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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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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83                           公司简称:海油工程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4,421,35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共需派发现金约4.42亿元,占2022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的30.34%,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随着全球经济复苏,2022年以来,国际油价保持高位,国际油气公司盈利纷纷创历史最高水平,刺激了石油公司提升资本开支规模,油气工程建设需求的逐步恢复,根据IHS分析,2022年全球海上勘探开发支出增长率达19%,但是相比2014年高点,仍有相当差距。在全球能源行业加速转型、俄乌战争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国际油气工程公司面临的行业发展环境更为复杂,一是在“碳中和”压力下,国际油气公司对中长期油气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保持谨慎,纷纷向综合能源公司转型,对上游勘探开发的支出增长有限。二是国际地缘政治更加复杂多变,给海洋油气工程行业全球资源调配和施工组织带来新的挑战。三是国际海洋油气工程市场在行业复苏过程中竞争更为激烈。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化石能源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仍是主导能源,机构普遍预测在2030年之前国内油气消费增速仍将保持提升。国务院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在中国油气对外依存度日益攀升的背景下,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保障我国能源供应安全仍是油气行业上游企业最重要的任务。中国海油作为公司在中国的最主要客户持续开展增储上产“七年行动计划”并且明确了到2025年乃至2030年的油气增产目标,为公司业务发展带来良好机遇。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中国惟一一家集海洋石油、天然气开发工程和液化天然气工程于一体的大型工程总承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为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提供设计、陆地制造和海上安装、调试、维修等专业工程和技术服务,是亚太地区最大的海洋油气工程EPCI总承包商之一。

  公司股票于2002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过20年发展,公司始终秉承诚信原则,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回报股东,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公司股票先后进入MSCI明晟指数、富时罗素指数和标普道琼斯指数三大国际指数样本股,并连续保持MSCI 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BBB评级,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市场形象。

  公司总部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现有员工9000余人,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适应工程总承包的专业团队,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运作程序和管理标准。在山东省青岛市拥有超过120万平方米的海洋工程制造基地,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工业区拥有57万平方米海洋工程制造基地(一期已建成投产),在广东省珠海市通过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1%)拥有207万平方米的海洋工程制造基地,形成了跨越南北、功能互补、覆盖深浅水、面向国内外市场的场地布局。拥有3级动力定位深水铺管船、7500吨起重船、水下工程船、深水挖沟船等19艘船舶组成的专业化海上施工船队,海上安装与铺管能力在亚洲处于领先地位。

  经过4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公司形成了海洋工程设计、海洋工程建造、海洋工程安装、海洋油气田维保、水下工程检测与安装、高端橇装产品制造、海洋工程质量检测、海洋工程项目总包管理、LNG工程建设等方面能力,拥有了超大型海洋装备的设计、建造和安装以及水下检测与维修、海底管道修复、海上废旧平台拆除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和能力。

  近年来,公司在巩固提升传统海洋工程能力基础上,抓住全球油气行业发展大趋势,加快向绿色低碳、高附加值产品转型升级,拓展能源工程一体化服务能力,培育形成了LNG工程(含LNG模块化建造、LNG接收站)、深水工程、FPSO工程、海上风电等产业和能力,不断提升能源工程一体化服务质量,拓展综合能力和发展空间。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总承包方式承揽工程合同,为客户提供“交钥匙”工程。业务分布中国各大海域、俄罗斯、加拿大、巴西、中东等 20 余个国家和地区,圆满完成“深海一号”、“海基一号”等国家级项目,先后为壳牌、康菲、 沙特阿美、巴西国油等国外客户提供海洋油气工程服务,承揽澳洲Gorgon、 Ichthys、俄罗斯 Yamal、沙特 Marjan、北美壳牌LNG、香港 LNG、巴西国家石油 FPSO 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大型海外项目,业务能力跻身全球先进行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3.58亿元,同比增长48.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7亿元,同比增长294.11%。截至2022年12月底,总资产426.3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7.03亿元,资产负债率39.77%,资产负债结构继续保持稳健。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2023年3月17日,公司在北京市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现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文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宜进行了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事项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出审阅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监事会认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配备到位,开展了相应的内部审计工作,能保证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对公司内部重点控制活动的监督是有效的。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有效执行。

