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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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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 TY2023-11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甲、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合作双方意愿和基本合作原则的意向性约定,项目的具体合作方式和推进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项目落地还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履行相应审批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打造乌拉特中旗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经过友好协商,围绕重力储能项目达成战略合作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2、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3、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

  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未发生类似交易。

  6、履约能力分析: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

  乙方拟在乌拉特中旗落地重力储能项目,服务于乌拉特中旗新能源基地建设,以及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不低于2GWh,其中第一期为100MWh,二期和三期分别为1GWh。乙方同时在本地投资开发与重力储能相关的装备制造产业。

  甲方将在乙方投资过程中给予全面的支持和帮助。

  2、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原则性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四、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目标,项目将服务于乌拉特中旗新能源基地建设,以及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打造乌拉特中旗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合作双方按照“政府支持推动、市场经营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实现互利共赢发展。本协议的签署充分说明了重力储能技术的先进性已经得到了市场和用户端进一步的认知和共识,有利于推动公司系统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生态,符合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驱动战略的发展方向,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对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合作双方意愿和基本合作原则的意向性约定,项目的具体合作方式和推进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项目落地还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

  (1)2022年4月1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2),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2022年5月1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6),公司与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3)2022年6月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9),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4)2022年8月1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46),公司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5)2022年8月13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47),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6)2022年9月9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50),公司与通辽市人民政府、中国投资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7)2022年11月9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65),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 SPI Energy Investments Pte. Ltd.(新加坡能源国际能源投资公司)、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2、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3-03),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大股东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无减持股份情况。在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除大股东持股发生变动之外,公司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甲、乙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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