料采购、在产品占用、产品销售、自营贸易预算情况及预测市场风险程度大小决策,选择相应时机和保值工具,从事相应保值品种的买入保值或卖出保值。买入保值头寸:黄金不超过1625公斤、白银不超过193 吨、铅不超过6.6万吨、铜不超过2万吨、锌不超过3.5万吨、铝不超过1万吨;卖出保值头寸:黄金不超过3250公斤、白银不超过387吨、铅不超过13万吨、铜不超过4万吨、锌不超过4万吨、铝不超过1万吨。

  不论任何品种、任何时点,操作的持仓头寸不得超过计划的保值头寸额度。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5、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2023年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4.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本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实际操作总金额超出上述额度,则需要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6、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3-020)。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银金铜矿粉)》的议案

  因公司与关联方豫光(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技”)签订的《购货合同》(铅银金铜矿粉)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购货合同》(铅银金铜矿粉)。公司购买成都科技铅矿粉、银矿粉、金矿粉、铜矿粉的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或参考公司购买第三方同样产品的价格确定;上述《购货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价格定价,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2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18、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互为供电合同》的议案

  因公司与关联方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签订的《互为供电合同》即将到期,现公司拟与其重新签订《互为供电合同》,以保障公司与锌业公司双方电网稳定运行及供用电安全,双方在一方线路出现问题时,可通过110KV莲冶线相互供电,110KV莲冶线为双方互备用。公司与锌业公司互供电量双方相互计量,以供电方计量装置为准,价格按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与供电方实际结算的电单价和尖、峰、平、谷各时段电量计算。该《互为供电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期限为三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所需,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2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19、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23-02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该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安国、任文艺、张小国、孔祥征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1、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2、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3、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报告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22年度环境报告书》。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4、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4月18日14点30分在公司510会议室(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 1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22)。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3-016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2022年度审计业务。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结合公司现状,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2年度,公司拟支付中勤万信的报酬总额为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中勤万信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 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十层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公司审计业务由中勤万信湖北分所(以下简称“湖北分所”)具体承办。湖北分所前身为湖北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负责人为王永新。湖北分所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8号中勘大厦7层02室,目前拥有100余名员工,其中,注册会计师25人。

  2、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止2022年末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总人数351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86人。

  3、中勤万信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40,73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35,2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7,882万元,共计为31 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 年报审计服务。

  4、中勤万信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154 万元,未发生过使用职业风险金的情况,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未发生过赔偿事项。

  5、中勤万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0年度无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2022年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一份,2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倪俊,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为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猛,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4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晶晶,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5 年,至今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倪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晶晶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2022年度审计业务,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勤勉、独立地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能够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2年度审计机构报酬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等服务。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5、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23-020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3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379.99万元,其中:公司为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000.00万元,为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的担保余额为5,500.00万元,为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1,879.99万元,为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3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且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被担保公司及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豫光”)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3楼303室-K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上海豫光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494,425,552.50元,负债总额                            339,286,882.04元,净资产155,138,670.46元,资产负债率68.62%;2022年1-12月利润总额31,278,158.82元,净利润23,433,492.26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二)豫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国际”)

  注册地址:新加坡安森路10号国际广场13-13A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主要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矿产品贸易

  股东情况:上海豫光持有豫光国际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豫光国际资产总额 59,162,709.96元,负债总额4,239,811.68元,净资产54,922,898.28元,资产负债率7.17 %;2022年1-12月利润总额23,615,243.11元,净利润19,501,628.62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公司”)

  注册地址: 济源市克井镇北环路西段888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主要经营范围:合金铅生产及销售;铅、铜、铝、锌、锡、锑、硒、钙及其合金、纳米氧化锌、有色金属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合金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金公司资产总额250,286,721.25元,负债总额126,061,331.90元,净资产124,225,389.35元,资产负债率50.37%;2022年1-12月利润总额7,130,897.43元,净利润5,347,099.07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四)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

  注册资本:16185.8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电池、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江西源丰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186,638,037.50元,负债总额42,958,467.13元,净资产143,679,570.37元,资产负债率23.02%;2022年1-12月利润总额4,080,658.36元,净利润4,037,035.58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核定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上述担保事项完成后,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5,000万元,占本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1.8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根据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及资金状况所进行的,有利于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自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本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预计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3月23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379.99万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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