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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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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3-0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吴迪、徐朋业、李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现将《警示函》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经查明,2022年9月14日,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收到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传票,原告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就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偿还货款1.92亿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你公司未及时就上述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迟至2023年1月31日在《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中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吴迪、总经理徐朋业、董事会秘书李志应当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吴迪、徐朋业、李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对《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全面梳理、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持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并将按照上述《警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辽宁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3-0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票退市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现就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号),预计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发布业绩预告的同时,对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进行了首次提示,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号)。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在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后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次风险提示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

  三、其他

  公司2022年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23年4月25日。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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