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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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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先进高分子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情况如下:

  ■

  公司围绕新材料产业定位,科学谋划产业发展布局,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加强精细化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所从事的高分子新材料行业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已形成以渗析材料、光电材料和阻隔材料为框架的产业布局,偏光膜、粗化电工膜、超薄型电容膜、安全型电容器用金属化膜、透气膜、无孔透湿膜、复合塑料编织材料等多种差异化产品在技术、质量、性能方面均具有先进性,是细分市场的领军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2年7月8日,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2022年12月22日,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达光电”)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申请通过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2022年12月27日,纬达光电在北交所上市。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9日、2022年8月5日、2022年10月29日、2022年11月26日、2022年12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

  2022年7月8日,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佛山纬达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议案》。本项目作为纬达光电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所需资金通过募集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纬达光电自筹解决。2022年12月27日,纬达光电在北交所成功上市,公开发行股票3,841.4051万股,募集资金32,728.7715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1,532.9822万元,用于偏光膜三期建设项目,不足部分由纬达光电自筹解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生产线设备采购工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9日、2022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

  2022年6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新厂房及配套工程项目的议案》。为了满足纬达光电投资建设偏光膜三期项目的需要,公司拟在佛塑三水工业园投资新建厂房及土建配套工程。建成后按市场化原则将厂房及配套工程(人防工程地下室除外)租赁给纬达光电三期项目使用。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向银行借款。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工程施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5%股权

  2022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华韩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韩公司)的股东冠山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华韩公司5%股权转让给公司。2022年11月16日,经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华韩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变更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210万美元变更为1,738.1271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94.3062%,佛山市诚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6938%。

  (5)佛山金智节能膜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事项

  2021年11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智公司因经营不佳,向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1年11月22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金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金智公司。本公司对金智公司不再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金智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11月9日,经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核准金智公司注销登记并出具编号为(三水)登记内销字(2021)第fs22110800898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金智公司完成清算注销。本事项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征收公司部分土地和房屋事项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22日出具“佛禅房征决告〔2022〕第 9 号”《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禅城段)站场区域土地和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为了顺利实施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禅城段)站场区域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禅城段)站场区域土地和房屋进行征收。公司下属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的经营场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站前路26号,所涉及的土地和房屋纳入此次征收范围。目前经纬分公司正在抓紧时间物色新的生产经营场所,并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商讨具体补偿方案,共同推进经纬分公司搬迁等各项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签署正式征收补偿协议,尚无法判断后续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重新公开挂牌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能否成交及成交时间、最终成交价格仍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挂牌转让交易结果,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持有金辉公司25.515%股权,金辉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一)前期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5日,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重新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调整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金辉)100%股权挂牌底价,以14,753.83万元作为挂牌底价,在产权交易中心重新公开挂牌转让,金辉公司及其三水分公司所持芜湖金辉债权480.17万元(该债权数为截至2022年5月数据,为金辉公司与芜湖金辉的往来款,实际数以股权交易合同签订时该债权账面值为准,下同)一并挂牌转让(以下简称第四次挂牌)。如按14,753.83万元挂牌价格无人受让,将挂牌底价下调至13,278.45万元重新挂牌(即评估价14,753.83万元下调10%),上述债权480.17万元一并挂牌转让(以下简称第五次挂牌)。如仍无人受让,将继续下调挂牌底价至11,950.60万元重新挂牌(即评估价14,753.83万元下调19%),上述债权480.17万元一并挂牌转让(以下简称第六次挂牌)。如无受让方摘牌,金辉公司将终止挂牌,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8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重新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7)。

  (二)前期交易进展情况

  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2月8日,芜湖金辉股权在产权交易中心完成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挂牌,均无人摘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按照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在产权交易中心延期挂牌中。

  (三)本次调整挂牌方案情况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重新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鉴于芜湖金辉股权实施了六次挂牌仍无人受让,结合市场情况及芜湖金辉资产评估情况,同意金辉公司调整转让芜湖金辉100%股权的挂牌方案,重新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调整挂牌方案如下:

  1.调整挂牌价格

  金辉公司拟申请芜湖金辉全部股权挂牌底价参考前述第六次挂牌价格下调10%,即从11,950.60万元下调为10,755.54万元,金辉公司及其三水分公司所持芜湖金辉债权1,172.35万元(该债权数为截至2023年1月31日数据,实际数以股权交易合同签订时该债权账面值为准) 一并挂牌转让,本次重新挂牌总价为11,927.89万元。

  2.增加调试过渡期的约定

  在挂牌条件中可给予意向方调试过渡期,约定意向方应在取得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资格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进入调试,调试开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试。并在挂牌条件中明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不需要调试过渡期的意向方优先。

  调试过渡期届满前,经金辉公司与意向方确认芜湖金辉现有设备无法贯通产出满足合格标准量化指标的隔膜产品,意向方有权提前选择行使解除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金辉公司协调产权交易中心将意向方已支付的款项在扣除意向方应承担的服务费后不计息退还给意向方。如调试成功,意向方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后续付款义务。

  3.调整付款方式

  意向方可选择需要调试或不需要调试的一次性付款方式。

  意向方摘牌保证金不低于交易总价款的30%,须收齐全额交易款项再办理产权变更。具体为:(1)若意向方需要调试的,则在调试完成后由双方共同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验收合格确认函,收齐全额交易款项后,由产权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取得交易凭证后,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2)若意向方不需要调试的,则收齐全额交易款项后,由产权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取得交易凭证后,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4.增加设备调试成功完成交易的约定及设备调试不成功的退出约定

