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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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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511                                                  公司简称:天微电子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838,697.3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0,969,961.1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此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41,296,079.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92.01%,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灭火抑爆系统、某三防通用采集驱动装置、高能航空点火放电器件、高精度熔断器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核心技术、丰富的军工科研生产经验和严格的生产管理,以综合防护领域的核心器件及系统集成为主要发展方向,长期致力于为高危领域提供电子防护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航空放电管、特种熔断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和三防采集驱动装置等。特种熔断器和航空放电管等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等领域;灭火抑爆系统主要用于装甲车辆等武器装备,实现动力舱、乘员舱的火灾或爆炸探测、控制及灭火抑爆;三防采集驱动装置主要用于装甲车辆等武器装备,三防采集驱动装置可以对放射性灰尘、化学毒剂、生物气溶胶、工业废气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测报警,并执行有效防护任务;除主要产品销售业务以外,公司还承接部分军方委托研制业务。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研发、生产所需物料、设备、包装材料、辅料等的采购业务。依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由生产部门、工程技术中心根据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提出采购需求,通过询议价、比价后形成产品报价审批单,选定合格供方,编制采购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部拟制合同并组织内部评审,与供方签订合同实施采购。主要物资的供应商采取批量采购、分批交付模式,以便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和合理库存水平。公司已与主要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采购物资质量、成本以及供应速度的控制提供较好的保障。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主要结算方式为发货后挂账付款,付款周期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方式以承兑汇票为主。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任务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整机/总体单位或上级配套单位的订货量组织军品生产活动。根据公司订单任务和经营目标,结合库存、原材料等情况形成年度生产计划。生产管理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下达月度生产计划,月底对生产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公司已形成相关内部生产管理制度,实现生产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公司以产品为中心组织生产,整个生产过程中,市场预测、订单确认、计划编制、物料采购、生产实施、出货检验等各个环节以产品为单位组织安排。通过计划信息的反馈,保持信息流的统一口径,达到生产计划的统一调度。

  3、销售模式

  公司军品销售中,主要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三防采集驱动装置系统等通过军方招标方式实现销售,在军方未审价前,公司向客户交付的产品价格按双方协商的合同暂定价格入账,暂定价格通常是军方用户与公司根据同类产品的审定价格以及中标报价等多种因素确定的,最终以军方审定价格作为最终销售价格。系统类产品主要根据军方客户的需求进行滚动发货,客户验收之后报送付款计划并根据计划向公司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以承兑汇票为主。器件类军用产品的销售主要是通过承接器件研制项目获得,公司根据军方需求研制相关器件,而后定型并实现批量供应。器件类产品的价格主要是通过公司与军方用户单位协商议价确定的,以承兑汇票为主要支付方式。

  公司委托研制收入主要通过承接各项军工科研项目实现。军工科研类项目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军方部委制定的科研新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军方部委根据科研项目的进度阶段进行拨付;另外一类是由军工用户单位制定的科研项目,此类项目的科研经费由用户单位和公司协商议价确定,用户单位根据合同和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付款。

  公司民品销售主要为系统类产品和器件类产品。民用系统类产品主要以矿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为主,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产品主要通过客户择优比选等方式实现产品销售,产品价格是公司与客户或经销商根据市场、成本等因素协商确定。

  4、研发模式

  公司按照“装备一代、生产一代、研制一代、预研一代、探索一代”的研发思路,组织相关研发工作。“研制一代”主要集中于公司列装产品的升级换代,包括产品的性能提升、质量工程及下一代产品研发,“预研一代、探索一代”主要是公司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新型产品的预先研究和探索。公司预研产品主要采取与高校、研究所合作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跟踪前沿技术,解决技术来源,聚焦工程化及产品推广应用,最终实现产品列装。

  公司非常注重产品的研发质量,通过积极和用户沟通,明确研发项目的设计需求,同时在研发过程中,设置了包括设计评审、工程化评审、工艺评审、质量评审等一系列评审过程,在正式生产之前还需完成规定的一系列严格的验证试验,以确保研发质量。

  公司把持续改进作为产品研发的质量目标,在产品正式列装之前,公司通过市场反馈、环境综合性检验等方式暴露产品缺陷,从而优化产品设计。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参与产品标准制定工作,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了解产品功能、性能要求,以便在后期产品研制过程中指导产品设计。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军工电子行业发展阶段

