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锦绣申江39号楼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80228498

  传真:021-80221988-2498

  电子邮箱:ir@mwclg.com

  邮编:201206

  联系人:石旭 饶颖颖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038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250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7.57元/股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三)2019年11月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3日,共10天。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19年11月26日,公司公告了《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133)。

  (四)2019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19年12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136)。

  (五)2019年12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2月2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52名激励对象授予2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4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0年1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由于在授予日后的协议签署、资金缴纳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20万股,公司最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6.30万股,实际授予对象为51人。

  (七)2020年12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共计51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共计565,7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7%。

  (八)2021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九)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5月13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十)2022年9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9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十一)2023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原因及数量

  根据《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股进行回购注销。

  2、价格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54,736,98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64,484,43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64,464,6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9元(含税)。由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均已派发给激励对象,因此派息相关的回购价格由18.41元/股调整为17.57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于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57元/股。

  3、资金总额与来源

  本次回购金额共计人民币21,962.5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384,686股减少至164,383,436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全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039

  转债代码:113658          转债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披露的《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以17.57元/股的价格回购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0股。回购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4,384,686股减少至164,383,436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地由164,384,686元减少至164,383,436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2777弄39号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5月5日(9: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石旭、饶颖颖

  4、联系电话:021-80228498

  5、联系邮箱:ir@mwclg.com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032

  转债代码:113658    证券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上海分所于2004年成立,负责人为胡建军,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恒丰路600号(1-5)幢2001-8室,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天职国际具有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人员18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海龙,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雯敏,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30.00万元(含税),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增加了38.00万元,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规模扩大所致,天职国际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授权董事会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2023年度具体报酬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拟向其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0.00万元(含税)及内控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30.00万元(含税)。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证书,报告期内恪尽职守,遵循相关审计准则,做到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13658  证券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2023年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担保时间范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尚须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正式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其中,用于项目投标、合同履约的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用于办理授信业务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6.9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60亿元。

  1、担保情形包括: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相互间提供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2、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及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金额以日后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担保情况

  预计对被担保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以在预计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以下财务数据均为2022年年报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1、上海密尔克卫化工储存有限公司

  ■

  2、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3、上海慎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4、上海鼎铭秀博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

  ■

  5、上海静初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6、上海振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7、密尔克卫迈达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8、镇江宝华物流有限公司

  ■

  9、上海密尔克卫慎则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10、江苏马龙国华工贸有限公司

  ■

  11、张家港密尔克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张家港保税区巴士物流有限公司

  ■

  13、大正信(张家港)物流有限公司

  ■

  14、上海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15、上海零星危险化学品物流有限公司

  ■

  16、南京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17、密尔克卫(烟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8、青岛密尔克卫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

  19、天津市东旭物流有限公司

  ■

  20、四川密尔克卫雄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1、密尔克卫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22、南京久帝化工有限公司

  ■

  23、上海临港特种物流有限公司

  ■

  24、MILKYWAY INTERNATIONAL CHEMICAL SUPPLY CHAIN PTE.LTD

  ■

  25、MILKYWAY SHIPPING PTE.LTD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内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等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335,369.37万元,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88.5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13658  证券简称:密卫转债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规定。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进行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

  2023年3月21日,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5号、准则解释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该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及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此次施行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8-4号《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自2022年1月1日采用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自2022年11月30日采用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自2022年11月3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六、备查文件

  (一)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2188-4号《关于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