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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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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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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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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本次为华发集团提供反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截至2023年3月19日,公司累计为华发集团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140.43亿元(截至目前,公司无单独为华发集团提供担保的情形,均为就华发集团为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系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3年3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2.45亿元。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已经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控股股东华发集团拟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本数,下同),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在具体融资业务及担保发生时,公司按不超过融资金额的0.3%/年向华发集团支付担保费。公司将根据各类融资业务的具体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为华发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融资业务实际情况具体办理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等相关事宜。上述担保、反担保事项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次交易涉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3、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4、成立日期:1986年05月14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111,978.97万元

  6、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6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7,742,333万元,负债总额为42,710,513万元,净资产为15,031,82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17,586万元,净利润396,533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64,573,463万元,负债总额为47,536,497万元,净资产为17,036,966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605,588万元,净利润403,767万元。

  (二)关联关系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的能力。本次反担保是就控股股东为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被担保人有着良好的经营状况,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23年3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2.45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68.54%,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85.67亿元。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背景概述

  合作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股东提供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项目开发过程中,在充分预留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对于项目暂时闲置的盈余资金,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股东可临时调用。

  上述向合作项目提供股东借款以及合作项目股东临时调用项目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为持续解决合作项目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效盘活闲置盈余资金,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增强股东回报,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4票赞同,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截至2022年末,因共同投资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下同)以及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合计为388.71亿元。公司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2022年末财务资助余额的基础上,因同类业务净增加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前述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局提请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净增加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上述每一笔财务资助的具体事项(含利率、期限、金额等)。上述财务资助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上述财务资助,应满足以下使用条件:

  1、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提供财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资助对象系为合作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3)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4)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5)风险防范措施

  ①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或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保证;

  ②公司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运作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确保资金可收回。

  2、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的其他股东方临时调用闲置盈余资金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作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2)调用盈余资金的其他股东,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 70%;

  (3)风险防范措施

  ①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需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②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

  ③如项目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应该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如任一方股东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归还闲置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需按照合作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项目公司及守约股东的相应损失。

  ④公司密切关注合作项目其他股东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情况,积极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可收回。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与其他股东方调用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盈余资金,是在相关项目运营平稳、销售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的临时调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项目由公司进行控制并由公司主要负责运营和管理,相关风险可控。

  3、本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事项。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投资金额:额度为不超过10亿美元(含本数,下同)或等值币种。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台账。但相关外汇套期保值操作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经营风险、银行违约风险等。

  经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10亿美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授权期限为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有效规避公司外汇融资过程中形成的外汇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0亿美元,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范围

  1、交易品种

  (1)远期结售汇业务: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者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

  (2)掉期(含利率和为货币掉期等):通过利率或者货币掉期,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3)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产品: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通过期权组合可以达到与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样的实际效果。

  2、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均在三年以内(含三年)。

  3、交易对手与场所:大型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外资银行,交易场所为外汇交易中心系统或商业银行柜台市场。

  4、交易额度: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0亿美元,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10亿美元。

  5、币种: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涉及外币币种为美元或其他货币。

  6、流动性安排: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及公司实际发生的外汇债务的合理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匹配预期用汇时间。

  7、授权事项:公司董事局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前述授权内容具体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缴纳、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为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值波动风险。但是公司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结售汇汇率,不受汇率波动带来的影响,可有效对冲外汇风险。因此,通过外汇套期保值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

  2、经营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滞后于业务发展而造成经营风险。

  3、银行违约风险

  对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倒闭,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公司拟进行交易的银行主要包括大型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大型外资银行,违约风险可控。

  三、风险防控措施

  1、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及公司实际发生的外汇债务的合理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严格匹配预期用汇时间,严格保障资金流动性。

  2、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严禁超过公司正常业务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严格内部审批流程。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必须由实施主体根据情况提出申请,资金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上报公司经营班子审议通过方可操作。

  4、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台账。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统计,公司内部稽核室负责对交易流程、内容是否符合授权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经营班子汇报。

  四、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汇预测,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外汇套期保值行为。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审批程序,并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预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通过套期保值更为有效地规避公司外汇融资形成的外汇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套期保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风险防控机制,可有效控制交易风险。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核算处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0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2年度公司新增计提的相关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人民币84,049.83万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金额为人民币8,095.2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人民币75,954.54万元。

  1、应收账款

  根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2 年公司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51.86万元。

  2、其他应收款

  根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2年公司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043.43万元,其中本期计提6,121.17万元,本期转回77.74万元。

  3、存货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按照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末,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本公司对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2年度本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存货跌价准备新增计提金额为75,830.87万元,其中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38,246.55万元,开发产品计提跌价准备37,584.32万元。

  2022年末,公司的库存商品在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因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2年度本公司库存商品跌价准备新增计提123.67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新增计提的相关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合计为人民币84,049.83万元,将导致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84,049.83万元,净利润减少人民币63,037.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52,517.98万元。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局会议和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三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就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3、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8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李伟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10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

  至2023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议案7、议案13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5、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3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2、联系电话:0756-8282111

  3、传真:0756-8281000

  4、邮编:519030

  5、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 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年3月21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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