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和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23-02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和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36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并逐项落实,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和募集说明书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并更新相关申报文件,现予以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和《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将更新后的相关申报文件报送深交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