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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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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方正富邦

  中证沪港深人工智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公告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需要,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年3月29日起,调整方正富邦中证沪港深人工智能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方正富邦沪港深人工智能50ETF”,场内简称:AI50,基金代码:517800)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一、调整内容

  自 2023年3月 29 日起,方正富邦沪港深人工智能50ETF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200万份调整为100万份。

  二、其他事项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2、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www.founderff.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咨询相关情况。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3年3月27日起,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份额已于2021年1月20日上市交易,C类份额不上市交易。

  投资者可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A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可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类份额基金代码为:167301,C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18099。

  2、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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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上述修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要点详见附件1及附件2,本公司将对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http://www.founderff.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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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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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3月23日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注:详见《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作为指数基金存在的风险

  ①标的指数的风险;②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③跟踪偏离风险;④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⑤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⑥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⑦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2)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本基金上市交易份额,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而产生流动性风险;另外,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份额转向场外交易后导致场内的基金份额或持有人数不满足上市条件时,本基金存在终止上市的可能。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法》于2015年6月2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07号文准予募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据此,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指定媒介发布《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类子份额退市,并于2020年12月31日(基金折算基准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正式生效,《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中国证监会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C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3月23日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自2023年3月27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注:详见《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作为指数基金存在的风险

  ①标的指数的风险;②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③跟踪偏离风险;④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⑤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⑥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⑦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2)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由于上市期间可能因信息披露导致基金停牌,投资者在停牌期间不能买卖本基金上市交易份额,产生风险;同时,可能因上市后交易对手不足而产生流动性风险;另外,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将份额转向场外交易后导致场内的基金份额或持有人数不满足上市条件时,本基金存在终止上市的可能。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二)重要提示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并变更而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法》于2015年6月2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107号文准予募集。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应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终止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的运作,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据此,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2月2日在指定媒介发布《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终止运作、终止上市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类子份额退市,并于2020年12月31日(基金折算基准日)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基金折算基准日次日正式生效,《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中国证监会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对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分级运作变更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ounderff.com][400-818-0990]

  1、《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3年3月24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8-099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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