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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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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稳经济政策及相应措施接续推出。随着“十四五”规划的推进以及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构建,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各主要省份相继提出新能源行业发展目标及扶持政策措施,多措并举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以“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为核心战略定位,以“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为发展方针,稳步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新能源业务开拓初见成效,并且对于原有业务形成正向促进。

  1、智能制造行业

  精密数控钣金:公司精密数控钣金业务属于传统金属加工行业,该行业已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成熟时期,行业内部均在寻求技术革新、成本控制、建立技术壁垒,通过技术、产品、方案的创新拉动行业发展,同时需要拉动生产力潜力、扩充生产产能、占领市场份额、建立品牌优势,实现在当前环境下稳定发展,积极突破。公司在精密数控钣金行业夯实基础,树立口碑,维护老客户群体的同时,积极开发新客户群体,同时深挖生产潜力,扩充生产产能,完善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降本增效,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树立品牌优势。

  智能装备制造:公司智能装备制造业务属于自动化装备装配制造行业,根据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要求立足制造本质,以工艺、装备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依托供应链、产业集群等载体,构建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的智能制造系统。公司将紧跟国家发展规划,夯实智能装备制造基础,提高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能装备解决方案,从开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投产提供全线服务。在提供智能装备设施的同时,提供配套的工程、技术、信息化服务。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应用于不同制造领域的装备将根据产业发展的变化呈现出周期性特点,公司装备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储能、充/换电产品及电子产品制造,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新能源行业

  (1)光伏行业情况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全国光伏装机需求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CPIA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为87.41GW,截至2022年底累计并网容量为392.04GW,呈持续增长态势。随着光伏行业上游硅料及其他相关原材料的产能释放和市场调节,硅料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回落并逐步保持平稳状态,高效电池新技术逐步实现产业化,推动光伏产品实现进一步的降本增效,从而刺激了光伏产业的下游光伏电站的安装、销售。预计未来的光伏装机容量将会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和装机速率提升,市场从而进一步提升对优质光伏产品的需求。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优化发展方式、促进存储消纳、坚持创新驱动、健全体制机制、坚持开放融入”五大举措,重点针对产业链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和突破。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将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中发挥重要作用。

  光伏电池历经多年发展和技术迭代,随着PERC技术的不断成熟,P型单晶电池的转化效率已经接近PERC电池效率的极限。为了实现光伏产品进一步降本增效的目标,新一代光伏电池技术的应用已成为市场选择的趋势。HJT(Heterojunction with intrinsic Thin-layer,本征薄层异质结电池,简称“异质结电池”)作为光伏电池领域新一代技术代表,具有更好的光电转化效率和双面率、较优的温度系数、更易实现硅片薄片化、更短的生产工序、较好的稳定性等优势。经过数年的发展,HJT生产工艺和配套产业链逐步成熟,已进入量产化阶段。更高的光电转化效率和更低的制造成本始终是光伏电池发展的重要课题,而光伏电池技术是影响光伏产品光电转化效率的核心环节。钙钛矿太阳能电池(PSCs,perovskite solar cells,简称“钙钛矿电池”)作为第三代太阳能电池,具备比晶硅电池更高的光电转化效率潜力、更大的规模化降本空间、更好的叠层材料属性等优势,使其成为未来下一代光伏电池的主要技术路径之一,钙钛矿/晶硅叠层太阳能电池有望率先引领晶硅太阳能电池的迭代升级。钙钛矿与HJT的物理结构适配、生产工艺相似、开路电压高,使二者相结合的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具有在光电转化效率、叠层工艺优化、度电成本降低和窄带隙底电池的稳定性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因此,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正逐步成为未来高效光伏电池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的主要方向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已在蚌埠市怀远县投建2GW光伏异质结电池及组件产线,计划于2023年投产。截至目前,公司2022年在连云港市投建的500MW光伏组件产线已投产。同时,公司已与张春福、朱卫东教授团队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动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的研发、产业化研究及商业解决方案落地。

  (2)火电灵活性调峰行业情况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全面推进,未来国内绿色能源比例将大幅上升,绿电上网消纳需求将进一步增加。近年,国家多部委出台多项法律法规以保证政策稳定性与延续性,完善行业规划、补贴确权、消纳保障等多方面机制,保证行业实现向平价市场顺利过渡和健康持续发展。在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之际,实现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过程中,火电灵活性调峰可作为绿电上网消纳的前端服务业务之一。公司火电灵活性调峰业务主要针对北方热电联产机组在采暖季提供电网调峰辅助服务,调峰业务一般集中在供暖季期间。公司在稳定运营当前调峰项目的同时,深挖项目潜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

  (3)充换电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根据公安部统计,2022新能源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新能源车的增长率和渗透率持续提升,新能源车的发展需要配套基础设施协同,作为能源产业链的终端环节,充换电是能源布局中重要的一环。近年,在新能源车充换电领域,国家支持政策频出。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围绕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拉动了充电桩的建设需求。

  换电作为新能源汽车另一种补能模式,相较于充电桩有着补能效率高、车电分离降低购车成本等优势,适用于商用车的电动化推广。2021年10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2022年,各地相继出台政策,支持换电发展,加大对换电站建设的力度,截至2022年末,全国换电站保有量已超1,800座。在商用车中,重卡因车辆负荷大、补能效率要求高、路线固定,适合应用换电模式。封闭作业、短倒运输、干线运输是较适合换电重卡的场景,商业路径逐步被市场验证。根据终端上牌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重卡累计销售25,151辆,同比增长140.7%。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宝馨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已成立,充电桩设备、重卡换电设备、车载换电仓总成等产品产线已全面投产,并已逐步应用于公司与地方平台公司合作的新能源汽车补能网络建设项目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1号)核准,向特定对象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0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403.4264万股增加至72,003.426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5,403.426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2,003.4264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2年9月1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该事项已实施完毕。

