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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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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届满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份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该日)至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对于每份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该份申购份额确认日起(含该日)至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该日)的期间。

  (2)上表中赎回起始日仅适用于认购份额,对于申购份额而言,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投资者可办理赎回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申购费用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额为0.01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登记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赎回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登记机构或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0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直销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0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基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2赎回费用

  由于本基金设置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持续营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在基金持续营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

  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对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除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各销售机构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也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www.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购本基金,申购期内提供7×24小时申购服务。

  智能手机APP平台:手机交易客户端、“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9000 联系人:赵刚

  6.2其他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国泰民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属于养老目标风险基金。养老目标风险基金按照风险水平由低至高分为稳健、平衡、积极,本基金定位为稳健目标风险,权益类资产仓位相对较低。本基金名称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具体定位为稳健目标风险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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