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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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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16日签署了《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需进一步商谈,执行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协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通过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资源勘查及招拍挂、立项备案、土地、环评等前置审批程序,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及所需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

  (四)本次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对公司当期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

  一、协议签订概况

  (一)协议对方

  名称: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公司与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16日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签署。

  (三)签订协议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

  乙方: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商议,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决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拟共同推动坚朗五金中山数字化智能化产业园项目落地小榄镇,计划打造集门锁、卫浴、照明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营销于一体的数字化标杆示范基地。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积极支持乙方项目在小榄镇落地,全面加快整备镇内可利用土地速度,优先把整备好的合适工业地块通过公开出让形式供给乙方。

  2、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参与土地出让全过程,为乙方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提供绿色通道以及优质服务。

  3、甲方结合小榄镇产业发展规划,积极推动乙方相关产业集群发展壮大。

  4、乙方应当自甲方提供合适地块之日起,主动配合甲方开展土地出让工作,并尽快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投资协议以及监管协议。

  5、乙方项目投资额预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以及监管协议内容进行开发建设,确保按时动工以及竣工。

  (三)协议解除及争议解决

  1、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由于协商解除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实现协议目的而解除,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不得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自双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需续签,双方可于有效期满前合理期限内书面向对方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署。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投资项目位于中山市西北部,交通区位优势突出,产业实力雄厚,人文历史底蕴深厚,既是国家级重点镇,也是中山市工业强镇、商业重镇,拥有配套完善的工业集聚区,具有良好的产业配套和招商引资政策。

  目前公司在中山市境内有三家子公司均是租赁厂房,基于产业规模扩大和未来发展需要,以及中山小榄周边的产业链配套资源,初步考虑投资建设自有工业园区运营。同时,未来该园区也可引入其他产业进驻。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需进一步商谈,对公司当期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双方合作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需进一步商谈,执行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本协议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需通过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资源勘查及招拍挂、立项备案、土地、环评等前置审批程序,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及所需要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时,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主要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协议正常履行中,和预期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

  1、2022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公司副总裁黄庭来先生将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减持16,000股。

  2、2023年1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董事赵键先生将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1,62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截至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减持50,4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与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签订的《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与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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