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接到公司股东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鑫木糖”)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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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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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刚先生所持质押股
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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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豫鑫木糖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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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豫鑫木糖、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大股东、副董事长谭瑞清先生控制的法人;
2.谭瑞清先生、豫鑫木糖、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与许刚先生不是一致行动人;
3.上述限售股为高管锁定股。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许刚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9,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9.50%,占公司总股本的2.49%,对应融资余额为46,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09,97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9.48%,占公司总股本的12.97%,对应融资余额为228,300.00万元,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薪酬、分红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许刚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许刚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