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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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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②2021年12月31日

  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

  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

  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

  ③2020年12月31日

  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

  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

  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

  ④2019年12月31日

  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

  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

  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

  (8)存货

  1)存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金额逐渐上升,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显著增长,库存商品备货规模亦有所增加所致,前述库存商品大部分匹配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2021年末,公司库存商品同比显著增加,主要系公司考虑到国内春节供方配套供应和国际物流等影响,适当增加储备所致。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合理的存货跌价计提政策。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对存货进行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9)合同资产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应收账款中属于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相关款项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34,696.10万元、439,714.33万元、440,014.74万元及466,817.23万元,主要是销售的融资租赁款和分期销售产品款项构成。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税金留抵及待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21年末,预付投资款8,000.00万元是公司对江汉建机预付的增资款项,2022年6月末,由于江汉建机已经并表,该款项已结转为对江汉建机的长期股权投资,并在合并报表中被合并抵销。

  2、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债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债权投资分别为15.05万元,5,215.05万元、15.05万元及15.05万元,其中15.05万元为公司购买“江阴长江大桥”债券,2020年5,200.00万元为购买中恒国际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2)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应收款的构成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由于公司产品的结算模式包括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因此公司长期应收款中主要由销售产品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及应收分期款构成。2021年末,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余额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开展业务规模有所下降。2022年6月末,公司应收分期款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外销比例增加,致使分期销售结算规模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的类型构成及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59,283.44万元、70,912.63万元、85,865.30万元及64,266.6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是公司用权益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公司重要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基本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一、(二)3、公司主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16,500.00万元、15,240.00万元、32,637.80万元及31,686.10万元,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是公司持股比例较低的对外股权投资。

  (5)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6,520.04万元、7,284.57万元、4,572.80万元及4,483.60万元,主要系部分对外出租的厂房等资产,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较小。

  (6)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随着公司的经营规模的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原值有所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经营租赁租出设备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赫达所运营的经营租赁业务规模有所增加所致。

  (7)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13,997.73万元、29,813.85万元、67,044.64万元和91,266.29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的比例分别为1.36%、2.58%、5.72%和7.30%,占比较小。公司在建工程主要包括柳工东部研发制造基地二期项目、柳工装载机智能化改造项目、中型机装配线、电网扩容改造项目、数字化营销项目、一期智能化改造项目等。

  (8)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764.52万元及10,436.36万元,主要系公司租赁的生产及办公场所。

  (9)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金额较前一年度末有较大增长,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常挖购置土地使用权用于柳工东部研发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建设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未计提减值准备。

  (10)开发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开发支出分别为4,117.62万元、3,346.10万元、5,003.35万元及5,266.47万元,主要是装载机及推土机等产品开发项目。

  (11)商誉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6,927.15万元、16,497.71万元、16,663.11万元和16,663.11万元,公司所拥有的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商誉主要由公司收购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金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两家公司股权所产生。

  公司各报告期期末,根据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和未来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收购扬州古城物流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54,258.03元,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收购江苏柳瑞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内蒙古瑞诚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瑞远柳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29.44万元。

  (12)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4,424.37万元、3,534.25万元、2,970.57万元及2,601.51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13%、0.09%、0.07%及0.06%,主要是公司用于办公楼装修的相关支出。

  (13)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61,293.49 万元、72,645.07万元、77,553.78万元及80,873.69万元,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原因是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预提费用、预计负债及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等造成的暂时性纳税差异。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34,446.57 万元、3,549.19万元、6,453.83万元及9,591.53万元,主要是公司预付的土地款项及购买的一年以上大额存单,在公司非流动资产中占比较小。

  3、财务性投资

  (1)财务性投资与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

  1)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规定:

  ①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②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③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 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 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④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 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⑤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 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⑥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 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 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⑦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类金融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要求:

  ①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二、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A、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B、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2)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情况

  1)公司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为2022年4月27日,自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分析说明如下:

  ①类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类金融业务,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详见本小节之“(一)、3、(2)、2)公司类金融业务情况”。

  ②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③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④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⑤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⑥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存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及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而购买衍生金融资产的情形,具体如下:

  A、理财产品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流动性强的特点。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主要系子公司出于对流动资金进行保值而实施的现金管理,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B、衍生金融资产