  在挂牌条件及《产权交易合同》中明确以金辉公司推荐原料,按锂离子电池用聚烯烃隔膜国标GB/T 363630-2018作为现有设备的验收标准。若摘牌意向方选择需要调试过渡期的,则按验收标准产出合格产品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内与金辉公司共同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验收合格确认函,并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明确若调试成功后,意向方不按合同约定出具验收合格确认函并支付尾款的,金辉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若在调试过渡期内调试不成功,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意向方必须立即退出,除取回已支付的款项本金(扣除意向方应承担的产权中心服务费)外,不对挂牌标的项目享有任何权益,也不能主张任何补偿。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进展披露相关情况。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2日

  住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福州路8号

  法定代表人:黄海星

  注册资本:31,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及制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金辉公司持有芜湖金辉100%股权。

  芜湖金辉主要财务情况 :

  单位:万元

  ■

  芜湖金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金辉10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如下:

  1.芜湖金辉未决诉讼案件1宗,为芜湖金辉诉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莞迈科)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号:(2019)粤1972民初5177 号】,标的金额148,433.95元,一、二审均已判决芜湖金辉胜诉。东莞迈科启动了破产程序后, 芜湖金辉已于2020年3月完成债权申报工作,2021年9月14日经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金额为155,826.65元。目前东莞迈科破产管理人尚未完成资产处置与债权分配。

  2.芜湖金辉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1宗。为芜湖金辉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十冶)的施工合同纠纷,共计合同签订金额 82,238,817.58 元(含签证和扣除暂列金,金额最终以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芜湖金辉已向二十冶支付金额 70,262,299.39 元,双方对未付金额存在较大争议。2022年4 月13日,二十冶向法院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芜湖金辉一银行账户被冻金额为313.18 元。2022 年5月24日,芜湖金辉收到法院发来关于二十冶起诉芜湖金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案号:(2022)皖0207民初 3291 号,于5月12日立案】等法律文书。芜湖金辉已选聘代理律师团队予以应对,提起反诉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在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同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现尚未收到最终鉴定报告,待法院、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下一步的法律程序安排。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能否成交及最终成交价格、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金辉 公司将在确定交易对方后签署交易协议。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一)待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员工进行安置。

  (二)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前后的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 业享有和承担;

  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 有和承担。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金辉公司25.515%股权,金辉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金辉公司因芜湖金辉继续亏损,为了盘活资产,保障股东利益,调整芜湖金辉股权的公开挂牌底价,同时将金辉公司及其三水分公司所持芜湖金辉债权一并挂牌转让。公司根据芜湖金辉股权的评估结果、实际交易情况预计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对金辉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待公开挂牌转让结果才能最终确定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初步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2023年收益造成重大影响。芜湖金辉相关债权公开挂牌转让事项对公司2022年、2023年收益不会造成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芜湖金辉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将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鉴于本次股权挂牌转让能否成交及成交时间、成交价格、交易对方仍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芜湖金辉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芜湖金辉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于2023年3月23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拟推荐肖继辉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肖继辉女士,1975年12月出生,博士,注册会计师、教授,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暨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河南飞天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继辉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四节 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65,776,645.94元,加上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672,764,522.5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577,664.59元,现金分配股利36,762,061.37元,公司2022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95,201,442.51元。拟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2年末总股本967,423,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43元现金股利(含税),共分配41,599,196.35元,剩余653,602,246.16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商业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与关联法人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子公司)、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集团)、佛山杜邦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杜邦鸿基)、宁波杜邦帝人鸿基薄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杜邦帝人鸿基)、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广新集团子公司采购产品及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向广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省广集团采购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向杜邦鸿基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向广新集团子公司销售产品及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向杜邦鸿基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公司向金辉公司销售水电费的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公司向杜邦鸿基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公司向宁波杜邦帝人鸿基提供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5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向杜邦鸿基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关联董事马平三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公司向金辉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1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公司向广新集团子公司出租物业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20万元;关联董事唐强先生、王磊先生、周磊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综合授信及用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拟定2023年度的综合授信和用信额度预算。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的预算融资情况,2023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3.37亿元(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信时峰值用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79亿元(含等值外币)。在实际用信时,将在核定的额度内,与银行等优质金融机构开展授信和用信业务,择优使用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周荣先生、李震东先生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董事会授权清单。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总裁办公会职权及议事程序,加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有关总裁办公会的决策权限等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公平对待投资者,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组织与实施等内容进行修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重新公开挂牌转让的议案》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重新公开挂牌转让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2: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下午3: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4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3年3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中《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18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3:30时—17:30时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励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四)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本公司将于2023年4月18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73,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1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叶志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

  为了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对已清算注销的原控股子公司佛山金智节能膜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8,040,000.00元,公司的债务人已注销或长期挂账无法收回,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38,258,656.46元、其他应收款32,591,393.13元,共计78,890,049.59元进行核销。本次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将更有利于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187.27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计划及工作方案,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活动。公司聘请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遵循客观、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定价,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给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五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佛塑科技)董事会于2023年3月23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罗绍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罗绍德先生自2017年4月11日起担任佛塑科技独立董事,将于2023年4月10日连续任职满六年。因此,罗绍德先生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罗绍德先生没有持有“佛塑科技”股票。

  因罗绍德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因此,罗绍德先生的辞职报告须在股东大会选举新独立董事后才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罗绍德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罗绍德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罗绍德先生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肖继辉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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