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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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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54,658,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经营概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优秀的中国能源服务商,以“能源+科技+X”为发展方向,在当前国家能源结构向多元化转变的背景下,通过积极推进能源业务、科技创新以及其他延伸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用户提供了更多元的用能选择。公司在深耕天然气供应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石油化工产品、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等能源服务,并持续开展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氢能装备制造研发、管道检测、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等科技技术攻关。公司还探索其他业务布局,积极开拓燃气服务、储气调峰项目、延伸项目等业务,努力推进绿色低碳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23亿元,同比增长39.85%;其中,能源业务板块营业收入184.1亿元,同比增长41.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亿元,同比增长10.18%;基本每股收益0.66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53%。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深挖工商业客户用气需求,实现天然气供应量43.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天然气业务,不断推进石油化工产品、光伏等其他能源领域的布局,实现了其他能源供应板块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

  (1)能源板块

  1)天然气

  报告期内,公司稳中求进开拓燃气业务,在佛山市内,公司拥有统一接收所有进入佛山市地域范围内管道天然气,拥有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和顺德区的管道燃气独家特许经营权;在佛山市以外地区,公司分别获得了南雄市(不含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南雄燃气发电项目”的供气)、肇庆市高要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内规划区域、恩平市(沙湖镇和横陂镇除外)、河北省武强县行政管辖区(城区除外)、肇庆市广宁县古水太和工业园区、湖南省浏阳市东南片区、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在拥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地区内,向下游用户销售天然气,满足居民生活及采暖、工业、商业、发电、交通运输和分布式能源等多个领域的用气需求。

  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气能力,2022年公司持续推进天然气管网和门站建设,1月,恩平市天然气门站成功通气;7月,新城门站通气投产,提高了佛山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的供应及调度能力。此外,公司持续构建多元化气源结构,牢固资源保障体系,目前形成以国内资源供应为主,国外资源供应作为有效补充的气源供应格局。公司积极与国内外供应商探索中长期合作,目前已与中石油、中海油气电、中石化等国内上游燃气供应企业以及碧辟(中国)、切尼尔能源、中化新加坡等国际供应商签订天然气采购合同,通过丰富气源结构,有效提升公司应对市场资源波动时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同时公司与周边区域城市燃气公司强化在资源调配,互供互保,应急调峰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保障公司供气安全。

  2)石油化工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元亨仓储作为大型石化仓储基地的优势,开展以成品油、燃料油、生物柴油、甲醇及其他化工品等石化产品为主的仓储业务;公司依托元亨仓储的设施条件,推进成品油、甲醇等能源产品的贸易业务。此外,公司还通过设施改造,完成了一期5万方的沥青储罐改造工作。元亨仓储在2022年2月获得了广州市商务局颁发的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企业牌照,已逐步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船燃油加注业务,并作为仓储基地为多家央企、国企提供仓储保税物流服务。

  3)氢能

  公司成功构建了以制氢加氢一体化站为“母站”、常规加氢站为“子站”联合运营的“母子站”模式。公司现已建成南庄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及顺风加氢站,并新建成第二座站内天然气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供应站—明城站,报告期内合计提供的加氢服务超过2万车次,加氢量超过22万公斤。其中,明城站站内天然气制氢加氢设计规模为1,500公斤/日,并设计有光伏耦合电解水制氢、加氢、加气、充电等功能,可满足公交车125车次或物流车250车次的加氢需求,该站分两期建设,已投入运行的一期工程制氢能力为500公斤/日。

  4)热能

  公司深耕燃气经营区域内的热能市场,针对医疗、养老、学校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用能需求,制定精准科学的节能措施,包括天然气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单体锅炉(节能改造)以及建筑生活热水等热力供应服务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向客户供应蒸汽145.89万吨、供热136.45万吉焦。公司拟投资建设的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项目(2×120MW)已正式动工,项目主要供应热力和电力。该项目将为三水水都园区提供更为清洁稳定的能源供给和电力供应。

  5)光伏及储能

  公司依托燃气业务经营区域优势,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发展,与高耗能企业达成光伏能源合作,实现合作共赢。报告期内,新投资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8个,装机容量约10.87MW,累计持有光伏项目30余个,装机容量超过31MW,累计发电量超过3000 万kWh。

  在储能节能业务方面,公司紧密关注政府关于支持储能发电行业有序发展的产业政策,以所经营区域燃气客户为切入点,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冷、热、电等能源供应服务及节能管理,实现能源高效利用、节约能源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储能项目累计向客户供应电能60.7万kWh、冷能54.3万kWh。

