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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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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并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的经营状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等因素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自身的资源配置等因素,审慎预测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9日,公司总股本234,751,6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8,555,434.00股后的股本226,196,166.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549,041.5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关联董事包秀银、张东、郑晓远、包秀春、耿洪斌、崔荣华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以土地及房地产抵押、应收款质押、票据质押、信用等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授权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解决其融资问题,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未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绩效,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相关制度文件予以修订。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程序,拟选举董事张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具体情况,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具体情况,对《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投票结果:同意9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以通讯会议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金建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投资、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行职责及经营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审议流程符合《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系公司根据其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后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系公司在总结2022年度总体运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对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作出的审慎预测。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2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关联监事金建中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他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解决其融资问题,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薪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投票结果:同意3名,反对0名,弃权0名。全体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

  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些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对于本议案分别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委员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不超过1,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向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购买燃料动力和租赁房屋的交易金额,已经在《南亚新材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合并预计,预计总交易金额为420.00万元。

  注2:“其他”系公司向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设备、公司为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代垫水费,均为偶发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分别为13.85万元和2.85万元,合计为16.70万元,因整体金额较小,2022年初未进行预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包秀银

  注册资金: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9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陈翔公路699号1幢301室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秀银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器开关、互感器、绝缘材料的加工、制造、批售,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自有房屋租赁。(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南亚集团总资产:22,740.21万元,净资产:17,081.34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469.87万元;净利润3,596.66万元。

  关联关系: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53.69%的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南亚集团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2、公司名称:浙江银鹰开关厂

  性质:股份合作制

  法定代表人:包秀春

  注册资金:1,018.00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5月23日

  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东风工业区奋进路26号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包秀银

  经营范围: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展开自主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浙江银鹰总资产:2,263.34万元,净资产:1,554.2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118.13万元;净利润41.4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浙江银鹰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同类业务的经营特点,上述关联交易持续、经常性发生,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2、关联交易定价依据采购商品和销售商品市场价确定,其它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公允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从事覆铜箔板及粘结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因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系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南亚新材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5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60元,共计募集资金191,03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718.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80,317.7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9.7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8,607.9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川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江西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2日、2021年3月2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东莞南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作为公司研发能力建设,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年产15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建设项目” 的部分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

  (二)“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将募投资金项目之一的“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部分内容做了如下调整变更:

  1. 变更前

  ■

  2.变更后

  ■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

  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扩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7,97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公司增资以实施年产1000万平方米5G通讯等领域用高频高速电子电路基材扩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

  (四) “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变更

  根据公司2022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结合目前研发中心改造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对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项目进度调整主要由于覆铜板行业及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研发项目质量,研发中心场地规划、实验室布局、设备购置等内容均需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及设备厂商等进行反复论证与优化调整,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同时自2022年上半年以来,该项目场地建设和设备采购进度有所放缓,导致项目整体进展滞后。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南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南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1,148.05万元,系公司将超募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差异36.42万元,系公司将超募资金账户销户前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一次性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该公司系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西南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1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江南亚的经营发展需要,解决其融资问题,公司计划为江西南亚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内的融资、资产池、以及其他借款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00,000万元。该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在总额度内办理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226号

  3、法定代表人:张东

  4、注册资本:23,33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各类覆铜板及粘接片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技术开发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否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解决其融资问题,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江西南亚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南亚进行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该议案批准后,经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200,000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40.91%,全部为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8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相关制度文件予以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3月修订)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9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并进行资格审核,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推选公司董事张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个人简历

  195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3年8月至1990年8月任长征电器八厂设计科科长;1990年8月至1992年2月任国际层压板材有限公司设备主管;1992年2月至1998年2月任华立达覆铜箔板有限公司经理,1998年2月至2000年4月任江阴确利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经理。2000年4月至2022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及江西南亚董事长。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0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两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28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定期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修订前后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南亚”)于2022年12月14日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江西南亚2022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由于江西南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由2021年的25%变更为2022年的15%,导致江西南亚重新计量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形成对损益的一次性调整金额为-1,625.44万元。

  在前次业绩预告中,公司认为江西南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中“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的事项,故将-1,625.44万元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随着2022年年报审计的深入,公司认为江西南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应属于因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变化导致其资质认定发生变化的,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损益进行的一次性调整-1,625.44万元,计入经常性损益更为谨慎。

  因此,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相应减少1,625.44万元。

  三、其他说明

  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以及相关机构沟通,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4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亚新材料科技(江西)有限公司、南亚新材料技术(东莞)有限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21日止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6,569.55万元。

  二、政府补助的类型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6,569.55万元政府补助,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3,891.14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2,678.41万元。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处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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