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包香港”)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中包香港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9,229,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0%,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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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中包香港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包香港持股变化情况,并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中包香港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