  公司购买的衍生金融工具为用于套期保值的远期结售汇产品,系公司为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而购买的衍生金融工具。公司通过外汇远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对汇率风险导致的现金流量波动进行风险管理,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外币敞口价值波动,不以获得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故公司投资衍生金融产品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因此,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⑦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存在非金融企业拟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2022年8月25-2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西柳工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简称“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属于非银金融机构,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需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监管文件要求进行合规运营,公司仍需通过广西国资委审批和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批准方可设立。

  财务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且仅面向公司和子公司等内部成员单位开展业务,主要设立目的系加强公司内部结算管理,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体系,强化对子公司资金的监督和控制,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地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因此,公司拟设立财务公司不属于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广西腾智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投资朋创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实际出资500万元。朋创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压电控系统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作,系电控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供应商,公司计划与其合作开发电动产品。该投资属于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相应技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类金融业务外,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公司类金融业务情况

  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说明

  公司存在的类金融业务系其主营业务开展中涉及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为公司工程机械销售过程中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江汉建机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荣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荣建租赁”)所开展,即根据承租人(终端客户)的要求,由融资租赁公司向经销商支付货款购买租赁物,并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收益,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报告期内,荣建租赁均只为江汉建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不存在对外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情形。报告期内,中恒租赁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中恒租赁除2019年和2020年存在少量与柳工产品无关的融资租赁业务外,自2021年至今均只为柳工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中恒租赁2021年与2022年1-6月存在少量与公司产品无关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系以前年度对外融资租赁业务于2021年和2022年确认的利息收入。公司未来不存在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计划或安排。

  由于工程机械的单台价值较高,为了缓解资金压力、持续扩大经营规模,客户往往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设备的购置。公司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销售,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设备购买解决方案,更加便捷高效,有利于积极发挥融资租赁支持工程机械中小微客户的功能,可以减轻不同层次合作伙伴的资金压力,同时有利于拉动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更好地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实体经济领域、支持三农领域发展,是工程机械行业公司发展必备的业务模式。

  融资租赁模式的业务是工程机械行业中较普遍的销售方式。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和徐工机械等同行业公司均通过融资租赁子公司、关联方租赁公司或第三方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且业务模式与柳工基本一致,公司通过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符合行业惯例。

  ②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经营主体概况

  A、经营主体

  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主要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恒租赁和控股子公司江汉建机的全资子公司荣建租赁进行经营。中恒租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荣建租赁系江汉建机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公司于2022年4月完成对江汉建机的收购,荣建租赁因此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B、业务模式

  以中恒租赁为例,终端客户在购买机械设备时,若无法一次性付清全款,可通过与中恒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进行购买。按照合同约定,中恒租赁向经销商支付货款购买设备,出租给客户使用,客户向中恒租赁支付首笔款项,剩余货款以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结清。结清前,中恒租赁保留所有权及抵押权;结清后,租赁物所有权移交客户。若后续客户无法支付款项,中恒租赁将对设备进行收回。

  C、财务状况

  中恒租赁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和荣建租赁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③公司类金融业务经营规模占比情况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类金融业务主要经营主体中恒租赁与荣建租赁的经营规模占比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中恒租赁、荣建租赁均取自其单体财务报表,荣建租赁从2022年5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考虑合并抵销等因素影响。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子公司中恒租赁与荣建租赁的收入占比合计分别为3.45%与2.20%,净利润占比合计分别为7.78%与14.23%,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通过中恒租赁、荣建租赁及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结算。2022年1-6月,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结算的营业收入占比约为31.20%,系公司主要的销售结算模式之一。

  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经营主体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自2021年以来仅面向公司客户等合作伙伴提供类金融业务,不存在向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主体提供类金融业务的情况,亦不存在未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业务服务客户,符合工程机械行业业态和相关产业政策,属于正常的业务销售结算方式,符合工程机械行业发展惯例,不将中恒租赁和荣建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的依据充分、合规。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报表中与投资相关的、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资产方会计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相关投资主要系非金融类企业的股权投资、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等,且相关投资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小,不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3,002.52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汉建机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系保本类理财产品,旨在于对公司流动资金进行保值,具有风险低、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衍生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柳工香港购买的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远期结售汇产品。该投资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以有效控制实际经营过程中使用外币结算产生的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债权投资

