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能源”、“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并对《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简称或释义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

  除上述修订和补充披露之外,上市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个别数字或文字错误,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交所网站披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工作进度决定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另行公告股东大会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上述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1号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九)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刊登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3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登记确认。以上信函和传真请在2023年3月27日下午17时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1号楼804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政编码:10007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3722821,联系传真:010-63722131

  电子邮箱:bhny_2018@126.com,联系人:侯旭志、刘 畅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计下午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2023年3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情况

  ■

  备注:1、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对于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附件2: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95;     投票简称:滨能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下午15:00。

  (二)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