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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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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1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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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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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人民币净认购金额为347,819,062.43元、人民币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80,840.43人民币元,美元现汇净认购金额为1,393,213.85美元、美元现汇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8.76美元。上表“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中美元现汇净认购金额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中美元现汇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即1美元对人民币6.9655元折算为人民币。

  (2)人民币基金份额的首次募集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美元基金份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0.14356471美元计算(为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美元估值汇率进行折算,以美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8位)。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357,604,395.08份基金份额,其中人民币基金份额为347,899,902.86份、美元基金份额为9,704,492.22份。

  (3)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js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根据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人民币A:017429,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人民币C:017431,嘉实全球创新龙头股票(QDII)美元:017430)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关于嘉实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嘉实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中概互联网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3年3月16日起,本公司新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概互联网ETF(基金代码:159607)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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