  报告期末,公司债权投资金额为15.05万元,为柳工无锡路面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无锡”)持有的“江阴长江大桥”债券,到期日为2023年5月7日。2000年8月,公司对“江阴交通工程机械厂”进行收购改组后,成立新的全资子公司“江阴柳工道路机械有限公司”,后于2011年3月将其更名为“柳工无锡路面机械有限公司”。柳工无锡所持有的“江阴长江大桥”债券系前身江阴交通工程机械厂被公司收购前已持有的债券。公司持有债券期限已超过20年,债券即将到期,且金额较小,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情形。

  (4)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下主要系公司与知名工程机械行业供应商合作建立的生产制造型企业,以及公司与经销商合资设立的销售公司。其中,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向公司提供发动机、驾驶室、变速箱等关键零部件;河南柳工叉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柳工叉车销售有限公司等公司主要从事公司叉车产品在各地区的经销业务。

  因此,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为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的股权投资,投资初始、持有过程中及未来均不以获取短期回报为主要目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5)其他权益工具

  1)ST基础

  公司所持有的ST基础股票系相关债务方破产重整而获得。2016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恒租赁与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5项《融资租赁合同》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于海航集团整体经营不善,无法正常履约支付租金,中恒租赁于2019年1月提起诉讼,后续海航方面公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根据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公布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重整计划,公司与海航系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涉诉金额6.39亿元,海航管理人针对中恒公司申报的7亿元债权全部予以确认,其中,中恒租赁对海航系的普通债权5.97亿元转为3,840.57万股海航基础股票,优先债权1.03亿元分十年清偿。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全部海航基础股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该投资由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主营业务派生而来,系债权清偿所得的股权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2)上海工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工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系公司2021年12月参与上海工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云”)的股权融资。上海工云是一家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的工程机械租赁服务提供商,成立于2017年,通过打造移动互联网平台,为客户提供起重吊装、物流搬运、土方和路面施工、混凝土施工、动力等多种设备的专业化、一站式租赁服务,借助互联网实现工程机械传统租赁业务的转型升级。因此,公司投资上海工云有利于协同推动现有租赁业务的智能化升级,属于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接触市场前沿、获取相应技术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武汉墨北路桥有限公司和武汉杨泗港大桥有限公司

  武汉墨北路桥有限公司和武汉杨泗港大桥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欧维姆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为欧维姆与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武昌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现名:武汉武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现名: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等四方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承建政府工程项目,相关项目按照BT投融资建设合同方式执行,根据项目相关协议,项目四方联合体需投资工程项目公司,项目建成后由政府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回购,后续项目公司进行清算,欧维姆收回相应股权。具体投资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墨水湖北路项目及杨泗港长江大桥项目均已处于竣工决算阶段。BT投融资建设模式作为一种项目投融资建设模式,近年来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中得到广泛应用,欧维姆投资该等项目公司,系以参与项目建设及实现产品销售为目的,具有业务实质,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4)汉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汉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盛控股”)是由中地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山推工程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瑞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公司及个人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汉盛控股依托投资股东的资金和产品资源,在全球25个国家或地区设立分公司和驻外机构,在非洲、中东地区和南美洲等地搭建了全球化的营销网络,开展工程机械设备、重型车辆等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和国际物流服务。公司对其的投资主要系以获取海外销售渠道、发展海外业务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5)武汉宝江冷弯型钢有限公司等江汉建机参股公司

  武汉宝江冷弯型钢有限公司、湖北建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武汉竹安工程设备管理有限公司、长沙行稳致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陕西德俊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厦门恒稳致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北喆安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子公司江汉建机的参股企业。2022年4月,公司完成对江汉建机的收购,其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其中,武汉宝江冷弯型钢有限公司、湖北建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金属材料加工;武汉竹安工程设备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德俊成建筑工程有限公湖北喆安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业务;长沙行稳致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投资平台用于持股江汉建机子公司湖南中安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实际上为少数股东股权;厦门恒稳致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投资平台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或投资业务,拟进行注销处理,现已启动相关注销工作。

  上述公司主要系江汉建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原料、拓宽业务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且除对武汉竹安工程设备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金额超过2,000.00万元外,江汉建机对其他主体的投资金额均较小,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除上述公司外,湖北鹏安致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河南安稳致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江西竹安工程设备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祥鹏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厦门安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均系江汉建机参股但尚无实际出资的公司,不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此外,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综上所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相关的科目余额均系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投资所产生,占比较小,不存在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二)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203,418.23万元、2,535,332.19万元、2,429,094.85万元与2,672,172.2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比较大。公司报告期内总负债规模的变动主要受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以及融资方式的影响。

