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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持公司股份4,720,3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30%,董事、副总经理陈文晔女士持公司股份1,683,23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副总经理茆英华女士持公司股份1,646,63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副总经理陆健先生持公司股份1,012,37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8%。

  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8年9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文晔女士,副总经理茆英华女士、副总经理陆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10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其中:徐峰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180,090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3%;陈文晔女士拟减持不超过420,807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2%;茆英华女士拟减持不超过411,659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陆健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53,094股公司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每股不低于10元。

  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徐峰先生、陈文晔女士、茆英华女士、陆健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徐峰先生、陈文晔女士、茆英华女士、陆健先生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每股不低于10元。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峰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文晔女士,副总经理茆英华女士、副总经理陆健先生此前作出的承诺如下: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1、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终止履行上述两项承诺。

  三、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徐峰先生、陈文晔女士、茆英华女士、陆健先生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231003302

  发证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自2022年至2024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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