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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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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3-005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户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无锡市“太湖新城县区路以北三年清零”总体目标任务,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征收安置科于2022年5月12日作出《房屋征收拆迁通知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庆楼太湖餐饮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餐饮”)租赁的位于无锡市经开区周新西路8-3号房屋将被实施征收。根据相关拆迁政策,上述房屋征收的各项补偿款项总额为人民币40,520,688.00元。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户补偿协议书〉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系政府征收行为,其征收补偿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 本次征收补偿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无锡市“太湖新城县区路以北三年清零”总体目标任务,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征收安置科于2022年5月12日作出《房屋征收拆迁通知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庆楼太湖餐饮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餐饮”)租赁的位于无锡市经开区周新西路8-3号房屋将被实施征收。根据相关拆迁政策,上述房屋征收的各项补偿款项总额为人民币40,520,688.00元。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户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太湖餐饮与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利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户补偿协议书》及相关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本次事项系政府征收行为,其征收补偿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太湖街道利农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乙方:同庆楼太湖餐饮无锡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条款

  1、本协议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40,520,688.00元(包括装饰装潢、附属物、资产及其他补偿等)。

  2、付款方式及期限:本协议签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总额的30%,剩余70%待搬迁结束,腾房交地、验房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应于2023年3月20日前搬迁完毕,房屋交于甲方验收。

  三、本次征收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征收事项是为了配合当地政府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布局,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此次交易定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文件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被征收的门店租赁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租赁面积为9,322.1平方米。根据政府拆迁工作安排,该门店已于2022年6月停业关闭。该门店2020年、2021年、2022年1-5月的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2523.4万元、2851.35万元、908.4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00.32万元、218.28万元、12.99万元,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拆迁收入、扣除拆迁资产摊余价值及搬迁费用等支出后计入资产处置收益。在交易双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本次征收事项将会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和会计处理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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