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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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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2023年度新增港股通交易日照常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保护持有人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年沪港通下新增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3 年新增港股通交易日及更新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2023年4月27日、4月28日、6月20日、6月21日、9月27日、9月28日为2023年度新增港股通交易日。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相关基金在上述新增港股通交易日的业务安排调整为照常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赎回业务,涉及基金列表如下:

  ■

  重要提示:

  1、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如遇上述开放式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赎回等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对于本公告与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的《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双核策略混合型基金关于2023年节假日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赎回业务的公告》的不同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2、汇丰晋信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丰晋信港股通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赎回业务期间,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3、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通过港股通机制参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的公募基金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示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风险)等。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

  

  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3年3月16日于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了《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现就此次汇丰晋信丰宁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期的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提示如下:

  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为2022年12月20日(含)起至2023年3月19日(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3月20日(含)起至2023年4月17日(含)期间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自2023年4月18日(含)起至2023年7月17日(含)止,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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