  1、流动负债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市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构成。公司主要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信用借款及未到期票据贴现,保证借款主要由公司为体内子公司或子公司间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0年年末,短期借款上升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融资租赁销售占比提高导致融资需求增加。2022年6月末,因江汉建机并表及融资需求增加等因素影响,短期借款有所增加。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213,991.21万元、359,674.45万元、449,264.47万元及450,839.90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1%、14.19%、18.50%和16.87%。应付票据系公司用于支付原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采购款而开具的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且部分主要原材料处于价格上涨周期,导致公司采购规模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29,053.51万元、544,433.24万元、545,174.27万元及522,897.08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47%、21.47%、22.44%和19.57%。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的采购款,其金额逐期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且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处于上涨周期,采购规模随着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加所致。

  (4)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32,095.24万元、7,871.72万元、3,447.26万元及4,301.37万元。2019年预收款项主要由公司预收客户的定金和货款构成,2020年后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将预收客户货款重分类至合同负债科目进行核算,因此2020年后预收款项科目内仅为公司预收客户定金等尚未明确合同履约义务的款项。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0.00万元、30,695.49万元、40,728.86万元及50,218.86万元,公司合同负债为预收客户的货款。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29,241.70万元、38,988.71万元、37,644.49万元和27,582.8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8%、1.76%、1.99%和1.22%。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主要为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通常为报告期各期末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总额及计提的年度奖金。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0,577.02万元、27,841.37万元、15,356.38万元和15,135.54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较小,分别为0.48%、1.10%、0.63%和0.57%。应交税费主要由应交增值税以及应交企业所得税构成,2020年应交税费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利润规模上升,企业所得税有所增加。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中主要为应付往来款、应付股利及预提费用构成。2020年公司预提费用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由于公司当年营收规模有所增加,预提费用中的销售折扣与折让同步增长所致。2022年6月末,公司应付股利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2021年度分红款于期末尚未支付所致。(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主要系中恒租赁发行的中银证券-中恒国际租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的金额分别为2,948.68万元、41,320.64万元、4,406.63万元和48,728.22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较小,分别为0.13%、1.63%、0.18%和1.82%。

  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应付债券、待转销项税额及已背书未到期的应付商业承兑汇票构成。2020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同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当期中恒租赁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1级A及资产支持证券-优先A1级B计入了短期应付债券所致;2022年6月末其他流动负债金额较2021年度相比增幅较大,主要系当期中恒租赁发行第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优先A1级计入了短期应付债券所致。

  2、非流动负债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及预计负债构成。公司主要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长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和信用借款,保证借款主要由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0年以来,长期借款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偿还了部分长期借款所致。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债券分别为0.00万元、24,737.87万元、22,408.59万元和19,090.63万元,占公司同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0.98%、0.92%和0.71%,为报告期内中恒租赁发行且在各期末尚未偿还的长期资产支持证券和公司发行且在各期末尚未偿还的长期公司债券。

  (3)租赁负债

  2021年度,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了租赁负债,该科目主要核算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2021年12月31日及2022年6月30日,公司租赁负债金额分别为9,231.73万元及9,147.49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38%及0.34%。

  (4)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应付款分别为40,016.36万元、112,677.30万元、72,957.65万元和73,283.19万元,占公司同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82%、4.44%、3.00%和2.74%,主要由公司应付集团款项、保证金及应付融资租赁款等构成。

  (5)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2,046.05万元、10,565.39万元、10,549.31万元和10,056.53万元,占公司同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55%、0.42%、0.43%和0.38%,主要由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及辞退福利构成。

  (6)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计负债分别为66,975.01万元、81,566.22万元、83,528.74万元和78,251.76万元,占公司同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4%、3.22%、3.44%和2.93%,公司预计负债主要是公司销售产品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有所上升。

  (7)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递延收益主要是因技改建设、技术研发、搬迁及日常经营收到的政府补助,2021年年末,公司收到的经营性补充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收到的与技改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有所增加。

  (8)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1,526.38万元、1,835.68万元、2,317.67万元和4,741.54万元,占公司同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7%、0.07%、0.10%和0.18%,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是由合并收购子公司资产评估增值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构成的。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49倍、1.33倍、1.52倍和1.3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09倍、0.97倍、1.04倍和1.02倍,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20%、53.17%、41.36%和43.87%,合并层面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65%、61.82%、60.08%和61.22%。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趋势比较平稳,没有出现低于1倍的情况,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处于相对合理水平。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总体也保持稳定。2021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主要是2021年公司完成吸收合并柳工有限,总资产及净资产均因此有较大幅度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7.01倍、8.00倍、6.60倍和6.42倍,公司的息税前利润能够较好地覆盖公司的利息支出,付息能力较强。

