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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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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

  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凯”)及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本”)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69,41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9.796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披露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沃格光电股份不超过沃格光电股份总数的7.6452%(即13,292,157股)。

  2023年2月28日,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02%。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1%暨累计减持达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023年3月8日,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4,803,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8061%,本次减持计划数量过半,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 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023年3月17日,公司收到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因资金需求,于2023年3月16日-3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同时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等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减持后,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99,11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1609%。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等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凯”)及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本”)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559,11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999995%。本次权益变动后,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99,119股,占公司总股本2.1609%。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 以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的《关于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合计减持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因资金需求,于2023年3月16日和3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注2: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1%暨累计减持达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 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3、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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