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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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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防范金融诈骗的公告

  近日,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现有不法分子假冒本公司的名义,捏造并发布本公司开展清退等不实信息,并以加入QQ群进行“清退回款”等名义实施诈骗,严重损害了本公司的声誉和投资人合法权益。为保护投资人财产不受损失,本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提高对不法行为的识别能力,保护自身财产的安全:

  一、本公司的法定名称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

  本公司官方信息如下:

  全国统一客服号:400-888-5566,8621-3883-4788

  官方网站地址: www.bocim.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bocfund,并由“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证为帐号主体,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中银基金”并选择关注

  官方APP客户端:请在各大主流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中银基金”下载安装,开发者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您可以通过上述渠道查询公司旗下各产品信息及合法销售机构。 您可以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了解本公司开办的各项业务。

  二、本公司严格依法合规地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从未授权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销售产品。相关虚假APP、网站/微信及其运营机构或个人与本公司、中国银行均无任何控制、关联、委托代理或合作等关系。请投资者务必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非法机构、个人所发布的不法诈骗信息,更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或盲目支付任何可疑费用。

  三、对于仿冒本公司名义、损害本公司名誉、欺骗投资者的非法行为,本公司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资者如发现上述仿冒情况或类似异常情况,请直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8621-3883-4788进行核实、举报。

  最后,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明辨真伪,谨防受骗上当,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国金证券将于2023年3月22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国金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益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益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益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益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益利混合

  基金代码:A类:002616、C类:00261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4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3月2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3年4月4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

  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中银优选混合A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1352元,中银优选混合C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0.1292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或转入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或转出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场外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持有场外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3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中登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3年3月23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23年3月22日至3月24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6、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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