  经审阅,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6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 年3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五名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邱健勇、彭雷回避表决。

  2、2023-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海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不含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下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392亿元、400亿元、436亿元,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中国海油集团、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西部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渤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公司”)、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应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市场,是实现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公司对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确定,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的管理,确保依法合规实施,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的实际需求,存在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2022年度,中国海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历史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

  注:

  1. 公司此前未对2020-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2. 上述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 关联存款按每日存款最高余额(含利息)统计。

  4. 2020-2022年关联方资金拆入,含拆入资金支付的利息。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2025年度,中国海油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

  ■

  注:1.上述明细数相加系四舍五入所致。

  2.关联存款按每日存款最高余额(含利息)统计。

  1.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海油集团

  中国海油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直接持有公司48.36%的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南海西部公司、渤海公司及财务公司分别持有公司6.65%、0.28%、0.04%的股份。中国海油及其前述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55.33%股份。

  中国海油集团是1982年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运营商。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油气勘探开发、专业技术服务、炼化与销售、天然气及发电、金融服务等,并积极发展海上风电等新能源业务。

  中国海油集团的注册资本为11,38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法定代表人为汪东进,经营范围为:组织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油、页岩气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和天然气的加工利用及产品的销售和仓储,液化天然气项目开发、利用,石油、天然气管道管网输送,化肥、化工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业务,为石油、天然气及其他地矿产品的勘探、开采提供服务,工程总承包,与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生产相关的科技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原油、成品油进口,补偿贸易、转口贸易;汽油、煤油、柴油的批发(限销售分公司经营,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0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风能、生物质能、水合物、煤化工和太阳能等新能源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1年,中国海油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8,187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1,201亿元,净利润人民币876亿元,总资产人民币13,300亿元,净资产人民币8,545亿元,总负债为4,755亿,资产负债率为36%。

  (二)其他主要关联交易对方

  1、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中国海油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董事长:汪东进

  总股本:4,756,676.3984万股

  住所:香港花园道1号中银大厦65层

  经营范围:从事原油、天然气及其他石油产品的勘探、开发、生产与销售活 动。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为沪港两地上市公司(上交所股票代码:600938,联交所股票代码:008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尚未披露。根据该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约934,962百万元,净资产约567,671百万元;2022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约311,145百万元、净利润约108,768百万元。

  2、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中国海油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董事长:朱磊

  注册资本:1,016,510.4199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化工、电力设备设施和船舶的维修、保养;油田管道维修、涂敷;油田生产配套服务;油田工程建设;人员培训;劳务服务;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服务;油田作业监督、监理服务;承包境外港口与海岸、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国际货运代理;下列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再生资源回收、批发;船舶油舱清洗及配套维修服务;环境治理;垃圾箱、污油水罐租赁;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的安装、检测、维修;海洋工程测量、环境调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工程防腐技术服务;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数据处理;压力容器制造;油田管道加工;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下列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制造、销售石油化工产品、油田化工产品(剧毒品、易制毒品除外)、危险化学品(具体项目以许可文件为准);餐饮服务;普通货运;经营电信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6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尚未披露。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约367.26亿元,净资产约217.95万元;2022年1-9月该公司营业收入约313.61亿元,净利润约18.4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中国海油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董事长:朱玉明

