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购买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经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6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30,000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1年9月、2022年3月及2023年1月进行部分赎回,相关事项详见2021年4月29日、6月4日、9月24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2022年3月18日、3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授权管理层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和《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2023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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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2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27,330.05万元(其中南方收益宝B余额为18,510.76万元,鹏华金元宝余额为8,819.29万元)。
三、备查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确认单。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