  军工电子行业所涉及的电子技术、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系统及装备广泛应用于兵器、航天、航空和船舶等军工产业集群中,为各种重要装备提供技术支撑和配套支持。根据我国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到2050年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目前我国军队正处于信息化建设关键阶段,军工电子行业承担着“信息系统一体化、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未来军工电子行业具有广泛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

  (2)军工电子行业基本特点

  军工电子行业产业链较长,涉及面宽,应用领域广泛。公司的系统类产品和器件类产品大部分为军品,从客户数量来看,军品的客户数量较为集中,符合军工行业的特征,同时由于军工采购具有强制性、计划性、可靠性、安全性以及保密性等特点,军方的采购对象一般不会轻易发生变化,且型号产品从立项、列装、量产到淘汰的周期都较长,因此公司军品批产供应的后续需求稳定性较高,延续性较长。

  (3)军工电子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为高危领域提供电子防护产品,目前主要产品为军用灭火抑爆系统。综合防护系统中的灭火抑爆系统在军用领域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一辆装甲车辆要充分发挥其战斗效能,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是,当它被炮弹击穿之后仍能保持乘员的生存能力。公司灭火抑爆系统能够满足在极端高温、高动态环境下快速响应、可靠反馈的军方技术要求,产品实现难度大,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致力于综合防护领域,从器件制造技术的专研,到系统集成相关技术的积累,公司已形成自身核心的技术优势,并形成核心技术产品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该产品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灭火抑爆系统产品

  公司经过自身发展实现了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以及应用,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军用灭火抑爆系统自主研发能力并实现量产的公司之一。在军用灭火抑爆系统领域,公司竞争实力突出,在军方组织的灭火抑爆系统产品统型招标中得到认可,凭借多年的技术储备、工艺水平及综合能力,公司最终在七家竞标单位中位列第一,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产品配套关系中,公司产品配套的装甲车辆型号数量排名第一。公司是研发驱动型公司,一直专注于综合防护领域,具备完善的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和创新体系。公司的军用灭火抑爆产品属于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动的关键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自身深厚的技术储备,持续提升和巩固自身核心竞争优势,持续核心产品的量产,维持了国内行业较为突出的市场地位,尽管军用灭火抑爆系统产品需求受整车年度任务影响出现了下降,但公司加大研发投资,积极承接军工科研项目,全年实现新增委托研制收入1,683.20万元,增长高达三倍。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进一步巩固核心竞争力,保持并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

  国内军用灭火抑爆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技术积累,实现了产品的自主研发及制造。未来随着武器装备现代化的逐步推进,以及灭火抑爆技术在军用领域应用范围和场景的扩大,未来将有更多资源和人才进入本行业。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目前作为行业内的优秀企业将依靠前期的技术积累、品牌效应等先发优势,力争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2)电路保护元器件产品

  公司生产和研发的器件类产品主要以军用放电管、军用熔断器为主,随着国家推行国产化进程的实施,放电管、熔断器等产品的需求持续提升。基于公司的产品技术优势,放电管产品在原先的基础上衍生出了大量的新型号,基本满足现阶段国内装备发展需求,经过十几年的研制,产品已在多个型号军用产品上应用,公司具有稳定的生产制造能力,产品技术成熟。在熔断器产品方面,公司产品实现了多型号规格覆盖,工作精度高、可靠性高,产品在航空、海军等领域具备庞大的应用需求。

  除了满足当前的武器装备需求外,为了保证技术先进性,公司和用户单位共同推进下一代军用器件的发展,针对放电管,公司已经在探索放电能量更好和击穿电压更准确的新型高能放电器件,针对熔断器,公司根据国际先进水平已经在进行新型熔断器的研究。