  注册资本:587,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

  经营范围:宾馆(限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燕郊基地分公司经营,有效期至2025年05月03日);餐饮服务;普通货运;销售化工产品;集中养老服务;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服务;房屋租赁与维修;有线通讯设备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维护、检修;计算机网络设计、安装、维护;信息系统设计、开发与维护;科技档案管理;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及安装;石油勘探设备及配件加工;中央空凋管道系统清洗;排污系统清洗;餐厅烟道清洗;汽车租赁;信息咨询服务;船只的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家用电器、日用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房地产信息咨询;专业设计服务;酒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销售化工产品、集中养老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约918,748.94万元,净资产约664,473.48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约247,081.46万元,净利润约24,365.0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关系:同受中国海油集团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董事长:张芙雅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约25,368,617.24万元,净资产约1,343,997.67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约187,303.91万元,净利润约134,031.3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关联方为中国海油集团内单位,履约能力良好。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市场,是实现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在可预见的将来,随着中国海洋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与关联公司间的关联交易仍将持续。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是亚洲地区最大的海洋石油工程EPCI总承包公司之一,主要业务包括为中国海域石油开采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公司与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等关联 方之间存在较多提供海洋工程服务的关联交易,如: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EPCI 总承包专业服务,关联公司向公司提供工程分包、运输、船舶、燃油及水电等服务。这些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市场,是实现本公司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

  就销售/购买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而言,在定价原则方面,公司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没有实质性差异,适用统一的定价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正、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就金融服务类关联交易而言,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存款利率,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统一颁布的有关存款利率标准上浮0-40%不等的比例执行。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具体为:(1)结算业务不收取任何服务费;(2)商业汇票的贴现服务,贴现利率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3)委托贷款服务,每年收取按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的服务费,服务费与有关的贷款利息合计不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以同样年期贷款的利息金额,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仅向财务公司支付服务费;(4)保函等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服务,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包括其前身公司)自1982年起一直向中国海油集团提供油田工程服务。此外,中国海油集团亦自1982年起一直向本公司提供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中国海油集团是本公司的单一最大客户,本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及财务表现在较大程度上依赖于与中国海油集团关联交易的实施。

  鉴于中国海油集团为中国最大的海上石油生产商,在中国海洋石油的生产方面处于市场主导地位,这是本公司的主要市场。通过关联交易的执行,本公司将确保稳定的收入,并获得装备租赁、动能、原料及其它辅助服务的稳定供应来源,有助于公司的业务运作及增长。

  因此,公司认为与中国海油集团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授权事项

  为提高管理效率,提请批准前述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1.14亿元。

  ●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2年,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共计1.14亿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0.74亿元,信用减值损失0.40亿元。

  本次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

  (一)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合同资产减值,原材料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公司对船舶备品备件及完工项目余料按保存状态、后续使用方向、技术先进性等因素进行评估,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221万元。年初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321万元,本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86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987万元,主要为尼日利亚丹格特项目和浙江马目鱼山项目等逾期应收账款计提的减值损失。

  二、减值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使得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相应减少11,3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1,394万元。

  三、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四)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8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首一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修军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帆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依照国家的政策、法规,认真尽责地按期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立信商定2023年度整体审计费用,整体审计费用控制在250万元以内。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真实、公允地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公司于 2023年 3 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7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的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每日最高综合授信余额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订立《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释义

  除非本公告另有说明,以下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

  二、关联交易概述

  为利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自双方签署后并经海油工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末。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鉴于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海油的附属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一家于2002年6月获人行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须受银保监会监管。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9818Y,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亿元人民币,住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海油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张芙雅,主营业务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财务公司根据其经营范围有权为本集团提供框架协议所载全部服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经审计资产总额人民币2,536.86亿元,所有者权益人民币134.40亿元,2022年度净利润人民币13.40亿元。

  由于财务公司为中国海油的附属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财务公司获标准普尔A+/稳定及穆迪A1/稳定评级。财务公司长期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已与本集团形成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财务公司依法有效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向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业务资质及履约能力。

  四、拟签署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 框架协议主体:本公司、财务公司

  (二) 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海油工程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末

  (三) 服务内容:结算服务;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含贷款服务、保函等);贴现服务;委托贷款等

