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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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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兴银中证港股通科技ETF”;交易代码:513560) ,自2023年3月21日起,新增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投资者可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截至 2023 年3月21日,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二)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热线:40000-96326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8日

  关于旗下基金参与华泰证券

  费率优惠活动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的公 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同时为向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协商一致,我公司旗下通过华泰证券代销的基金均参加其基金销售的费率优惠活动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滚动持有类”、“定开类”产品除外)。

  一、申购费优惠活动

  (一)优惠活动方案

  自2023年3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申购我公司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华泰证券活动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我公司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我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华泰证券,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华泰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可以与华泰证券约定基金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在各基金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累计申购限额(如有)详见各基金的相关公告。

  (二)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流程

  投资人可在华泰证券办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办理程序及交易规则遵循华泰证券的相关规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华泰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四)各基金的申购费率、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及详细情况请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二)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6326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8日

  兴银合盛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代销渠道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自2023年3月18日(含)起暂停各代销渠道(不含直销,下同)的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请业务。在各代销渠道暂停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下同)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上述规则针对本基金 A 类、C类份额限制金额单独计算。

  (3)本基金暂停上述相关业务期间,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s.cn)查阅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6326)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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