  (2)科技板块

  1)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

  报告期内,公司已组建以十余名博士为核心的SOFC专业研发团队,研发团队研究人员30余人。公司与国内知名SOFC电堆头部企业及境外知名设计公司合作共同推进SOFC系统样机开发。目前,合作各方正在开展50kW SOFC系统详细设计及核心部件选型。此外,公司联合国内SOFC电堆头部企业、清华大学等单位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以及国家能源高温燃料电池研发中心项目,如项目获批,公司将在“十四五”期间承担并完成合计1兆瓦的SOFC热电联供系统研发及示范应用,助力SOFC产业进一步发展。

  2)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

  为助力陶瓷、纺织染整等高耗能行业企业节能降碳,公司将进一步推动与陶瓷行业头部企业的深度战略合作,开展陶瓷行业的低碳研究、余热回收技术、创新燃烧技术、智能云控节能减碳等技术的研究攻关和推广应用,并研究高效节能的陶瓷热工节能装备制造。目前,公司已完成数字化燃烧控制系统的研发,并在陶瓷厂完成安装,节能率高达13.59%;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优质陶瓷厂商签订了数字化燃烧控制系统安装合同,公司自主研发的低碳数字化燃烧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此外,公司开展陶瓷原料原矿生产供应链相关工艺及半成品、成品标准化体系研究,以低碳制粉装备为切入点,改进现有行业湿法制粉工艺,切入陶瓷原料制备装备领域。

  3)管道检测

  公司以管道安全运营为切入点,通过“核心产品+检测服务”的模式,对管道内外腐蚀状况、几何形状、剩余强度与剩余寿命、风险状况评价,提供包括管道内检测、外检测、安全评估、完整性管理在内的一揽子检测技术服务。目前,已成功自主研发出自供电智能阴保桩、自动力式管道三维内检测器、牵拉式管道三维内检测器等关键设备,可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加强核心管道数据资料的保密性。

  4)氢能装备制造研发

  公司充分发挥佛山作为广东省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牵头城市的先发优势,推动氢能高端装备国产化,250Nm3/h 撬装天然气制氢设备是公司与中海油气电集团、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自成立三方研发联合体以来第一个落地实施的项目,现已率先在明城综合能源供应站一期成功应用。目前,三方联合体研发的500Nm3/h橇装天然气制氢设备正处于研发关键阶段,目前已完成关键设计方案。新型高性能设备的研发将丰富示范城市群氢能供给体系,扩展氢气来源和渠道,因地制宜灵活选择制氢方式,满足示范城市群内用氢需求。

  同时公司采取互补共进的发展策略,向“隔膜式压缩机”与“液驱压缩机”两种主流技术方向发展。公司佛燃天高隔膜压缩机制造基地已于2022年年初落成投产,报告期内,隔膜压缩机业务订单总量超150台,销售合同总额超6500万元。产品研发方面,公司联合西安交通大学共同研发2000m3/h超大排量高转速隔膜压缩机项目,并在250MPa隔膜压缩机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排气压力已达230MPa,排量、温度等其它参数均已达标。

  在液驱压缩机方面,公司参股公司康普锐斯开展液驱压缩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目前,康普锐斯聚焦的70MPa加氢站用液驱式氢气压缩机(90MPa液驱活塞氢气压缩机)研发及应用项目,已完成了工程样机的开发及整机组装、系统及性能测试评价等工作。

  (3)其他业务

  1)燃气服务业务

  燃气服务业务涵盖工程建设、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方面,主要为管道天然气等能源业务提供配套和支持。公司子公司华禅能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报告期内,成功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房屋建筑监理乙级资质,业务范围从城镇燃气设计拓展至市政及房屋建筑监理。公司子公司华燃能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压力管道GB1、GB2、GC2安装资质,业务范围从承接城市燃气工程向城市燃气工程、热能工程、工业管道工程和其他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多方面发展,为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管道燃气用户提供燃气管网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服务,并积极配合公司热能、氢能等新能源业务延伸,参与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新成立佛山市华睿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一批注册造价工程师及骨干人员组成专业队伍,承接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燃气服务业务类型。

  2)储气调峰业务

  公司分别拥有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1%股权和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2.5%股权,取得了良好的LNG接收站项目投资收益,并通过签署接收站使用协议,获取LNG气化加工权益。2021年珠海金湾LNG接收站二期扩建项目获批建设,预计2024年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进口气加工权益。

  3)延伸业务

  公司积极推动延伸业务的多元化发展,打造集燃气安全服务、燃气炉具、民生商品服务、社区新零售等业务为一体的社区商业综合平台,在佛山市禅城区、顺德区及三水区落地“时刻+”线下健康生活体验馆,搭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服务生态。