  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较为健康的水平,资产负债率正常,息税前利润能够覆盖每年的利息支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2、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处于中间水平且与可比公司均值水平接近,处于正常合理水平;公司速动比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流动资产中存货所占比例较大;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近,不存在较大差异。总的来看,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均处于正常合理的水平,公司资产负债率合理、盈利能力较强、银行信用良好,总体偿债能力较好。

  (四)运营效率分析

  1、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经营效率指标如下:

  ■

  注:2022年1-6月存货周转率与应收账款周转率已年化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2次/年、4.01次/年、4.13次/年和3.38次/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68次/年、2.84次/年、2.79次/年和2.71次/年。报告期内,公司的营运能力处于合理水平,是公司运营状况的真实反映。

  2022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半年国内市场需求下滑明显,导致公司的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同时2022年1-6月新增销售对应的应收账款尚未全面回款,导致2022年6月末应收账款较2021年末相比有所增加。

  2022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对应所结转的成本也有所下降,同时期末存货金额较2021年末有所上涨所致。

  2、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

  注:2022年1-6月存货周转率与应收账款周转率已年化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具有较好的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近年海外销售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综合考虑运输时间较长及国内春节假期等因素,面对一季度的销售旺季,需要比境内业务更早进行生产以保障海外客户的及时供货,因此一般会在年底进行提前备货以应对海外客户的需求。除提前备货外因素外,一般而言,存货周转率与公司收入规模相关,收入规模的增长会带来一定程度的规模效应、行业地位,单位收入或成本所需的备货量会有所下降,从而体现为存货周转率提高,公司目前的收入规模较三一重工、徐工机械及中联重科仍有一定差距,因此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具体的盈利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71,958.85万元、2,597,937.28万元、2,870,072.95万元和1,376,668.23万元,2020年与2021年分别同比增长19.61%与10.48%,2022年1-6月同比下降17.97%;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2,149.90万元、144,036.73万元、99,531.28万元和47,944.02万元,2020年同比增长41.01%,2021年同比下降30.90%,2022年1-6月同比下降约45.71%。2021年与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受电力紧张、原材料价格上涨、物流不足、全球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所致。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171,958.85万元、2,597,937.28万元、2,870,072.95万元及1,376,668.2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8.70%、98.51%、98.33%及98.34%,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土石方机械、其他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等、预应力产品与融资租赁业务等四大业务板块构成。土石方机械业务主要包括装载机、挖掘机、平地机、滑移装载机、两头忙、推土机、旋挖钻、抓斗等产品的销售业务;其他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等主要包括除土石方机械分部外的叉车、路面机械、矿山机械、建筑机械、农用机械等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的销售业务; 预应力产品业务主要包括OVM预应力锚固体系产品、预应力及特种桥梁施工设备、工程缆索、减隔震产品(工程橡胶支座、阻尼器)、桥梁伸缩缝等产品的销售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为公司向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所产生的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土石方机械、其他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等业务占比较高,上述两项业务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合计均在90%左右。

  2019年度、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结构相对稳定;2021年度,公司土石方机械业务收入占比有所下降、其他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等业务占比有所提升,主要系当期其他工程机械销售规模同比显著增加所致;2022年1-6月,公司预应力产品收入占比有所增加,主要系当期公司预应力产品收入基本保持稳定、同比下滑幅度相对较小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内销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769,221.67万元、2,198,785.28万元、2,223,710.43万元和942,112.61万元,2019年-2021年,公司各期销售占比稳定保持在75%以上。2022年1-6月,由于国内销售收入规模同比有所下降,境外销售规模同比显著增加,公司外销收入占比有所增长。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中,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9.25%、98.92%、98.89%与98.56%,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匹配。2、主营业务成本按类别划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随着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同步变动,土石方机械及其他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等两项业务成本占比合计均在90%以上。

  (二)利润的主要来源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各期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26%、97.15%和98.15%和97.40%。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结构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毛利主要来源于土石方机械,其对各期毛利额的贡献比重分别为58.12%、59.21%、59.23%和6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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