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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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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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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现金管理产品额度的使用期限为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拟投资品种须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以及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

  3、投资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以及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对自有资金管理现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营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以及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俞涛先生,独立董事陈共荣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黄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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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03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俞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全体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包括向关联人采购产品、销售产品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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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1213室

  (4)法定代表人:汪晓兵

  (5)注册资本:4,012万元

  (6)成立日期:2016年10月26日

  (7)经营范围:储能系统的技术咨询;电源设备、储能系统的研发;智能电网技术开发;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储能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电力设备销售;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广告制作服务;广告设计;承办因公商务出国考察及相关交流服务和签证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络业务;培训活动的组织;太阳能器具、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制造;电力监控系统及设备的生产;储能系统设计;储能设备安装;锂离子电池组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982,408.92元、净资产16,003,225.18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21,277.81元、净利润-5,950,206.93元。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俞涛先生担任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该关联法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公司信誉良好,具备较强履约能力。经查询,湖南能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客观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双方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而进行的,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融资情况,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部分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2亿元,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另外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在当年适时安排向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17日,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准则解释16号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5号、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0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相关安排说明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1、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9,415,100股已于2022年2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9,415,1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4.88%。

  2、锁定期

  根据《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至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锁定期最长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依次为30%、30%、40%。

  其中,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解锁日期为2023年2月10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30%,共2,824,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1、公司业绩

  根据《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

  注: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988,910,933.78元,对比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057,767,801.21元,降低6.51%;2022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921,982.10元,剔除非经常性损益中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费用60,212,179.81元的影响,公司2022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8,134,161.91元,对比2021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7,679,325.82元,降低42.10%。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根据《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或第二个解锁期公司业绩不达标,则相应的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在后续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若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仍不达标,则相应的权益均不得行使,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加上利息(利息按照出资时央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之和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应权益递延到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在后续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

  2、个人绩效考核

  根据《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解锁期的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如下: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其个人绩效仍需达到相应考评要求,个人绩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评价,评价结果提交相关会议审定,确定不合格人员后,依照个人的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锁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授予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解锁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持有人解锁的比例:

  ■

  如个人绩效未达到考核期要求的,由管理委员会办理该考核期对应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及收回手续,对应批次的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管理委员会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加上利息(利息按照出资时央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之和孰低值返还持有人。

  经审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已达成。

  综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其相应的权益可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或第三个解锁期,在后续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达标时一起行使相应权益。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变更情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

  2)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资上限;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解锁安排及业绩考核;

  5)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需要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0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07日上午9:15 -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0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07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0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0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可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特别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各项提案已经分别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0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06日下午15: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须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红

  电话:0731-85262635

  传真:0731-85570150

  电子邮箱:cldgliu@163.com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3月17日

  附件1: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2: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9”,投票简称为“长缆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4月0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0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4月0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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