  军用电子元器件不同于民用产品,军方对于器件的质量性能要求非常高。军用器件需要在复杂多变的场景中保持高稳定性,因此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较高的工艺质量控制,在检测过程中需求严格、准确的检验技术和方法,同时考虑到安全性、可靠性以及保密性等因素,军方客户一般都会选择型号产品的器件研发单位作为配套供应商,军品的技术门槛和市场准入门槛较高。未来随着武器装备信息化的逐步推进,发挥基础重要作用的电子元器件领域将有更多资源和人才进入,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目前作为行业内的领头企业将依靠前期的技术积累、品牌效应等先发优势,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现有新型灭火抑爆系统领域,深耕细作,承担了国家多个重点型号的研制工作。此外,在三防领域产生阶段性成果,三防通用采集驱动防装置完成了样机试制、验证,部分产品进行了小批量交付。在特种熔断器、航空放电管等核心器件研发方面,完成了多型号的国产化替代工作,加速了武器装备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是我军实现武器装备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新时代装备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为顺应国防建设强化武器装备智能化引领作用。公司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相关技术,开展三防、火灾探测器系列产品等项目研制,提升了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研制实力,为下一步的推广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外,公司持续加大锂电池储能站安全防护系统的研制,该系统主要解决传统技术手段在预警、误报、火灾抑制等技术环节中存在的不足,目前已完成实物样机试制,正在进行系统测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参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1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并出席了本年度内召开的股东大会,有效监督和审查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对公司的合规运作进行了审查,特别是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以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为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2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4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2,012.56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以及募投项目的变更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项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汇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并且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3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保险理财、融资租赁等。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公司管理层可在授信额度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各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调整授信公司、授信银行及相关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决定和文件。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04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3月28日(星期二) 至04月0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wdzdbyx@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4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04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04日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张超先生

  独立董事:任世驰先生

  财务总监:侯光莉女士

  董事会秘书:杨芹芹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04日(星期二)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3月28日(星期二)至04月03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wdzdbyx@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28-63072200-828

  邮箱:twdzdbyx@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2022年度内控实施情况编制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增加公司收益。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必须是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838,697.3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0,969,961.1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按此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41,296,079.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为92.01%,已满足上市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3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质押、保险理财、融资租赁等。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公司管理层可在授信额度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求、各银行贷款利率等因素调整授信公司、授信银行及相关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决定和文件。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守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监督和专业服务的义务。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3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325.6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854.40万元。

  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854.4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首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公司“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感知物联网产业园西北侧,全部利用公司自有土地新建,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办公室、万级和十万级无尘车间等;“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感知物联网产业园西北侧,全部利用公司自有土地新建,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装修改造。受地方性政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与“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的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从而造成整体项目实施延期。

  公司“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在现有工程技术中心基础上进行研发中心建设,通过装修改造现有建筑,购置先进设备,招募行业内高水平技术人才,将研发中心建设成为一个集技术研究、技术落地、技术成果输出于一体的平台,始终保持公司研发中心技术的先进性和前瞻性。目前该项目仅完成部分土建施工及消防验收,部分研发课题所涉及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项目试运行等工作。因项目建设地为现有车间,现有车间及人员需在“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与“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建设后搬至新场地,其实施进度受“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与“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业化项目”的进度影响,致使完成整体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度的时间较规划有所滞后,从而造成整体项目实施延期。

  综上,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决定将“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7月30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至2024年7月30日。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意见,我们认为:“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高可靠核心元器件产品产业化项目”和“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国金证券对天微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5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必须是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应及时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进行信息披露前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三)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购买的产品必须是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公司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宜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汇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9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4日

  至2023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 登记时间:2023年4月13日 (9:30-15:00)

  (二) 登记方式:

  1. 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twdzdbyx@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 “天微电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

  2. 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芹芹、李瑞琪

  联系电话:028-63072200

  电子邮箱:twdzdbyx@163.com

  邮编:610200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6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号”文《关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1,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255,967.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8,544,032.2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6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0060号《验资报告》。

  2021年8月13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7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83,880.0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0584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1,183,880.00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及余额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827,409.70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22,339,265.61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净收益13,492,910.0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33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期后重要事项

  无。

  (六)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型灭火抑爆系统升级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33号公司现有厂房”。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3)第0123号),报告认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微电子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先生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信所合伙人共有5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6人。

  四川华信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16,535.7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535.71万元(包括证券业务收入12,751.01万元)。

  四川华信2022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44家,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12,111.1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华信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总体情况等。

  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6年2月,自2000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星星,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红君,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0年8月,自2019年7月加入本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计的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廖群,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0年6月,自2001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武兴田、拟签字注册会计李星星、汪红君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廖群最近三年未因执业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项目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本年为第二个上市审计年度。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量,届时由公司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前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质及关联方信息,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独立性。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为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我们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查阅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质及关联方信息,我们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以往年度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结果客观、公允,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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