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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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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10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付子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付子明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付子明先生的上述辞职自其书面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时生效。付子明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付子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付子明先生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本公司及董事会对付子明先生在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11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我爱我家”)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3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经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丽丽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上述聘任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加强对外担保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3年3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3月31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主要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14:0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审议事项:

  ①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②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③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④审议《关于增补肖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即2023年3月1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2号)。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简历

  董丽丽,女,生于1980年,会计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历任金蝶软件北京分公司财务主管、欣博通公司(能科科技)财务经理、好当家集团北京分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7月加入我爱我家,历任加盟业务财务负责人、新房业务财务负责人,2018年11月起担任集团控股财务管理中心平台管理部财务负责人,2023年3月14日起任我爱我家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披露日,董丽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1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爱我家”)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3年3月31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除现场表决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除总议案外,提案编码按规定顺序排列,提案编码1.00代表提案1,依此类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提案2已经公司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已经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4已经公司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31日和2023年3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9号)、《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2年12月修订稿)》《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2年12月修订稿)》、《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5号)、《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2023-006号)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11号)、《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告。

  3.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1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以上提案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均以2023年3月30日17:30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亚君、卢冰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626688

  电子邮箱:000560@5i5j.com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新纪元广场C座12楼我爱我家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021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0,投票简称:爱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委托指示对会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未明确表决意见的,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表

  ■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3-013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和2022年5月2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度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根据部分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及其担保需求,分别为其2022年度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39.33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担保额度为26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29号)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9号)。

  公司现根据实际进展,就上述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我爱我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于2023年3月14日签订了《中信银行“信e融”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信e融”业务合作金额最高不超过1.5亿元,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3月13日止。为确保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与北京我爱我家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的履行,由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针对上述担保事项,本公司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于2023年3月14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事项在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范围内。上述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该次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注:在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中,本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6亿元。根据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调剂原则及股东大会授权,经经营管理层决策同意,公司将北京我爱我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亿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杭州爱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为25亿元。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08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

  5.公司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168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3日

  8.营业期限:1998年11月13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2,066,604.18万元,总负债为1,868,084.84万元,净资产为198,519.34万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994,334.01万元,利润总额55,760.17万元,净利润50,203.03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2,180,310.81万元,总负债为1,985,113.05万元,净资产为195,197.76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718,455.91万元,利润总额-195.22万元,净利润-1,954.48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

  12.其他说明: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以下又称“债权人”)于 2023年3月14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主要内容:

  1.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债权人与北京我爱我家(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与主合同债务人在2023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3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1.5亿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2.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和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北京我爱我家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因此,本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52,905.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93%。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93,300万元,该担保总额度项下,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31,903.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94%。无逾期担保金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67,905.38万元,其中本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246,903.16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35%和23.36%。上述担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北京我爱我家与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中信银行“信e融”业务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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