  (四) 交易额度

  1、 就存款服务,本集团在财务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于每日可保留的合计最大存款及存款利息收入限额(不包括根据委托贷款服务为进行委托贷款而存放的资金)为人民币10.00亿元(小写),本公司可对上述账户限额进行调整,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

  2、 就综合授信服务(包括贷款、保函等需要占用授信额度的金融服务),本集团与财务公司签署的每日最高综合授信额度限额合计为人民币65.00亿元(小写),本公司可对上述限额进行调整,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

  (五) 定价政策

  1.存款服务的定价政策

  财务公司就存款服务所支付的利率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参照商业银行相同性质及期限的存款利率,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人行不时统一颁布的有关存款利率标准上浮0-40%不等的比例执行。

  2.贷款服务的定价政策

  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贷款服务时,贷款利率按照人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执行,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可下浮一定的百分比。

  3.其他金融服务费用定价政策

  财务公司为本集团办理结算业务时不收取任何服务费;

  就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商业汇票的贴现服务,贴现利率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本集团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

  就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每年收取按照贷款本金余额计算的服务费,服务费与有关的贷款利息合计不超过本集团向商业银行以同样年期贷款的利息金额,其中本集团仅向财务公司支付服务费;

  就财务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的保函等其他占用授信额度的服务,在综合考虑市场价格等因素后,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本集团协商以优惠利率确定。

  根据框架协议,本集团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从财务公司获得上述服务。

  (六)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需经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且经海油工程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五、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为合理评估本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所涉风险,本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资料,并审阅财务公司2022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形成《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同时,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本集团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结算服务、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含贷款服务)、贴现服务、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七、历史实际发生金额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内,本集团于财务公司存放的存款及利息的每日最高余额(不包括根据委托贷款服务为进行委托贷款而存放的资金)及使用财务公司授信额度获得金融服务的历史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八、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邱健勇回避表决。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财务公司订立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业务,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平、合理。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该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3、经核查,公司制定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拟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依据协议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同意公司出具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通过查验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财务报告等相关资料,并经实地调查与核实,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公司作出的《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公司制定的《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存在的各项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股东利益,具备可行性。同意上述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80号)核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31,914,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384.00元,扣除承销费27,123,995.07元后的募集资金3,472,875,388.93元已于2013年9月27日存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772,875,388.93元,存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天津滨海分行海洋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700,000,000.00元。另外,本公司累计发生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支付的律师及会计师服务费及登记费用等1,379,191.48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以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1,496,197.4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3A7012号《验资报告》,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1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及投资主体

  根据本公司201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上述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子公司”或“珠海公司”)实施。

  2015年8月,珠海公司以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为依托与福陆有限公司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拟共同出资9.996亿美元成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其中珠海公司以珠海深水基地土地使用权、实物资产及部分现金出资5.098亿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设立合资公司相关事项已经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临2015-020)。

  相应地,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实施由珠海公司独立实施,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由珠海公司与美国福陆(Fluor)公司旗下福陆有限公司(Fluor Limited)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该事项已经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公告》(临2015-021)。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与变更前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而是通过合资经营的方式引入福陆(Fluor)公司,有利于该项目的建设以及建成后更好的发挥作用、实现效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3年3月16日,募集资金余额5.64亿元。其中:存放在珠海公司4.10亿元,存放在中海福陆公司1.54亿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18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2-006)。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决议有效期内公司累计使用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3月16日,公司已全部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至2023年3月16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5.64亿元。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文件,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使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核查结论为: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4.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公告附件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海油工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3            证券简称:海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0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送出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3月17日,公司在北京市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毅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实到董事5人,董事王章领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邢文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邱健勇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辛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51,873.33万元,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9,665.19万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24,538.80万元。

  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4,421,354,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利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2,135,480元,未分配的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保荐机构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海油工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海油工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彭雷先生、邱健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详细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邱健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邱健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邱健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以及财务报告为主的内控审计服务和其他相关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2023年度整体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为续聘2023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详细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工资总额使用情况的议案》。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海油工程合规管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

  (十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通过的上述第一、四、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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