  2、对外投资建设光伏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拟签署项目股权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为贯彻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尤其是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领域,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就打造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签署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同”),共同推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该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及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建设2GW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根据项目投资合同的约定,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大禹”)签订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协议》,公司与安徽大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安徽大禹认缴30,000万元,占股30%,公司认缴70,000万元,占股70%。项目公司(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设立登记,目前该项目正常推进中。

  3、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2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37%,成交金额合计23,742,995.57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10.512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不超过12,000万份,实际认购份额2,374.3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均为员工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

  截至2022年11月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鉴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2021年11月5日)起算,存续期届满日为2023年5月4日;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时(2022年11月4日)起算,至2023年11月3日锁定期满。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9个月,延长至2024年2月4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

  4、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1,555.1528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2.16%。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为1,255.1528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1.7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80.71%;预留授予的权益为300.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0.4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9.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宝馨科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5、关于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张春福教授、朱卫东副教授团队及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与张春福教授、朱卫东副教授、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开发及产品推广达成合作意向,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负责开展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技术的研发、产业化技术研究以及商业化解决方案推广,并将相应技术应用于公司异质结电池项目。合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拟定为5,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出资2,000万元,占该合资公司股份的36.3637%。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合作方及相关合作方设立的合伙企业陕西鼎峰汇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合资公司西安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2月2日完成设立登记。

  6、关于对外投资鄂托克旗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为贯彻“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的发展方针,推动“光、储、充/换”业务落地,进一步扩大公司在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产业链的布局。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及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以下统称“合作方”)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共同推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该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光伏产业。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扶持、政策优惠等支持。项目投资总额为18.60亿元人民币,拟建设2GW薄片化切片生产线、2GW光伏异质结电池、2GW光伏异质结组件项目,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的约定,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合作方指定的平台公司鄂托克旗诚园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托克旗诚园绿能”)签署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目股权投资协”), 项目公司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设立登记 。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王思淇先生、董事张素贞女士、独立董事姚立杰女士、独立董事高鹏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左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姚立杰女士、高鹏程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23】273号),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预算仅作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政策调整和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合并数据: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54,847.01元,2020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为-207,456,616.45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3,148,502.05 元。

  母公司数据: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160,467,326.09元,2020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为-52,896,652.22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523,941.26 元。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后认为: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运营实际情况,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合理控制了各种风险,促进了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目标的达成,保证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及《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3】5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同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税前月度津贴为6,000元。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月度津贴为3,000元,其固定薪资标准主要按其在公司所任管理岗位职务核定。审议后的薪酬自审议当年度1月份开始执行。

  本议案中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左越先生、生敏先生、罗旭先生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租赁、回购协议〉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租赁、回购协议〉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4月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3月13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监事会工作情况”章节。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23】273号),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预算仅作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政策调整和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合并数据: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54,847.01元,2020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为-207,456,616.45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3,148,502.05 元。

  母公司数据: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160,467,326.09元,2020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为-52,896,652.22元,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523,941.26 元。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次被担保人一部分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能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另一部分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为参股公司的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是为了满足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具备一定的偿还债务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伟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是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同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税前月度津贴为1,000元,固定薪资标准主要按其在公司所任管理岗位职务核定,审议后的薪酬自审议当年度1月份开始执行。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拟对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资金成本,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控股股东拟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网电力”)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慧网电力拓展融资渠道、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被担保人慧网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宝馨”)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连云港宝馨拓展融资渠道、生产经营及发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被担保人连云港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租赁、回购协议〉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宝馨签署的《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租赁、回购协议》所涉及的相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保证拟投建项目的有效实施,内蒙古宝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租赁、回购协议〉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及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下同);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2.7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0.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3%;

  5、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5.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53%;

  6、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35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1)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2)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2、授信额度期限

  上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

  3、关于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审批的授权

  上述授信额度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内保外贷、内保直贷、融资租赁(仅限于非资产转移性业务)等授信业务,具体的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

  授信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授信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授信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授信方式、授信金额并签署授信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授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因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64.85亿元的担保。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票据池、融资租赁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

  说明:1、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池州市绿能宝馨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于2022年12月15日、2023年1月17日,目前尚在投资建设中,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0%。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于2022年12月新收购的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无经营活动,未建账套,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0%。

  2、本议案中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担保额度期限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3、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中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将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如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或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担保额度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对于参股公司的额度不与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调剂使用。

  担保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额度、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除外)。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2003.4264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1年10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泰州市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兴河北路35号

  (5)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钣金件、各种精密钣金结构件、充电桩、智能消费设备、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环保设备、能源设备、轨道交通设备、运输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其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气柜、电源柜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各种控制软件的研发、销售;电锅炉、电子专用材料的销售;热力生产和销售(学校、医院、商业体、住宅小区等小规模);厂房及设备的租赁;机电工程施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外资比例小于25%)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经查询,宝馨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2、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宝馨”)

  (1)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苏州高新区石阳路17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苏州宝馨100%股权,苏州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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