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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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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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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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donghai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595531)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以一年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下同)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该日一年后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后对日的前一日止。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该封闭期首日一年后对日的前一日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期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如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