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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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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25                                                  公司简称:华发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申房地产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保交楼、稳民生”成为房地产政策调控围绕的工作重点,中央积极表态叠加提供资金支持,地方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多措并举促进项目交付。报告期内,房地产融资政策紧缩逐步放松,2022年年末,信贷、股权、债权的融资端“三箭齐发”以及“金融16条”等政策出台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拥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稳步推进合作开发等多种模式。公司主要开发产品为住宅、车库及商铺,主营业务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核心城市群,其中珠海为公司战略大本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杭州、成都、西安、重庆、苏州、郑州、沈阳、大连等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为公司战略发展城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8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应到14名,实到14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九、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2023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计划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不含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1,300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相关融资事项。上述融资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开展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公司董事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的额度内,决定并具体开展房地产直接投资(包括股权及债权方式,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取土地资源及开展后续项目开发经营等相关用途)及其他相关产业直接投资事项。同时授权董事局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前述投资总额20%的范围内调整总投资额。

  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发集团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并同意提呈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二十二、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十三、以十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7,816,542.7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42,024,706.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307,394,187.82元,扣除相关利润分配1,176,134,113.3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73,284,780.78元。公司拟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2,117,161,1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3,349,612.92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结合了公司持续性盈利能力、资金需求及未分配利润水平等因素,同时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持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能兼顾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慎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情况、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主要日常关联交易(不含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下同)预算金额为876,960,600元,实际发生金额为857,915,573元,实际发生额未超出2022年预计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的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0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47.82亿元,实际发生额未超出2022年预计金额。

  (三)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不超过250亿元,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人民币26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190.08亿元,贷款余额49.23亿元。

  (四)与其他关联方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珠海华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保函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下同),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函余额10.56亿元,累计担保费0.21亿元;预计向华金国际商业保理(珠海)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3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融资余额22.1亿元,累计利息1.3亿元;预计向华金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100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融资余额31.5亿元,累计利息1.99亿元。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对上述议案均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主要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3年度可能与华发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06,921,000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二)工程类日常关联交易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确保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结合公司2023年度房地产投资计划、项目开发建设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等形式与维业股份新产生合同总额约为100亿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饰装修类业务。对于通过招投标程序产生的业务其额度预计基于100%中标率假设,由于招标人在每项具体工程招标时需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并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因此维业股份虽然可以参与投标,但并不能保证一定中标。上述业务可能涉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相比较其他业务,其单笔合同金额较大;且由于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建筑装饰装修业务建设周期一般较长,因此上述合同的签订与当期会计处理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异。

  公司董事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前述100亿元的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依据招标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具体决定并处理与维业股份上述业务合同条款设置、签署及具体执行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拟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存款、贷款、申请授信额度等。具体如下:

  1、进行存款业务,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不超过250亿元,存款利率为0.35%~3.5%;

  2、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人民币260亿元,贷款利率为4.5%~6%。

  上述存款、贷款及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存款、贷款及授信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存款、贷款及授信的具体事项,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四)与其他关联方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

  1、向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下属公司(以下合称“华发投控”)申请保函额度、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150亿元。

  2、与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存款、贷款、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等。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不超过20亿元;申请贷款及融资授信额度人民币40亿元。

  上述存贷款、保函费率、融资利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相关额度可循环使用。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存贷款、保函、融资的具体事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以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财务公司、维业股份、华发投控为华发集团的子公司,公司与上述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方;公司部分董事在上述金融机构担任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

  (一)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0363258N

  2、法定代表人:李光宁

  3、成立日期:1986年05月14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111,978.97万元

  5、住所:珠海市拱北联安路9号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出租,轻工业品、黑金属等商品的出口和轻工业品、仪器仪表等商品的进口(具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4号文经营),保税仓储业务(按海关批准项目),转口贸易(按粤经贸进字[1993]256号文经营);建筑材料,五金,工艺美术品,服装,纺织品的批发、零售;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7,742,333万元,负债总额为42,710,513万元,净资产为15,031,82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317,586万元,净利润396,533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64,573,463万元,负债总额为47,536,497万元,净资产为17,036,966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605,588万元,净利润403,767万元。

  (二)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7788756XY

  2、法定代表人:许继莉

  3、成立日期:2013年9月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5、住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8号楼A区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华发集团为控股股东,直接持有30%股权。

  8、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总资产5,689,158万元,净资产689,67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66,652万元,净利润91,122万元。

  (三)深圳市维业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87527J

  2、法定代表人:张巍

  3、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8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805.67万元

  5、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以西、莲花路以南振业景洲大厦裙楼101

  6、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购销;建筑幕墙专项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自有物业的租赁和管理。

  7、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华发集团间接持有维业股份29.99%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07,100万元,负债总额为699,750万元,净资产为107,350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2,139万元,净利润10,55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078,401万元,负债总额为965,413万元,净资产为112,988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60,849万元,净利润5,590万元。

  (四)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052401412R

  2、法定代表人:谢伟

  3、成立日期:2012年7月31日

  4、注册资本:457,700万人民币

  5、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001

  6、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

  7、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华发集团、珠海华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华发投控集团57.74%、42.26%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042,805万元,负债总额为2,638,544万元,净资产为4,404,26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6,773万元,净利润167,450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7,743,995万元,净资产为4,917,674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8,348万元,净利润146,096万元。

  (五)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0094XE

  2、法定代表人:宗少俊

  3、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4、注册资本:604,268.7183万人民币

  5、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1346号

  6、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金融业务(具体按B0199H244040001号许可证经营)。

  7、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华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7%股权,华发投控合计持有23%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931,672.43万元,负债总额为25,801,409.19万元,净资产为2,130,263.2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9,928.48万元,净利润170,681.07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0,623,811.76万元,净资产为2,312,265.74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89,071.12万元,净利润174,795.65万元。

  (六)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4A803M

  2、法定代表人:兰亚东

  3、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

  4、注册资本:2,384,500,745元人民币

  5、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珠海横琴金融产业发展基地2号楼

  6、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7、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横琴人寿32.9%的股权,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珍珠红商贸有限公司、苏州环亚实业有限公司、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横琴人寿16.775%的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546,255.66万元,负债总额为2,362,661.58万元,净资产为183,594.0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6,285.79万元,净利润1,101.86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3,455,949.96万元,负债总额为3,277,491.30万元,净资产为178,458.66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97,058.78万元,净利润-6,143.01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采购与销售资产或商品、接受与提供劳务、收取和支付租金以及各类金融服务等,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业务及资金需求,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同类产品或服务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2、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及近一年的变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

  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

  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8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刘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邹吉丰,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3)本期签字会计师

  张庆瑞,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审计费用变动情况

  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596万(不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0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无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王跃堂、丁煌、高子程、谢刚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董事局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596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6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并授权经营班子根据具体审计工作量对费用进行调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营公司”)。

  ●在2022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的基础上,2023年度预计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800亿元,对联合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0亿元。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084.15亿元,其中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56.4亿元,对联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7.75亿元。为顺利推动2023年度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计划,公司拟在上述2022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800亿元,对联合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0亿元。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单位:亿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上述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子公司、联合营公司。担保范围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不含关联方)。上述担保包括以下情况: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6、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的担保。

  2023年度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附表。

  (二)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担保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公司及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要求被担保联合营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四)公司在联合营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五)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业务情况作出的预计,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局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确定具体被担保人(含授权期限内新增、新设)的实际担保额度、在同一类别被担保主体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3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风险可控,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持续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各级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风险可控,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2023年3月19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2.45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68.54%,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85.67亿元。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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