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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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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李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02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43%。李平先生一致行动人李永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80,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李平先生一致行动人李永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39,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李平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李永平先生、李永中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744,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49%。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及通过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南卫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李平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5,849,480股;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即不超过11,698,960股。截止2023年3月20日,李平先生共减持股数7,834,0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394,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440,000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控股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李平先生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3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1号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平先生主持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许敏先生、独立董事李媛女士、独立董事吕腾飞女士因有其他工作安排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许林晔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审议,上述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斌、刘明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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