  2.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目前的业绩主要来源于燃气供应业务。公司业绩的增长主要受天然气供应能力、气源成本、市场开拓、政府政策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未来将继续围绕燃气供应业务展开精细化运作,在巩固和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发工商业用户,稳健地推动燃气项目的发展。公司的业绩增长还来自于热能、光伏等其他能源业务、燃气服务、储气调峰及其他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围绕客户的综合用能需求,开展石油化工产品、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等能源业务。此外,公司还将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在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氢能装备制造研发、管道检测、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等方面进行研发及规划,以及稳步推进燃气服务、储气调峰项目、延伸业务的投资与建设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2022年7月20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21佛燃能源MTN003”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对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21佛燃能源MTN003”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信用评级委员会评定,此次跟踪评级维持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21佛燃能源MTN003”信用等级为AA+。

  2、2022年7月28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对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19佛山燃气MTN001”“20佛山燃气MTN001”“20佛燃能源GN001”和“21佛燃能源MTN001”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5号中惠璧珑湾自编12栋2514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290人,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59人。

  2022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未经审计)总额为人民币10,254.0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7,227.1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624.6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末,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19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2,24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底,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52.2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纪律处分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安霞,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0年5月1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年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庆功,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0年。2018年3月27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22年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的年度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皓淳,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3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2023年度的审计业务费用情况如下: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预计费用166万(含税),与上年度持平,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含税),与上年度持平;如有其它专项审计另计费用。本期审计服务的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如公司因业务发展,审计范围扩大,公司可根据增加的审计工作量相应增加审计费用。

  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义务。审计委员会在查阅了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是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机构。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谨慎客观、勤勉尽责,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此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5.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21号)核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更名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9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640,000.00元,扣除当时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8,725,192.45元后,实际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731,914,807.55元,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17,032,57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14,882,235.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11月1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46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36,719,442.98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募集主体,也是收购元亨仓储40%股权项目实施主体;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南海西樵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佛山市三水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肇庆佛燃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高要市管道天然气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将拟使用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供子公司实施对应项目。

  三、截至2022年末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881,965.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77号)。上述款项已于2018年3月9日置换完成。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9月8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其进行结项;会议同意公司结合工程建设需求及实际经营情况,对“高明沧江工业园天然气专线工程项目”进行终止;并同意公司将上述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节余资金36,498,095.20元(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上述结项及终止的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本年实际已转出36,446,949.17元。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36,719,442.98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2022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中高压管网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建设项目均为公司运营的现有高压管网系统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的改建、扩建和完善,目的是增加公司天然气管网的区域覆盖范围,提升公司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与现有高压管网和中压管网并网运行,因此日常发生的费用、产生的收入无法直接在原项目与改建、扩建和完善后的项目间直接进行区分,公司按照项目整体进行核算。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3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附表一: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1.41%,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注2:芦苞至大塘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及西樵至白坭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为公司运营的现有高压管网系统和城市天然气中压管网的改建、扩建和完善,目的是增加公司天然气管网的区域覆盖范围,提升公司管道天然气供气能力,项目建成后与现有管网并网运行,用于向子公司供气,其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水南至禄步(萨米特陶瓷)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项目还未完工,因此还未开始用气而未产生效益。

  注4:计算方法为:按照新增用户年销售额占相应公司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将该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非正常经营性损益后的余额作为募投项目实现效益。

  注5: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对应的2022年实际效益为广东元亨仓储有限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12,902.36万元。

  注6: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因此无调整后投资总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5:“佛山市三水区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1.41%,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注6:计算方法为:按照新增用户年销售额占相应公司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将该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非正常经营性损益后的余额作为募投项目实现效益。

  注7: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40%股权项目对应的2022年实际效益为广东元亨仓储有限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12,902.36万元。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7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对资产负债表日2022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拟计提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985.60万元,信用减值准备2,403.81万元,共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8.91%,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金额10,416.44万元,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10,416.44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一)计提存货跌价减值损失的具体事项和原因

  2022年12月底受正常的市场波动影响,年末公司成品油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771.92万元。

  (二)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具体事项和原因

  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并购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股权所形成的含商誉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3]第010065号),以2022年12月31日为商誉减值测试基准日,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回收金额小于资产组可辨认账面价值和商誉的账面价值计提减值6,213.68万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事项和原因

  2022年以来,受宏观环境因素影响,个别房地产商出现资金紧缺、项目停建等情形,2022年末公司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分别采用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696.40万元,同时冲回其他应收款已计提坏账准备292.59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一)计提存货跌价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鉴于上述事项影响,根据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公司2022年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389.41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416.44万元,减少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金额10,416.44万元。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决策程序合法,因此,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为标的的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在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90,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48,000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最高资金占用规模(包括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预留的保证金等)最高不超过64,800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64,80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在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公司在开展国际业务和外币贷款过程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但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系统性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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